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許多屋主將房子租給具申請租金補貼資格的租客,卻因不了解「公益出租人」法規,錯失減稅機會。苗栗縣政府6年來透過跨機關資料整合與智慧勾稽,主動找出符合資格的公益出租人,換言之,屋主免提申請,只要租客申請獲政府租金補貼,系統就會自動將房東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後續就可獲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
根據苗栗縣政府統計,從民國108年推動來,苗栗縣房屋稅減免案件僅3件;到了114年,已增加至2,575件。地價稅減免案件則從108年的413件,增加至114年的2,476件。統計108年至114年間,房屋稅累計減免6,222件,地價稅累計減免8,419件,合計超過1.4萬件,6年減免金額達3,475萬元。
該項政策被視為創新又便民的措施,讓屋主能減稅有助降低出租成本;對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則可透過政策提高房東參與公益出租的意願,又能活絡租屋市場,苗栗縣也因此入圍今周刊「2026永續城市SDGs永續創新獎」。
苗栗縣稅務局稅務員劉文婷表示,目前縣政府每季都會透過系統主動尋找符合公資格的公益出租人,同時加強宣導,讓更多人能享受到稅務優惠政策,未來也會以新的程式提升資料處理的效率。
有優惠卻不申請 苗栗看見公益出租人的三道門檻
只要將住宅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租戶,或參與政府相關住宅租賃政策的房東,就被視為公益出租人。為鼓勵更多房東投入,政府提供公益出租人房屋稅及地價稅等租稅優惠,希望透過實質誘因,增加租屋市場的供給。
制度雖然提供優惠,但符合資格的房東卻不一定會主動申請,主要因為以下三道門檻:不知道自己符合資格、不了解相關規定或認為程序繁瑣、對主動申請後可能衍生的稅務問題有所疑慮。
因此,苗栗縣早在107年訂定《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建立主動辦理減免的制度基礎。只要符合相關通報資格,稅務局即可依據資料主動審核,不必再由房屋或土地所有權人逐案提出申請。
換句話說,過去是「符合資格的人自己來申請」,現在則轉變為「政府主動協助符合資格的人辦理」。
跨機關串接資料 從租金補貼到減稅一次完成
苗栗縣稅務局強調這項服務能從被動變成主動,關鍵就在跨機關合作。
當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並通過審核,或透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制度完成媒合後,相關資訊會依機制進行通報。苗栗縣再透過相關單位與內政部平台進行資料串接,系統經過比對建物、土地及出租人資料後,就蒙確認公益出租人有哪些,主動辦理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
對公益出租人來說,少掉的不只是填寫申請書,也減少了因不了解規定而錯失優惠的可能;對政府而言,則能減少重複收件與人工審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
6年減免逾1.4萬件 讓租稅優惠真正走到符合資格的人手上
智慧主動服務推動後,減免案件數也明顯增加。統計108年至114年,房屋稅累計減免6,222件,地價稅累計減免8,419件,合計超過1.4萬件,減免金額約3,475萬元。
這些數字反映的,不只是減免金額增加,更代表更多符合資格的公益出租人,實際享受到租稅優惠。
苗栗縣政府強調,隨著竹南、銅鑼科學園區發展帶動就業人口移入,地方租屋需求增加,如何提高民間住宅釋出意願,也成為地方發展的重要課題。而這個成果顯示,一項政策的創新,不一定是增加新的優惠,而是讓既有的優惠更容易被使用。
未來,苗栗縣也規劃持續優化資料勾稽機制,並研議導入GIS地理資訊及AI輔助查核,希望進一步提升公益出租人資格辨識與行政服務效率,讓更多符合資格的公益出租人不再因資訊不足或程序繁瑣,而錯失應有的權益。
公益出租人減稅優惠與條件可至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