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周五(12/26)召開院會,處理中國國民黨及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提出賴清德總統彈劾案,最後在藍白再度聯手下,以60票比51票,通過「提議」彈劾案,要求賴總統到立法院報告兩次,規定彈劾案投票時間為2026年5月19日。
藍白聯手表決通過彈劾「提案」 要求1/21、1/22賴清德到院說明
根據立法院五院會中表決通過彈劾提議提案內容規定,彈劾總統時程,為明(115)年1月14日(周三)、15日(周四)舉行總統賴清德彈劾案公聽會2場。1月21日(周三)、22日(周四)召開全院委員會,並邀請被彈劾人總統賴清德列席進行第一次說明。
通過的提案規定,彈劾案先由領銜提案人二人代表說明彈劾意旨,時間各10分鐘,再由被彈劾人總統賴清德說明,時間15分鐘,並由國民黨黨團推派15人、民進黨黨團推派15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代表,每人15分鐘進行詢問。
若被彈劾人未列席,則由各黨團推派之委員進行發言,每人發言10分鐘。
藍白提案規定5/19投票表決彈劾 表決前將辦公聽會
另外,提案也規定,明年4月27日(周一)將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章之一相關規定舉行聽證會。115年5月13日(周三)、14日(周四)召開全院委員會,繼續審查彈劾案。邀請被彈劾人總統賴清德列席進行第二次說明。
提案指出,待審查完畢後,於115年5月19日(周二)院會進行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
彈劾案最終由憲法法庭審 鍾佳濱:藍白一邊提彈劾卻一邊否定憲判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痛批藍白「把憲判當空氣、彈劾當遊戲」。他批評在野黨左手提出彈劾總統,右手卻推翻否定負責審理總統彈劾的憲法法庭,「這是精神錯亂、黨格分裂的行為」,完全無視憲政體制的運作邏輯。
鍾佳濱指出,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播放時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昔要「罷免」前總統馬英九的影片,顯示其罷免、彈劾傻傻分不清楚。他表示,政黨對總統提罷免是追究政治責任,須經全民公投,而彈劾則須有違法失職為前提。根據「憲法」第52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訴究。
鍾佳濱表示,在野黨席次加起來也無法達到2/3的提案通過門檻,更遑論提案成立後,須交由憲法法庭審理。他批評藍白雖稱賴總統違憲,但憲法第78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只有憲法法庭可認定總統違憲,藍營卻又提案不接受憲判(憲法判決),是自相矛盾。
鍾佳濱嚴正喊話,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昨日(12/25)是行憲紀念日,「不要過耶誕節卻忘了遵守憲法」若要合憲就應遵守憲判決定,立法院不要再做出國會違法、違憲的決定,在野黨應回歸憲政常軌,處理政治爭議。
藍白擱置明年度總預算拚彈劾? 吳思瑤:要反獨裁應到天安門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在表決前發言指出,延會僅剩約一個月,距離年末僅四天,但總預算至今連第一頁都未翻開,第一筆預算也尚未開始審查。她批評,距離民眾黨八席立委本屆任期結束僅剩約30天,藍白兩黨卻仍在亂政,呼籲在最後期限內做正事,而非成天搞事。
吳思瑤指出,藍白上周五在議場前召開記者會,宣布啟動彈劾賴清德總統,聲稱要反獨裁、反帝制、反專制,她諷刺「台灣沒有清德宗,中國才有習皇帝,要反獨裁應該到天安門廣場」,更直言在野黨倒果為因、邏輯錯亂、違憲亂政,以違憲國會談彈劾守憲總統,禍國殃民的在野黨報復福國利民的執政黨。
吳思瑤也以學生要畢業卻連第一課都還沒讀為喻,質疑口口聲聲民生第一的在野黨「民生到哪裡去了」。她強調預算就是民生,呼籲要審預算、不要搞彈劾,更炮轟此次彈劾是空炮彈、虛張聲勢、缺乏證據的鬥爭式彈劾,在野黨明知國會達不到2/3席次仍硬要啟動,只是把立法院當作羞辱總統的秀場。
吳思瑤喊話,賴總統多次表達願在合憲、合規、合法程序下到立法院,針對軍購案國防特別條例向國會及社會負責任報告。她不解在野黨為何捨近求遠,搞政治報復的彈劾,只為搭建缺乏證據的作秀舞台,因此呼籲藍白不要卡國防搞彈劾、不要卡國安搞鬥爭,拜託不要跟著亂,人民要的是預算。
藍白聯手提案彈劾賴清德 指控賴卓不副署財劃法
