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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圈護自然荒野探討

實質圈護自然荒野探討

荒野遊俠-賴榮孝

焦點新聞

2014-03-11 13:15

荒野宗旨裡頭特別提到棲地的目的是要使我們以及後代的子孫,能從這些刻意保留下來的台灣荒野,探知自然的奧妙,領悟生命的意義。張文亮老師也說:「棲地保護的價值是直指人性,當人回到與動物、植物坦然相對的所在,可以讓人擺脫文明的束縛、重歸大自然,人類生命的問題,要回到那裡,思索與分辨。」

在和荒野夥伴分享對話時,我總會提醒不忘初心──自己加入荒野的初心,以及荒野創會的初心。

荒野創會的初心就是期盼上蒼把失去的還給我,還給我碧藍的天空,清澈的溪流,還給我在榕樹下乘涼的環境,還給我與自然環境清閒相處的心情。

怎麼去達到這樣的目標呢?我們採用的方式是透過環境教育手段達到棲地守護的目標。偶而我也會考驗一下誰可以完整把荒野宗旨說出來?荒野的宗旨是「透過購買、長期租借、 捐贈或接受委託,取得荒地的監護與管理權,將之圈護,儘可能讓大自然經營自己,恢復生機。使我們以及後代的子孫,能從這些刻意保留下來的台灣荒野,探知自然的奧妙,領悟生命的意義。」

這時候常常會遇到有人抗議,應該把宗旨文字修改短一點,比較好記。我會笑笑地回答說,如果是一般民眾問到協會宗旨目標,你只要回答「棲地圈護」就好了。但協會宗旨不能改,因為它牽涉到為什麼要圈護自然野地?以及如何達到實質圈護的方式?



也許,我們可以先來了解「棲地」的概念是怎麼來的?張文亮老師在《河馬教授25堂環保課》中提到在1904年,美國一位名叫格林威爾(Joseph Grinnell)的教師,他觀察栗背山雀的生態後首先用到「棲地」一詞,他寫道:「氣候的變化,限制栗背山雀活動的疆界,使得山雀的『棲地』侷限在南北狹長的地帶。」「在我有限的一生與有限的觀察,無法判斷大自然與生物的所有維繫,但是我相信,所有生物都有選擇『棲地』的能力」。

張文亮老師說:「棲地概念的提出是生態保育上重大的發現,地球許多原始的森林、草原、河川、湖泊、濕地等,人類常視其為未開發的所在,但是對生物有其意義,那是維繫他們存活的所在。」

荒野以棲地圈護為宗旨目標,就是相信完整棲地被保護下來以後,所有適合這塊棲地生存的生物都可以獲得保護。這在五股濕地的守護過程中被實現了,認養五股溼地十年中,我們紀錄的鳥類超過45科160種,其中保育類的包含游隼、魚鷹、唐白鷺、黑面琵鷺、紅尾伯勞等25種,另外也發現了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易危(Vulnerable)物種──四斑細蟌,每年八九月份還有數以萬計的燕群以蘆葦叢作為夜棲的所在,平地少見的黃鼠狼也隱身在溼地荒野中,這是我們最初進行五股濕地守護始料未及的。

可是認養並不是實質圈護,因為我們沒有取得「監護與管理權」,所以還是得面對各種開發壓力,甚至於我們認養富陽公園,可是台北市政府在公園裡施做工程,我們卻不知道,如何施做,也未被告知,直到施作完成,才發現工法錯誤,嚴重影響生態棲地,經過溝通協調後,才去除掉對生態衝擊最大的部份。



我們認為取得荒地的監護與管理權,才算是實質圈護,最終目標則是有些地方可以透過立法保護永遠不得開發。所以我們在台北市正在推動「自然公園自治條例」的立法,希望都會公園也能分級管理,屬於自然公園的部份可以把人為干預降到最低。在五股濕地部分則朝向委託管理方式和新北市政府進行協商。

濕地保育法在102年通過之後,現在內政部也正在推動「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內公有土地委託民間經營管理實施辦法」,這是明智的作法,政府掌握土地和經費資源,但是卻缺乏專業與人力,如果可以透過公私協力來管理重要濕地,才能讓溼地的價值發揮到最大。

為取得荒地的監護與管理權,並不一定要有擁有權,宗旨裡頭明確標示可以採用租借的方式,所以幾個分會也嘗試利用租借農地的方式來進行復育保育教育的守護行動,而租借最好能夠長期性的,否則將有可能事倍功半。

格林威爾(Joseph Grinnell)在晚年時,曾遊說政府把加州州府沙加緬度冬北邊一塊不適合作物生長的鹽鹼地買下來,作為水鳥的棲地。這塊地方現在是威露國家公園,每年約有七百萬隻水鳥來此棲息,而且已經立法永久不能開發。

荒野宗旨裡頭特別提到棲地的目的是要使我們以及後代的子孫,能從這些刻意保留下來的台灣荒野,探知自然的奧妙,領悟生命的意義。張文亮老師也說:「棲地保護的價值是直指人性,當人回到與動物、植物坦然相對的所在,可以讓人擺脫文明的束縛、重歸大自然,人類生命的問題,要回到那裡,思索與分辨。」

我們堅信,自然荒野是我們可以留給自己與後代最珍貴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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