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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打假訊息 散播不實災害訊息致死將處「無期徒刑」

政院打假訊息 散播不實災害訊息致死將處「無期徒刑」

蘇君薇

焦點新聞

達志

2018-12-13 17:14

今年九合一大選期間,網上傳出不少與性平、政黨有關的不實資訊,為打擊假訊息流傳,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等7案,並針對散布災害不實消息且害人致死者制定新規,將處以無期徒刑。

行政院今通過7項法案,包含:《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糧食管理法》第15條之1、第18條之3修正草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6條、第35條修正草案、《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修正草案、《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31條之1修正草案,以及《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此次通過的7項法案中,《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針對散播重大災害不實謠言或訊息,若有對公眾或他人造成損害或危害之疑慮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若導致他人重傷者,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導致他人死亡者,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31條之1修正草案,若散播核子事故相關的不實謠言或訊息,且損害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導致他人死亡者,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在院會會後記者會中轉述行政院長賴清德對防治假訊息的想法。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在院會會後記者會中轉述行政院長賴清德對防治假訊息的想法。圖/行政院開麥啦 YouTube)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在院會會後記者會中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聽取完「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報告」後,指出今年台灣飽受假訊息紛擾,強調言論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行政院將在維護言論自由的前提下,運用現行法令,針對明知是假訊息卻故意散播導致民眾恐慌,遏止出自惡意、偽造、假造的假訊息,降低其對國家社會及公共利益產生的負面影響。

 

賴清德也呼籲社會大眾、第三方查核組織,以及平台業者,一同協力防制假訊息,確保公共利益,鞏固台灣民主制度。關於平台業者需負責查證一事,賴清德說,平台業者協力義務,政府並無課予查證責任,是否為假訊息是由法院作最後決定,而非平台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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