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看見明天
熱門: 投資 股票 高股息 金融股 存股

不斷試煉 P.108

不斷試煉 P.108

《 壹週刊》及中國時報刊載國安局機密專案經費流向,經高檢署搜索壹週刊,並將相關新聞從業員列為外患罪被告。這件複雜而具爆炸性的事件,有諸多角度值得探討,惟爭議的根源是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分際如何劃分。

當事的《壹週刊》及中國時報都援引一九七一年美國紐約時報刊登《五角大廈文件》( The Pentagon Papers ),與行政部門進行十五天法律訟爭, 卒獲聯邦最高法院做成有利時報的終審判決,而以此一案例來強調新聞自由不受限制及約束的原則。究竟,這件三十年前美國新聞史上的重要判決其真義何在,落實到今天的台灣,我們可以得到什麼啟發?

《五角大廈文件》是六七年由當時國防部長麥納馬拉( Robert McNamara )延聘三十六位專家,以一年半完成有關美國捲入越南戰爭經過的機密專案研究。這些文件共四十七冊,紐約時報於七一年春天收到其中四十五冊,另兩冊被認為「真正具有保密必要的資料 」,當事人並未交給時報。

時報收到此一機密報告之後,研讀認定它基本上屬於歷史文件,公開不致危及在越美軍生命,卻有助公眾了解美國涉入越戰始末。經此判定,時報召集三十多位編採人員祕密作業,仔細反覆推敲審閱,考量所有可能敏感的資料,避免提供敵人有利情報,有損當時為結束越戰而進行中的巴黎和談。

經三個月審慎作業,時報把七千頁、二百五十萬字的文件濃縮成三十萬字,於六月十三日連載三天後,隨即引發官方強烈反應,透過司法程序限制時報刊登,官司打到最高法院。六月三十日,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以六對三裁定時報可以繼續登載,時報於七月一日恢復因官司而已停止十五天的連載,後來並出單行本。時報不但打贏此一成為新聞自由判例的重要官司,且獲頒當年普立茲新聞公共服務獎。

最高法院雖然以多數裁定紐約時報可以繼續發表越戰機密文件,九位大法官卻罕見地做成九個不同的意見書。如果進一步分析大法官的見解,至少就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的關係而言,其同異之間的折衝仍有基本上不悖離常識的結果。

大法官的意見大致可以分成三類。其一是有三位大法官認為,新聞機構與政府在本質上是對立的部門,各司其職,彼此尊重,法院無權禁止、管制或檢查任何新聞,即令新聞刊布危及政府安全;這是所謂新聞絕對自由的主張。

第二種意見強調,新聞自由基本上不受政府限制,但為防止對國家產生直接、立即而無可挽回的損害,可有例外。就本案而言,持這種看法的三位大法官認為,並無具體充分證據顯示,刊載越戰機密文件將危及國家安全,因此不必限制時報刊登。這是新聞自由相對論,因案論事。

第三種意見則同意,法院對於行政部門認定的機密資料保密,應徹底執行;時報刊登越戰機密文件的確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持這種國家安全論者,包括首席大法官柏格( Warren E.Berger )。

這三種意見折衝的結果,是裁定紐約時報可以繼續刊載《五角大廈文件》。不過,從上述意見歸納看來,只有三位大法官主張新聞自由不受限制,卻有六位大法官認為新聞自由並非無限上綱,必要時應加以限制;其間判定的標準,應在於刊登這些文件是否立即而明顯危及國家安全。顯然,《五角大廈文件》的性質,屬於「歷史文件 」的成分大於「機密文件 」,時報乃贏得官司。

台灣一報一刊所登載的國安局機密經費流向,與紐約時報連載的《五角大廈文件》一樣,都屬於提供者竊取的機密文件。現在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其最終判定的標準,應在是否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的平衡,仍須透過個別案件不斷試煉,而達成對台灣整體較為有利的結果。另外,新聞媒體絕非搜索禁地,但檢方仍須遵守程序正義且理由充分。紐約時報案美國行政部門採取聲請禁止刊載的禁制令,台灣也有類似的假處分,似較直接搜索媒體較少負面效應。

延伸閱讀

推出跨場域的AI應用,打造以顧客為中心的智慧化環境

2019-11-04

後疫情時代AI應用展新局!從個人醫療到旅遊服務 杜奕瑾:數位轉型要以人為本

2021-12-13

力拼傳統製造業轉型 家寬實業攜手蔚藍雲打造數據治理環境 提升企業 AI 營運韌性

2023-08-16

信義房屋AI應用大爆發 率先推出「DiNDON智能賞屋」

2020-07-08

打造企業級生成式AI應用 掌握開放、可信任、業務優化、商業價值四大特點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