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長蔣萬安在2026年2月25日宣布推出全臺首創「育兒減少工時」試辦計畫,以鼓勵與支持為核心,攜手企業在不減薪的前提下,逐步打造更友善的育兒職場文化。
凡參與本計畫的企業,只要提供家中有12歲以下子女、且確實有育兒需求的員工,每日彈性減少一小時工時,讓家長得以安排職涯與育兒步調、接送孩子上下課,市府將補助減少工時所對應薪資的8成,每家公司最高補助10萬元。
這是一項充滿溫度的政策,身為長期關注勞資關係的法律人,我非常認同並支持蔣萬安市長這項全臺首創的嘗試。讓爸媽能準時接孩子放學,這不只是家長的福利,更是社會對下一代成長的集體投資,特別是在少子化已成為國安問題的台灣。
然而,當政策「美意」要落實為「制度」,甚至要進入每一家企業的會計報表項目時,身為老闆或人資、甚至是家長員工,我們必須穿過溫情,看清法律底層的邏輯。法律不是為了刁難善意,而是為了讓善意在碰撞現實時,能有穩固的支柱。
我為大家整理了這項政策在對接現行法律時,企業與勞工最需要注意的七個核心觀察。
一、 從3歲到12歲:勞權保護的擴張與邊界
現行的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僅保障撫育未滿3歲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請減少工時,且明定雇主可以不給薪。
臺北市將年齡上限一口氣拉到12歲,並要求雇主不減薪。這雖然是優於法律的福利,但企業必須注意,這屬於「優於法律規定」的勞動條件或福利事項。
若政策落日後,企業想收回這項福利,回歸到原有的工時狀態,必須在最初簽署補充協議時就明確約定這是「附期限或附條件」的福利,否則極易被認定為不利於勞方的勞動條件片面變更,引發後續的勞資爭議。
二、 消失的一小時:時薪單價的「隱形膨脹」
這是實務上最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雷區。
假設一位家長月薪48,000元,原本每日工作8小時,時薪是200元。現在每天只做7小時,但薪水維持48,000元,那麼在計算勞基法上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時,單價實際上變成了約228元(48000 ÷ 30 ÷ 7)。
這會導致什麼結果?如果該員工某天因緊急事務多留1小時(恢復成第8小時),雇主是否要按照228元來計算加班費?若未調整計算基礎,企業可能會面臨加班費給付不足的法律風險。
建議企業在內部管理規則中,應明確界定這1小時的性質是「雇主不請求勞工給付勞務」而非「縮短正常工時」。
三、 8成補助與2成自付:雇主的愛心成本
市府補助8成,剩下的2成薪資由雇主負擔。這2成雖然看似金額不高,但對中小企業而言,這是不折不扣的「法定外支出」。
企業在申請前,必須評估內部的人力調度。法律上,雇主不能因為員工申請了這項福利,就將工作量強加給其他同事,否則可能觸發職業安全衛生法中的「職場不法侵害(職場霸凌)」風險。
雇主出的這2成,買的是員工的忠誠度,而非剩餘7小時的勞動強度倍增。
四、 勞保提繳與薪資結構的法律定性
在勞基法中,工資是「勞務之對價」。但這減少的1小時中,有8成是政府補助、2成是雇主加碼,這部分究竟是否屬於勞基法定義的「工資」?
若認定為工資,則必須列入勞保、勞退的提繳級距計算;若未來不幸發生資遣或職業災害,這部分也會影響平均工資的計算基準。
依照目前實務看法,為了保障勞工,通常會傾向認定為工資。企業在申報投保薪資時,切莫因為工時減少而擅自降低投保等級,以免觸法。
五、 職場公平性的天秤:非育兒員工的感受
法律雖然允許企業給予育兒家長特別待遇(積極補貼),但性別平等工作法同樣保護所有員工免受歧視。
如果辦公室內只有符合設籍台北市的育兒資格員工能縮減工時,剩下的工作卻由外縣市育兒員工、單身或頂客族同事概括承受,這種「勞逸不均」可能導致人才流失,也恐衍生另一種歧視的爭議。
建議企業在執行此政策時,應搭配靈活的職務代理機制,甚至給予代理人適度的獎勵,讓「友善育兒」不成為其他員工的額外負擔。
六、 數位時代的隱形加班與接送壓力
計畫規定這1小時是用來「接送或陪伴」,但如果家長提早1小時下班去接小孩,手機卻依然不停跳出公務訊息,這在法律上可能構成「下班後的待命、加班工時」。
雇主最好建立明確的「斷網權」共識。既然支持育兒,就該讓家長在那1小時內徹底回歸家庭。否則,若家長在接送途中為了處理公務,一邊開車一邊接收手機訊息,致發生交通意外,這是否屬於「通勤災害」?法律上的責任歸屬將會變得極度複雜。
七、 ESG與企業治理的長線投資
最後,我們要從更高的維度來看待這項政策。現在全球都在談 ESG 中的「S(社會責任)」,良好的勞資關係是企業永續的關鍵。
臺北市勞動局參考韓國經驗設計此計畫,其實是給予台北市的企業一個實驗機會,測試「縮短工時是否真的會降低競爭力」。
法律只是底線,企業文化才是上限。如果企業能透過這項計畫,建立起效率導向而非工時導向的文化,這10萬元的補助,換來的將是不可估量的品牌形象與員工向心力。
陳業鑫律師的溫馨提醒
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保護我們最珍視的價值。這項政策不只是一筆補助金,它是一個契約的邀請,邀請雇主與員工共同簽署一份名為「信任」的協議。
對於企業來說,參與這項計畫前,請務必檢視您的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也要想清楚如何與育兒員工簽訂附加協議條款,讓這項政策美意可以真正落實。
對於爸媽來說,珍惜這多出來的一小時,讓它成為孩子成長記憶中最溫暖的陪伴。
作者簡介_陳業鑫
在台灣勞動法園地辛勤耕耘的工作者。
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
目前致力於勞動法普及教育,除以主題式企業內訓從源頭減少勞資糾紛風險外,亦於各民間團體授課,期使勞資雙方對勞動法適用有正確觀念,知悉權利義務邊界之紅線,消弭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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