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調整有兩個關鍵,一是產品特色,另一個是生產力。這樣看來,除了政府必須減薪外,全民都該加薪。
在義大利搭計程車必須電話預約,不像台灣隨招即有,雖然沒台灣便利,好處卻比台灣多很多,沒有空車在路上找客人,從環保與收入角度來看比較有效率。再看看他們的消費價格,以速食業套餐為例,台灣麥當勞一份套餐約一百元,但歐洲是六、七歐元,也就是台幣四百多元,同樣產品、同樣服務,在歐洲要負擔那麼高的價格,當然,他們薪資水準也高我們很多。
台灣人這麼努力,為何我們享受的薪資、生活水準卻無法相對提高?原因就出在我們定價的思惟是以「成本」,而非「價值」思考,所以我們不敢定出一個比較高的價格,導致付出與所得差距有限。公務員不調薪也是沒從價值角度定價。我們都知道,公教人員薪資會用很多不同名目補貼他的不足,特別費的問題也是這樣來的。
市長薪資十五萬元,不論市長、部會首長,他們負擔的責任和領的薪資怎麼可能相稱,那怎麼辦呢?只好把特別費挪來當薪資補償,連地方首長都會發生這種情況,更何況一般企業員工。
員工付出沒得到相對應報酬,不是得另外兼差,就是會發生申報不實、或公物拿回家私用的情況,這些行為都是因為他的價值沒辦法反映在薪資,只好透過其他方式填補不公平的地方,進而造成政治、社會問題。
調高薪資會提升競爭力,而薪資能不能調整有兩個關鍵,一是產品要有特色,別人才可能付出高價,如果你的東西和別人差不多,當然大家就會開始比價格,記住,有獨特的價值才會有獨特的價格!
另一個關鍵是生產力必須提高,只要生產力高過薪資調整幅度,價值還是會存在。國外研究薪資調漲是否合理,就以生產力作為評判標準。福特汽車就是經典案例。福特是全球第一家把汽車量產的公司,它也是一家偉大的公司,但那個年代,連福特員工都沒能力買車,更何況一般民眾,車要賣誰?最後福特做了一個決定——直接調整員工薪資,讓它的員工有能力買車。
用產品特色、生產力兩大標準評判薪資合不合理十分公允。這樣看來,除了政府必須減薪外,全民都應該加薪,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