無論做生意或談加薪,要訂出雙方同意而且最合理的價格,未必不能先開價,只是事前必須做足準備。
該不該先對方一步提出具體提案呢?一開始就從公平、合理的原則出發,還是更強勢一點?若有必要,該準備什麼樣的妥協內容呢?
嚴格來說,當談判的一方提出具體、而且至少他們自己認為合理的報價後,議價的過程就正式展開。然後,雙方互相報價、提出建議和還價,運用各種技巧來探測各種替代方案的可能性。最後,整個流程才會進入「結束與承諾」階段。問題是我該不該先開價?
很多專家主張不要先開價。知名電影導演比利.懷德在一九四○年代籌拍電影「雙重保險」時,有意延攬偵探小說家雷蒙.錢德勒幫他撰寫劇本。錢德勒當時在好萊塢還是個菜鳥。
你握有多少資訊?
錢德勒第一次和比利.懷德以及該電影的製片喬.西斯頓會面時,率先提出要求的報酬。他要求一百五十美元的周薪—— 還向懷德強調,他可能需要兩、三周才能寫完劇本。懷德和西斯頓差點沒笑出聲來。他們原本準備付給錢德勒七百五十美元的周薪—— 而且很清楚電影劇本需要好幾個月才能完成。如果這是個純交易型的情況,那錢德勒損失可大了。
不過,兩位好萊塢大亨認為錢德勒很有才華,非常看重與他繼續合作的關係,所以憐惜他。他們請了一位經紀人代表錢德勒,重新談判。他們把錢德勒毫無概念的開價完全拋在腦後。
「披頭四」的經紀人布萊恩.艾普斯坦也犯過類似錯誤,致使披頭四損失慘重。他曾幫披頭四協商他們第一部電影「一夜狂歡」的利潤。他也和錢德勒一樣,對電影業沒什麼概念,開口便提出他認為相當高的金額:整部電影利潤的七.五%。製片立刻答應。他們原本準備給二五%的利潤,看到艾普斯坦只要求七.五%,當然樂得馬上同意。結果,「一夜狂歡」大賣,披頭四也賺到了—— 只是遠不及他們原本可以得到的利潤。
錢德勒和披頭四的故事顯示了先開價的風險。專家建議,守緊口風,等對方先開價。如果價格超過「公平合理」的範圍,你大可提醒對方。搞不好對方願意多付你好幾千美元(或少收你好幾千美元),這不是皆大歡喜?
「絕不率先開價」的原則非常好記—— 可是,它也像所有過於簡化的談判方法一樣,不見得一體適用。怎麼做比較好?答案端視你握有多少資訊。
錢德勒和艾普斯坦所面臨的情況,共通點是什麼?兩人對電影業都毫無概念。他們對於這個行業的標準和價值系統不夠清楚,難以有自信地開價。身為菜鳥,他們應該靜觀其變,讓對方先開口。只要你對於你所買賣商品的市場價值不了解,就應該採取這種作法。
設法發揮定錨效應
但如果你熟知價格範圍,就可以從先開價得到很大的優勢。我剛開始教談判時,建議同學遵守「絕不率先開價」的原則。後來,我有個得意門生介紹一位企業家給我認識,這位企業家成功買賣了數百家中小企業,他的作法是先報價。他告訴我,先開價讓他能夠訂出範圍。
學界也有不少文獻,支持這位企業家的作法。首先,搶先提出數字,才有機會為交易訂出務實的期望範圍。你的開價往往迫使對方重新思考他們的目標。第二,社會科學家發現一種心理癖好,叫作「定錨與調整」效應。這是指人類多半受第一個出現在視線內的數字影響最大。這些毫無憑據的數字,往往成為我們調整的參考點。研究顯示,人們在談判中會被最先聽到的數字所影響,潛意識中朝這些數字來調整期望。當然,太誇張的數字只會引起負面反應,讓這種效應發揮不了作用。不可否認,最先出現的數字的確是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力。
我這位企業家朋友利用這個機會來拉低對手的期望,設法讓定錨效應得以發揮。但要注意:他在搶先開價、訂定範圍之前,可是做足了準備工夫。結論是:如果你認為你手上的市場價值資訊絕不遜於對手所知,則你大可先開價。否則,就要好好防範定錨效應,然後要求對方先開價。
(本文摘自第九章.孫蓉萍整理)
華頓商學院的高效談判學:讓你成為最好的談判者!
作者︰理查‧謝爾(G. Richard Shell)
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的湯馬斯‧傑瑞提講座教授,專長為法律研究、商業倫理與企業管理。他長年擔任「華頓高階主管談判研訓班」的學術主任,並且與同事共同負責「華頓策略說服研訓班」。《商業周刊》(Business week)兩年出版一次的《最佳商學院指南》三度將他選為全美最傑出的商學院教授之一;他也多次獲得教學獎,並且為許多企業提供談判與法律策略方面的諮詢。
譯者:劉復苓
出版:經濟新潮社(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