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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拿退休金買法拍屋想當包租公,沒想到過戶完才是惡夢的開始...「得標法拍怎麼我就成壞人了?」

公務員拿退休金買法拍屋想當包租公,沒想到過戶完才是惡夢的開始...「得標法拍怎麼我就成壞人了?」
圖片僅示意,非當事人

2022-10-17 17:25

有人說農曆7月是房市淡季,因為好兄弟放假在外用餐,不適合買房、交屋或入住。但老李卻在今年農曆7月的第一天,來到債權商城諮詢。一直以來,老李對房地產都很有興趣,最近剛從國營事業退休,領了一筆退休金,相中一間位於北投區的公寓法拍屋。他親自前往察看環境機能、做足功課,確認法拍筆錄的點交情形欄是記載「點交」,備註欄也載明「本件標的為債務人自住,拍定後依建物現況點交」。

等到第二拍,底價已低於附近成交行情。在投標前一刻,老李再三檢查投標書及保證金的銀行支票,確認都沒有錯誤後,才將投標單投入票櫃。老李順利得標,他非常開心,隔天就到法院繳足尾款。在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後,就立刻辦理報稅過戶程序,順利取得了房屋及土地的所有權狀。但在我面前的老李,此刻卻眉頭深鎖。

 

原來,老李前幾天前往拜訪現住人,想與對方協商搬遷的事情。沒想到,對方卻反應異常激烈,又咒又罵地把他趕出家門。

 

「這房子是我的家,你沒有權利搶走 ! 你們都是勾結的,等著看,你們一定會遭報應的 !」一位太太向老李怒吼。

 

老李站在門口,想向對方解釋自己的善意,但對方在屋內隔著家門,情緒激動地大吼大叫。這樣一來,不僅驚動左鄰右舍,還有熱心路人幫忙報警。因此,老李才來債權商城諮詢,想知道明明是點交,為什麼現住人一直把他當成壞人,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

 

既然是點交物件,我們協助老李向法院聲請點交,同時陪同老李去拜訪屋主,但原屋主這次連門都不開了。等自動履行搬遷的期限屆滿後,對方還是沒有搬遷。我們再向法院陳報債務人未搬離,請法院繼續進行點交程序。

 

現場履勘當日,等待法院人員與警員到場後,按門鈴都無人應門。就在我們請鎖匠開鎖時,突然有人從內打開門,是上次那位太太。她的情緒還是非常激動,看到法院的人員就說:「我房貸都有繳,怎麼可以查封我的房子?」、「只是欠信用卡 5 萬而已,超額查封了!」。

 

到了這一刻,我們知道,債務人至今還是認為房屋不應該被拍賣。可想而知,若不說明清楚來龍去脈,老李的「善意溝通」,她肯定無法接受。遇到這樣的狀況,通常法院不介入協調,拍定人要與現住人(或債務人)自行溝通搬遷期限與搬家費用。所以,這種情況下,若履勘當日沒有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後現住人(或債務人)仍未履行義務,就只能再聲請法院強制點交了。

 

俗話說投鼠忌器,這房屋現在還是由原屋主占有中,為了避免這一位激動異常的原屋主破壞房屋內部,我們等待書記官、執達員、鎖匠和警員都離開後,主動留下來陪她聊聊天。這樣的面談,除了要拿出十足的誠意,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更要真切了解對方的困難處,才能在尋求強制手段之前創造雙贏的機會。

 

「我是欠信用卡費,不是欠房貸,怎麼可以查封房子?你們還拍賣我的房子?」對方冷靜下來之後,終於提出他心中真實的疑問。原來,她與兒子、女兒3人一起住在這,兒子和女兒都還在讀國中,目前房貸每個月要繳 2 萬 5 千多元。她原本以為,只要房貸都有繳,就不會被查封房子,跟信用卡費無關。為了要能繼續住在這間房屋,她每一期房貸都有繳,雖然都是在還款期限前,才勉強湊出金額到銀行去繳付。

 

「妳住的房子被拍賣,我們能體會妳一定不好受。但這是銀行向法院聲請拍賣的,會查封拍賣跟李先生這邊並沒有關係。李先生是去投標買到這間房子的,現在也抱著善意來跟妳談,希望事情有個好結果。」

 

「不論欠的金額多少,銀行都有權利要求還款。如果不還,就會聲請強制執行妳的財產。而且房子拍賣的金額,會先還清妳原本的欠稅及房貸,剩餘的錢還是會歸還給妳。」我們向她說明,其實不論債務額多寡,都不會有她所稱「超額查封」的問題。

 

所謂的超額查封,是指查封財產已經足夠清償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債權人又繼續查封債務人的其他財產。這樣的行為確實是強制執行法所明文禁止,債權人或執行人員違反超額查封禁止的規定時,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依規定聲明異議。

 

本次銀行查封拍賣房屋的原因,確實就是因為積欠的信用卡債務。而且債權人也只向法院聲請查封拍賣她這一間房屋,所以不會有超額查封的情況。

 

「現在房屋被法拍出去已經是既定事實,李先生得標就是合法的屋主,可以要求妳們搬走。而且是法院點交物件,如果妳們不願意配合,他可以直接請法院和搬家公司來進行強制搬遷。」我再次向他說明。

「叔叔,這樣我們知道了。我跟媽媽到後面講一下。」這時,反而是她就讀國中的兒子出來說話。

 

顯而易見,這個家庭的生活窘困,在法院分配款下來之前,如果要她們湊錢搬家,可能又是一筆困難。老李希望能趕緊取得房屋,不想夜長夢多,所以展現十足的誠意,協助對方順利搬遷。在對方解開對法院強制執行程序的誤會後,雙方決定各退一步。由老李幫忙支付搬家費、押金及第一個的月租金,搬到距離這裡不遠的一個租屋處,她終於也願意在一週內遷離。

 

最後,原屋主在一週內遷離,將房屋點交給老李。我們也就沒有再向法院聲請強制點交。老李在取得房屋後,就按原投資計畫,開始整理屋況,準備當包租公。

 

作者簡介

郭錦駩

日昇金互聯網 執行長( 債權商城/日生金投資平台 )

黃景揚

日昇金日互聯網 主辦代書( 債權商城/日生金投資平台 )、禾禮地政士事務所 主辦代書

本文摘自新陸書局出版 《20個故事讀懂法拍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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