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長期占用國有地,以市價一成買下土地興建中央黨部,轉售後價格翻漲五倍,明明相關事證明確,為何黨產會無法舉證,導致追繳不當黨產再度失利?
以轉型正義為名、向國民黨追討不當黨產的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又一次在司法訴訟戰踢到鐵板。
二○一八年,黨產會認定國民黨長期占用台北市中山南路的原中央黨部、低價取得土地與建物,再出售給張榮發基金會,以行政處分追徵十一.三億餘元不當得利。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雙方纏訟八年,直到今年三月十一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撤銷處分」,宣告黨產會敗訴定讞。
這不是黨產會第一次追討失利。去年初終審確定的「大孝大樓案」,早已上演過相同劇本,先是被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不當黨產,處分追徵七.八億元,雙方展開法律攻防。黨產會雖然在一審勝訴,但進入更一審階段,卻遭國民黨逆轉戰局,最後判決撤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