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看見明天
熱門: 0056 0050 輝達 00878 00940

三讀通過!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 112年元旦施行

三讀通過!民法成年下修為18歲 112年元旦施行

中時 楊孟立

生活消費

中時資料照

2020-12-25 17:23

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法定義之「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並定於民國112年1月1日上路施行。

 

《民法》自1929年5月23日公布,並自同年10月10日施行,其中第12條有關成年年齡為20歲之規定,迄今未曾修正,已施行逾91年。

 

法務部表示,成年年齡制度,攸關自然人完全行為能力之取得,以獨立行使負擔民法上之權利及義務,對於社會生活影響深遠。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社會各界亦迭有調降民法成年年齡為18 歲之倡議。

 

法務部指出,考量現今世界主要各國立法例多以18歲作為成年年齡者,與我國鄰近之日本亦於西元 2018年6月13日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為18歲(預計於西元2022年4月1日施行);且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18歲,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為免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經審慎研議後修正民法第12條規定,將成年年齡自20歲調降為18歲。

 

《民法》修正另依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律要有最低結婚年齡的規定,明定「男女未滿17歲者,不得訂定婚約」、「男女未滿18歲者,不得結婚」。

 

本文授權自中時電子報,原文見此

 

延伸閱讀:
Stella Tennant剛滿50歲 英超模驟逝瀟灑台步成絕響
日本65歲以上人士將優先施打疫苗

延伸閱讀

15年來最冷跨年!下周寒流報到 全台急凍這地區僅「5~6度」

2020-12-25

行政命令表決通過 進口豬肉確定「可含萊劑」!3綠委棄權

2020-12-24

恐潛藏9本土病例!紐籍機師社區趴趴走 醫師提4理由停辦跨年: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2020-12-23

跨年注意》應因倒數人潮多 陳時中提醒五大原則 違者開罰!

2020-12-22

北市跨年晚會是否停辦?標準「一日三變」快抓狂 柯P:前1週有15例本土確診就停!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