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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照顧醫護之三】醫師納勞基法看診恐等更久 醫怒:難道要病人明天再開刀?

【誰來照顧醫護之三】醫師納勞基法看診恐等更久 醫怒:難道要病人明天再開刀?

製作人.方德琳、撰文.鄭閔聲、研究員.張朝鈞、徐右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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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咸昌

2018-11-08 16:51

「假設現在下午3點,下一台刀預計要開8到10個小時,而且還不一定能準時開完,難道要病人等明天再開嗎?」曾有醫師這麼反映。事實上,醫師若納入勞基法後可能會產生4大衝突,病患手術受到影響,也是其中之一。

衝突一:病人能等到明天再開刀嗎?

 

面對上述狀況,找另一位夠資格完成同樣手術的醫師執刀,是最簡單的解決方式,但偏偏就是有些手術,並非人人都能勝任。台大醫院胸腔外科主任陳晉興指出,以肺臟移植手術為例,整個台大醫院就只有一位主治醫師帶領的團隊有能力執行,但這項手術過程至少需要20小時,完成手術後,主治醫師還得親自照護,難以符合《勞基法》規範。

 

即使找到能完成同樣手術的醫生,現行台灣的醫療環境也無法交給其他醫師負責。7月底楊銘欽出席一場專家會議,就聽見具法律專業的醫師說:「不要以為納入《勞基法》以後,交班了就沒事,同事接手如果出了差錯,很可能兩個醫師都會吃上官司。」台北榮民總醫院外科部部主任馬旭也說:「醫師寧可跑醫院,不想因醫療糾紛跑法院,也不行嗎?

 

其實,動輒花費10小時以上的手術,遠比一般人想像的多。

 

37歲的馬偕醫院整形重建外科主治醫師尤傑銘,不久前在凌晨接到電話,緊急趕赴醫院為一名斷了4 根手指的傷患進行接合手術。那台刀一開就是28個小時,他中間只為了回家顧小孩休息4小時;完成手術後沒隔多久,又從上午8點開始,繼續進行一整天預先安排好的手術。

 

「連續工作當然不好,但現狀就是我不能拒絕緊急手術,也不可能叫準備好的病人改天再開。」他說。

 

各科差異極高」,是醫師職業的另一項重要特性。目前全台灣共有4萬7千多位執業西醫師,他們的學歷背景雖有共通之處,專長卻不盡相同,彼此間無法取代。舉例來說,專攻心臟、胸腔、腎臟、腸胃、直腸等不同部位的醫師,雖都可被歸納為「內科系」,彼此間卻無法取代。

 

醫師爭納勞基法座談會

 

衝突二:十大「救命」重症科首當其衝

 

由於各科工作內容不一,將所有「醫師」納入《勞基法》,對不同科別的影響也不會全然一致。因此,楊銘欽進行影響評估研究時,已先將衝擊範圍鎖定在神經外科、心臟外科、心臟內科、骨科、胸腔外科、一般外科、整形外科、婦產科、泌尿科、神經內科。

 

檢視這十大科別即可發現,衛福部預判,可能因醫師納入《勞基法》而受衝擊的,都是攸關性命的「重症科別」,陳定信憂心的最壞狀況,「若規畫不夠周延,恐怕會危及民眾性命」。

 

當然,情況不一定會發展到「危及性命」那一步。但民眾開刀、門診變得更慢、更困難,也就是「損及就醫權利」,恐怕難以避免。

 

「如果真的嚴格限制工時,那醫師就會『適量排刀』,比較緊急、有生命危險的手術一定要立刻做,但像手臂上長脂肪瘤這種刀,就會等到有時間再來處理。」尤傑銘說。

 

家醫科名醫李龍騰,過去在台大醫院的門診時段,經常是從上午六點到晚間十點,一天要看上百位病人。若醫師納入《勞基法》,除非他自行開業,否則這種工作方式將於法不容,「我十五年來診斷出超過三百起初期癌症,轉介專科治療。法律要叫像我一樣的醫生拒絕病人嗎?」

 

究竟醫師納入勞基法後,還會帶來哪些衝突?下一篇將會繼續帶領大家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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