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弱國而言,主權往往只停留在名義層面。能否真正被承認,取決於強權的利益計算。主權平等,是一個在現實政治中不斷被稀釋、甚至被操弄的概念。
台灣勵志協會(TIA)日前於東吳大學舉辦「台灣作為國家:以『台灣政治共同體』為主的國際法論述」講座。主講人陳玉潔博士指出,台灣在人民、領土、政府與主權宣稱上,早已符合國格要件。《舊金山和約》並未將台灣移交中國,民主化更透過人民自決確立了台灣的主體性。她強調,沿用「中華民國」名稱雖有政治現實考量,但不改變台灣作為「新國家」的本質。
國際秩序的運作 向來由權力主導
這是一套結構完整、論理清晰的法律論述,也為台灣在國際場域提供了重要話語基礎。然而,若從國際關係的現實主義視角看來,國際法並非神盾,而是強權博弈下的政治修辭。國際秩序的運作,從來不是由法律主導,而是由權力決定。
一、國際法的現實:脆弱、選擇性與權力從屬
理論上,國際法強調國家平等、禁止侵略與人權保障;但現實中,它的效力完全取決於強權政治。
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以色列在加薩的軍事行動,皆遭國際法院與聯合國譴責,但因強權庇護與否決權,幾乎沒有任何實質後果。
國際關係大師漢斯·摩根索早在 1948 年就指出:國際法只有在符合國家利益時才具約束力。它不是真正的法律,而是強權用來正當化行動、弱國被迫遵守的工具。
二、主權的神話:強權的話語權
「主權」聽起來神聖不可侵犯,但史蒂芬·克拉斯納稱其為「有組織的偽善」。主權從未絕對存在,而是一種可被強權選擇性承認、操作的政治工具。
對弱國而言,主權往往只停留在名義層面。能否真正被承認,取決於強權的利益計算。主權平等,是一個在現實政治中不斷被稀釋、甚至被操弄的概念。
三、沒有權力支撐的法律,是紙盾
陳玉潔博士的論述強而有力,但必須正視:
• 國際法並不能自動保障台灣
• 主權也不是天賜,而是權力的產物
• 沒有軍事、經濟與外交籌碼,再漂亮的法理,也無法撼動現實
這就是為什麼中國能長期曲解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以「一中原則」排除台灣,而民主國家雖不認同,卻無法改變現狀。
四、台灣要說兩種語言
台灣不能只說「國際法的語言」,還必須說「權力的語言」。法理論述固然必要,但唯有搭配實力,才能真正轉化為國際影響力。
國際法與主權從來不是保障弱國的鐵盾,而是競技場上的話術。若不掌握權力,就只能被他人定義。
TIA 講座讓我們看見一套有力的台灣國家論述,但現實主義提醒我們:沒有權力支撐的法律,是紙盾而非鐵盾。唯有結合法理與實力,台灣才能在國際秩序的縫隙中創造真正的安全與空間。
作者簡介_湯先鈍 Simon H. Tang
Californian State University, Fullerton 與 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Long Beach兼任教授;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PhD of Claremont Graduate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