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一萬現金開放登記,分為3階段發放,11月10日不分流全面開放,預計11月12日開始入帳。後續ATM領現、郵局臨櫃領現,則是自11月17日以及11月24日開放。由於鳳凰颱風逼近,立委關切若12日放颱風假,普發1萬能否順利入帳?
財金資訊公司董事長林國良表示,如果12日放颱風假,普發現金入帳時間不變,還是11日下午6點後陸續入帳,只是銀行記帳日期是13日,原則上12日可以領得到,但有些小型金融機構批次作業可能延後。
另外,此次普發一萬規定未滿13歲孩童由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代領、13歲以上可用自己的帳戶或提款卡領取,如無帳戶及提款卡,可以自己或委託他人到郵局領現,不少學生發文抱怨「聽到可以領到1萬元很開心,但錢最終還是被父母拿走」。
颱風假影響普發現金入帳?
普發一萬「登記入帳」週一開始身分證尾數不分流、全民皆可上網登記的階段,根據財金公司估計,若加上直接入帳人數,首批入帳已衝破900萬筆,若加計下半天登記入帳量,預計有千萬人可率先領到普發一萬。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週一前往合作金庫銀行視察普發現金辦理情況,財政部說明,11月10日以前完成登記並經系統檢核成功者,款項將於11月11日晚間6點起至11月12日依各銀行作業程序陸續入帳;11月11日以後登記成功者,於登記後2個營業日內入帳,且將視情況登記入帳由2個營業日入帳逐步提升至即時入帳。
由於鳳凰颱風路徑往台灣移動,有民眾擔心如果12日放颱風假,會不會影響普發一萬的入帳時間?
據公視新聞報導,財金資訊公司董事長林國良表示,即使12日放颱風假,原則上已完成登記且資料正確的民眾12日都可以領得到,但有些較為小型的金融機構,批次作業可能會延後。

家長代領普發一萬 登記入帳、ATM怎麼領?
進入普發一萬官網點選登記入帳,家長可以一次幫自己跟孩子完成登記,依序輸入: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父母/監護人
- 金融機構代號及帳號 ➜ 父母/監護人
- 發放對象健保卡號 ➜ 父母/監護人
- 按下【#新增】發放對象健保卡號➜ #孩童(最多代領4位孩童,含家長自己 5 位)
未滿7歲:須由父母/監護人代領
- 以父母/監護人的帳戶登記入帳
- 以父母/監護人的提款卡至ATM領現
- 由父母/監護人或委託他人至郵局領現
7歲~未滿13歲:由父母/監護人代領,或以孩童帳戶/提款卡領
- 以父母/監護人或孩童自己的帳戶登記入帳
- 以父母/監護人或孩童自己的提款卡至ATM領現
- 由父母/監護人或委託他人至郵局領現
13 歲以上:孩童自己領,或委託他人至郵局代領
- 以孩童自己的帳戶登記入帳
- 以孩童自己的提款卡至ATM領現
- 孩童無帳戶及提款卡,由父母/監護人或委託他人或孩童自己至郵局領現

普發1萬「被爸媽拿走」小孩抗議有用嗎
普發一萬有許多家長疑惑,要怎麼幫符合資格的未成年孩子領取 ?
財政部說明,只有未滿13歲孩童可由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代領,13歲以上孩童可以用自己的帳戶或提款卡領取,如無帳戶及提款卡,可以自己或委託他人到郵局領現。3種領取方式都會開放到115年4月30日,而明年4月1日到4月30日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的新生兒,應於5月22日前到郵局領取。
然而,網路上出現不少學生發文抱怨,聽到可以領到1萬元很開心,但錢最終還是被父母拿走。
對此,「法老王」王至德律師臉書發文解釋,這筆錢是孩子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屬於「特有財產」。原則上,父母不用經過孩子同意就可以使用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
王至德律師表示,有些父母會覺得自己花錢養小孩,所以「普發1萬」就是父母的,但這是不對的,因為父母扶養孩子是法律上的義務,不能因為履行義務,就說小孩的錢是自己的。
王至德律師指出,法律上有個概念是「未成年人特有財產」,只要是小孩無償取得的財產,都屬於特有財產,而此特點在於,所有權雖是未成年人,但父母可以為了孩子的利益來「使用受益」這個財產,且不必經過未成年同意。
換言之,這1萬元是孩子的特有財產,爸媽不用經過孩子的同意,就可以用掉這筆錢,但前提是必須花在孩子身上。

律師說,「因為父母本來就有扶養子女的義務,所以如果是拿來繳國民教育的學費、付生活費的話,可能會有一些爭議,因為這些錢本來就是父母要出的,理論上不應該拿子女的錢來付才對,所以網路上有人說父母可以拿去付學費,至少在國民教育階段的學費應該是有點問題的,因為那是父母本來就該出的,不過如果是大學學費的話......。」
「如果是基本生活費以外的費用,像是買給孩子iPad、iPhone或電腦的錢,用孩子的一萬元來付就沒有問題,甚至是去看電影、去六福村玩的錢,或是買樂器的錢,這些就都算是為了孩子的利益,然後也都不用經過孩子同意。那補習費可不可以?孩子明明就不想去補習呀,而且補了也沒啥用,這樣還算是為了孩子的利益嗎......?」
最後,王至德律師總結,「其實孩子抗議也沒用,因為爸媽本來就可以為了孩子的利益用掉,不用經過孩子同意,就算父母不用掉,未成年人除了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行為之外(像是去早餐店買早餐吃),所有的法律行為本來就都要經過父母同意(7歲以下應該不太會吵這普發1萬元),未成年人們其實也沒辦法任意的用掉這1萬元呀......。」
至於滿18歲的「孩子」,「這個錢就是你的,你就盡管去用,不過滿18歲之後,父母原則上也沒有幫你出生活費的義務就是了,知道我在講什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