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10個月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殘忍虐死,全國譁然,一審判處姊妹倆無期徒刑、18年。
而「剴剴」生母劉姓女子因案被通緝,逃亡3年才落網,但劉姓生母日前以兒子遭虐死,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北檢審議認定「剴剴」生前與母親劉女關係疏離,且因她棄養「剴剴」,致「剴剴」被出養,進而慘遭保母姊妹虐死,劉女完全未盡人母責任,駁回其申請,不核發180萬元。
生下剴剴後即失聯,外婆月花三萬請保母托育
29歲的「剴剴」劉姓生母在民國110年因不滿男友疑似另結新歡,設局囚禁男友新歡凌虐4小時,甚至還餵食對方毒品,新歡逃出後報警,警方逮捕劉女,檢察官請羈押獲准。劉女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發現自己懷孕,向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裁定3萬元交保,但劉女在生下「剴剴」後,將「剴剴」丟給母親照顧後即失聯,新北地院因此通緝劉女。
「剴剴」外婆因無力扶養,與新北市社會局聯繫要將「剴剴」出養,社會局轉介到兒福聯盟,兒福聯盟聯繫蕭姓保母照顧,同時啟動出養程序。但外婆認為蕭姓保母無法全天候照顧「剴剴」,另找周姓保母,以每月3萬元的費用托育「剴剴」。後因兒福聯盟要求要改為有配合的保母照顧,112年9月「剴剴」轉給劉彩萱托育。
惡保母姊妹長期凌虐人神共憤
但劉彩萱及同為保母的妹妹劉若琳長期凌虐、體罰「剴剴」,逼「剴剴」裸體穿尿布、將「剴剴」對折塞水桶,甚至弄斷4顆牙。
姊妹倆每天只提供剩菜剩飯打成的泥及混雜碎鍋巴餵食「剴剴」,「剴剴」在劉家待了115天,就在112年12月23日晚間昏倒,劉彩萱將他丟在電腦房,直到發現不對勁才送醫急救,但「剴剴」仍不治。今年5月,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檢辯均提上訴,案件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今年7月底,台北市刑大接獲線報,發現「剴剴」劉姓生母躲在台中沙鹿地區,結交新男友,平常從事網拍生意,南下台中逮捕劉女,並押解新北地院歸案。
北檢:完全未盡人母責任,無資格理由申請補償金
不過,劉姓生母日前以被害人母親身分,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北檢審議認為,「剴剴」自從出生後,劉女沒有一天盡到母親責任照料他,母子關係疏離,甚至因為她棄養「剴剴」,致「剴剴」要被出養,進而慘遭保母姊妹虐死,劉女完全未盡人母責任,劉女無資格及理由申請遺屬補償金,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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