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民進黨前黨工邱世元、黃取榮、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前助理何仁傑,涉嫌遭中共吸收,收錢洩漏總統賴清德在副總統任內出訪行程、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任外交部長時與友邦使節或外賓談話,4人今年陸續被收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偵辦4個月後,週二(6/10)依違反國安法,起訴黃取榮、吳尚雨、邱世元及何仁傑,並求處5年至9年重刑、沒收犯罪所得。
黃取榮在中國經商期間 遭中共吸收
檢調查出,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前特助黃取榮在中國經商期間,遭中共情治人員吸收,返台發展組織,蒐集重要情資換取報酬。
黃取榮透過在民進黨的人脈,先找好友、資深黨工邱世元,再吸收時任副總統賴清德的機要吳尚雨,以及長年跟在吳釗燮身邊的何仁傑。
檢調調查,賴清德當選總統後,吳尚雨獲聘總統府總統辦公室諮議期間,將賴的行程與出訪友邦的機敏資料洩密給邱世元,由邱轉交黃取榮,再由黃帶至中國交給情治人員;
何仁傑則在吳釗燮擔任外交部長期間,蒐集外交部重要情資交給黃,同樣由黃交給中國情治人員,之後以現金或地下匯兌方式將報酬交給下游的吳、邱、何等人;
▲ 邱世元交遊廣闊,常在社群分享出席活動照,也常約企業人士、媒體吃飯,並且在席間拍攝照片。圖/讀者提供
遭藍委質詢公開點名 檢調立即收網
檢調今年2月18日首度搜查約談,先羈押邱世元、黃取榮,2月23日第二波搜索,拘提遭總統府解職的吳尚雨到案,訊後聲押押禁見獲准,4月10日第三波搜索,再聲押禁見何仁傑獲准。
當案情曝光後,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在立法院質詢國安局長蔡明彥時,點出未浮出水面的何仁傑,據《太報》報導,檢調因怕打草驚蛇,因此立即發動搜索約談,將何仁傑收押禁見。
有律師認為,徐利用質詢提前曝光具體個案,可能破壞檢調單位的偵查策略,迫使檢調人員提前收網,無法釐清共諜案全貌。徐巧芯則認為,是因為她質詢,才促使檢調動作。
▲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圖/取自徐巧芯臉書
盛礎纓另案偵辦中 5人遭民進黨開除
此外,立法院前院長游錫堃辦公室助理盛礎纓也涉共諜案,日前遭約談後以20萬元交保並電子監控,這部分另案偵辦中。
民進黨中評會5月間已開會達成一致決議,將5名涉案黨員邱世元、黃取榮、何仁傑、吳尚雨、盛礎纓予以除名並開除黨籍。
黃取榮、何仁傑否認犯行、編造謊言 遭檢方求處重刑
台北地檢署週二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及交付經核定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等罪嫌起訴4人。
根據北檢起訴書,被告黃取榮、何仁傑於偵查中始終否認犯行,屢次信口編造謊言,意圖誤導偵辦方向,犯後態度不佳;被告邱世元、吳尚雨於偵查中自白等情,具體求刑如下:
黃取榮部分,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32 條第 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共2 罪,請法院分別量處 9 年以上有期徒刑及 8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涉犯洗錢防制法第 19 條第 1 項後段之洗錢罪嫌,請法院量處 1 年 6 月以上有期徒刑。
邱世元部分,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32 條第 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請法院量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惟若其未來仍於歷次審判中自白,請審酌是否得依國家安全法第 7 條第 7項規定減輕其刑。就涉犯洗錢防制法第 19 條第 1 項後段之洗錢罪嫌,請法院量處1 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何仁傑部分,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32 條第 2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罪嫌,請法院量處 9 年以上有期徒刑。
被告吳尚雨部分,就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 32 條第 1 項之洩漏及交付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嫌,請法院量處 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犯罪所得沒收,其中黃取榮、邱世元分別收受大陸地區情工人員工作報酬新台幣 607萬7500元、221萬6924元。
黃取榮涉犯發展組織罪嫌部分,也一併由台灣高等檢察署依發展組織罪嫌起訴,4人於10日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國民黨批吳釗燮神隱 還是台美談判要角
國民黨日前多次質疑,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身邊機要涉入共諜案,案發後卻選擇「神隱」,國會審查國安預算時亦拒絕出席,至今仍未向社會說明清楚案件真相及國安風險程度。
國民黨也質疑,吳釗燮同時是負責台美關稅談判要角,這樣的安排,如何讓人民安心?民進黨標榜反共,卻對共諜案迴避不談,如何取信於民?
對此,總統賴清德4月16日曾重話批共諜應該受到黨紀嚴懲,以及法律最嚴厲的制裁之外,也意有所指地說,對於意圖併吞台灣的極權政權而言,守護台灣的民進黨,自然成為其積極滲透的對象,「而不是和中國同聲同調的政黨。」
▲ 吳釗燮現為國安會秘書長、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副召集人,曾任外交部部長、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圖/外交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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