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手法日新月異、防不勝防,從實體詐騙方式到網路虛擬詐騙,手法日趨多元,也讓民眾容易提高警覺,避免受害。
近期就有網友在社群上分享疑似是蝦皮店到店的新型釣魚手法,該網友表示,到蝦皮店到店取貨時,發現有百元鈔留在機台上,似乎是新型的設局「釣魚詐騙」,若民眾碰到就會有人跳出來指控是侵占,提醒大家務必小心。
對此,165反詐騙專線表示,國內目前尚未接獲此類報案。以實務經驗來說,這招也難以認定是侵占意圖,成立犯罪的機會極低,該筆款項也不符合法律上的遺失物定義。提醒民眾可提高警覺,但也不用過於擔憂。
蝦皮店到店出現新型「釣魚詐騙」?
近期,社群媒體上出現類似貼文,指出詐騙集團疑似鎖定蝦皮店到店,在門市取貨機台上擺放現鈔,並躲在暗處觀察。若有民眾拿起鈔票,就會從暗處跳出並自稱是失主,揚言要報警提高侵占,並藉此索取高額和解金。
而這種疑似會觸發NPC的「碰瓷詐騙」讓不少網友擔憂,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向165反詐騙專線進一步詢問,165說明,目前為止並沒有收到類似的報案,研判該訊息為網路謠言的可能性較高。
由於蝦皮店到店門市內均設有24小時錄影設備,不管是掉落物品、包裹被取走...等情況皆有影像紀錄可供查證。以實務上來說,這樣的情況多半是民眾不小心將現金掉在地上,或是忘記拿走繳費機的鈔票、退幣口的零錢,而非有心人士故意設局。
撿拾者不構成侵占罪,設局人反倒可能入獄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助理教授、前刑事局預防科科長林書立指出,雖然《刑法》第337條設有「侵占遺失物罪」,但在司法實務上極難成立。就像是一般情況下,民眾若拾得遺失物,也會有「撿起來送交」警局招領的過程。僅憑撿起或移動物品的動作無法認定撿拾者屬有侵占犯意。
律師李郁霆認為,就算這種設局手法真的存在,這筆錢也不符合法律上的「遺失物」定義,因為它並沒有真正脫離物主的持有。因此,撿拾者不會構成侵占罪,反而是設局的人可能會構成犯罪,甚至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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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店到店內設有監視器,若遇糾紛可利用影像還原事發經過。(圖/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李郁霆解釋,設局者若根據捏造出來的虛假犯罪事實而威脅對方賠償,反而可能會構成「恐嚇取財罪」,且不論被害者是否有交付賠償,亦可處罰未遂犯。根據《刑法》第346條規定,可處以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設局者在當下選擇提吿撿拾者,屬於故意虛構不實事項,向偵查機關提出告訴,可能構成《刑法》第169條的誣告罪,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李郁霆指出,根據《刑法》第41條第1項規定,只有最重本刑五年以下,且實際判刑六個月以下,才可以易科罰金,否則都必須入監服刑。
若真遇到類似狀況怎辦?自救辦法這樣做
如果真的類似遇到相關糾紛,要如何自救?林書立建議,若真的發生類似相關爭議,應在第一時間聯絡警方到場,協助釐清事件原委,不要因為一時恐慌或遭受恐嚇,而輕易私下交付和解金。
蝦皮也表示,若用戶在門市發現遺失物或款項,建議轉交給警方或鄰近派出所,按照標準流程進行處理,且過程中可錄影自保;若不想要惹上不必要的麻煩,民眾也可以致電蝦皮客服人員,請客服人員協助處理。
網路購物這些詐騙手法最常見!社群假賣家真詐騙要小心
比起釣魚詐騙,現代人習慣運用網路購物方式購入商品,也讓詐騙集團盯上這塊肥肉。常見的犯罪手法及話術包含:寄出的商品與廣告不符且明顯低價、先匯款保留商品,或是提供仿冒網站,讓被害人誤以為進入官方交易系統等,提醒民眾若是於社群平台或官網交易時,務必留意陌生連結。
詐騙話術解析
- 詐騙集團在社群平台刊登熱門商品吸引買家上鉤
- 架設仿冒網站,讓被害人誤以為進入官方交易系統
- 佯稱系統異常、實名認證未完成等理由,誘導加入假客服LINE,由專人一步步操控被害人
- 謊稱進行帳戶驗證,實際上是在引導轉帳及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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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詐騙常見手法。(圖/165打詐儀表板)
內政部警政署提醒,賣貨便、物流平台不會要求加入私人LINE客服進行交易處理,呼籲民眾若要登入或輸入卡號交易時,務必留意網址與官方網站是否一致,若發現異狀,應立即停止操作。網路購物不需要透過網銀轉帳來完成認證或帳戶重啟,若遇到購物糾紛或系統問題,應直接透過官方客服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