根據國民黨團總召傅崑萁、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等藍白立委共同提案案由,有鑑於賴清德總統自民國113年5月20日就任以來,身為國家最高元首,卻指揮授意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濫編預算、造謠抹黑、利用司法迫害異己,發動大惡罷摧毀台灣民主,放任台積電赴美投資,出賣台灣關鍵產業的未來,成為不折不扣、毀憲亂政,出賣中華民國的「獨裁總統」。
藍白提案指出,行政院針對國會三讀通過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提出之覆議案,經立法院以過半數否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總統應遵照憲法第三十七條「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規定公布,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答詢立委莊瑞雄時明確表示,行政院院長「不副署」就是打臉賴總統。
提案表示,渠料,行政院院長以「不副署」為由將對總統的制衡扭曲硬凹為對抗國會的工具,總統更公然違憲拒絕公布,惡意扭曲憲法意旨,徹底違背「中華民國憲法」第三十七條對總統權力制衡的憲政機制,以及第七十二條總統公布法律之憲法義務,創下中華民國行憲以來最壞惡例。
藍白提案指出,行政院恣意推翻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僭越司法權扮演大法官自行決定法律是否違憲,憲法五權分立體制將崩解,民主憲政淪為口號,行政權濫權獨大,總統成為「獨裁總統」、行政院院長淪為「獨裁打手」,「是我國民主憲政巨大災難!」
藍白譴責賴總統、卓揆毀憲亂政 要求立即副署立院三讀之法案
藍白提案稱,為捍衛中華民國民主憲政、拒絕獨裁總統、打手院長,爰對賴清德總統、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毀憲亂政之行徑,提出最嚴厲之譴責。
藍白提案要求行政院院長卓榮泰、總統賴清德,應立即對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遵照中華民國憲法副署、公布。提案對賴清德總統拒絕公布「財政收支劃分法」之嚴重違憲失職行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七項之規定,對總統賴清德提出彈劾案。
彈劾總統門檻高 2/3決議通過後仍需憲法法庭審理
依「憲法」增修條文與相關規定,如要彈劾總統、副總統,首先立法院須經全體立委過半提議、2/3決議通過後,向大法官聲請審理;接著,再由憲法法庭審理,且須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並經現有大法官2/3以上同意,成立彈劾後,被彈劾人應即宣告解職。
然藍白去年底聯手修正「憲訴法」,規定憲法法庭判決須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違憲宣告不得少於9人,不過7名大法官已於去年10月底卸任,加上藍白二度否決賴總統大法官提名人選。僅剩8名大法官中的5名日前對藍白「憲訴法」判決無效,藍白則在12/26於立法院度提案否決該憲法判決。
《中華民國憲法》彈劾總統、副總統流程圖
| 階段 | 程序項目 | 具體門檻與效力 |
|---|---|---|
| 第一階段 Step 1 |
立法院提議 | 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1/2 以上提議。 |
| 第一階段 Step 2 |
立法院決議 | 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2/3 以上決議。 (以 113 席計算,需 76 席同意) |
| 銜接點 | 正式聲請 | 決議通過後,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審理。 |
| 第二階段 Step 3 |
憲法法庭審理 | 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進行審理。 參與人數:至少需 10 名以上大法官參與。 |
| 第二階段 Step 4 |
判決門檻 | 經大法官現有總額 2/3 以上同意,彈劾案方告成立。 |
| 最終結果 Finish |
判決效力 | 判決宣告後,被彈劾人(總統或副總統)即行解職。 |
文字內容由記者鄭鴻達整理、Gemini生成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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