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歲余姓老翁於19日開車衝撞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小前方馬路行人,釀成3死12傷,案件現由新北市檢警偵辦中。有律師指出,肇事老翁若將名下資產移轉,即便被害人在後續司法訴訟中勝訴,也恐求償無門,建議盡快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對此,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表示,律師正在與每位被害人家屬研商討論,將盡快向法院遞出假扣押聲請狀。
避免肇事老翁脫產 犯保協會出手助受害家屬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犯保協會)總會副執行長尤仁傑告訴本刊,犯保協會新北分會在案發當日,均已派員陪同關懷死亡者家屬,並初步了解家屬需求。目前每一位死亡被害者家屬,都已經由犯保協會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3條協助委任律師。
針對外界擔心肇事老翁脫產、判決恐淪為求償無門的「紙上勝訴」,尤仁傑說明,犯保協會委任律師昨(20日)已經開始協助被害人家屬啟動假扣押聲請程序,正在與家屬研商討論中。當事人向法院遞出聲請假扣押裁定狀後,法院即會做成裁定,決定是否進行假扣押。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採購申訴審議科科長蔣天元也向本刊補充說明,由於車禍發生後,許多家屬心情至今難以平復,法制局透過法律諮詢讓家屬知道未來在司法程序中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也藉此安撫被害人家屬情緒。至於假扣押部分的法律程序,則會由犯保協會新北分會介入協助,據了解,目前委任律師已經正在協助被害者家屬撰狀。
協助受害者家屬 犯保協會將幫出具假扣押保證書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當債權人(即本案中的被害人家屬)提出民事強制執行(即本案中假扣押)時應提出擔保(保證金),但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5條規定,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為保全強制執行而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可由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取代「擔保」。尤仁傑表示,在本案聲請假扣押程序中,犯保協會後續也會出具保證書,讓家屬不必自行做擔保。
若法院確認裁定假扣押,當檢察官偵查終結將案件起訴,犯保協會律師會再協助當事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進行求償。
至於向新北地方法院遞狀之後,多久會裁定假扣押,尤仁傑表示裁定時間不一定,但因保全程序都要爭取時間,希望法院盡快裁定。蔣天元亦表示,由於此案為社會矚目案件,法院應會盡快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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