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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子 (下)

棋子 (下)

「律師,你會不會覺得人生無常?」
「人生是無常,當然。」我想起了我大哥。
「老天很愛跟我開玩笑」他苦笑了一下,「三天前,我還是一個清白的上班族;現在,我變成了罪犯,家也快沒了。」「別人的家也沒了,」我說,「這是一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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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一個清白的上班族,現在卻成了罪犯,即將失去家庭。


「那應該是視野的死角。」我有點遺憾,開始在紙上畫圖,「你應該是沒有注意到後面的來車,畢竟有時候後照鏡會有死角。」
「但是,他的摩托車車速這麼快,難道就沒有錯嗎?」他有點不平。
「或許有錯,但是過失致死是這樣,只要你有一點錯,就會觸犯法律。在侵害身體的罰則中,我們是不談過失比例大小的,這只會在民事官司中討論。例如你的錯三分,他的錯七分,加總後的損失你只要負擔三分就好。但是在過失致死這一個罪名判斷上,只要你有應該注意而沒有注意的情況,不管對方的錯是不是比你多,你都得要承擔這樣的罪名。」我解釋法條的情況給他聽。

「這樣我不是完了嗎?」他非常沮喪。
「也不是,我們先調解看看。」我說。「不過重點來了,你準備多少錢?」
他想了想,「我在三峽的房子還有貸款三百多萬,但是如果賣掉,應該可以拿到現金兩百萬。強制責任險他們已經拿了,大約是兩百萬,我只能把現在我們全家居住的房子賣掉了。」他帶哭音的說,「我存了很久,才讓家裡有這個小窩的。」
我心中大概盤算了一下,這樣的金額只有四百萬,跟對方要求的金額,差距應該很大。但是,總是得面對這樣的問題,畢竟是一條人命。
我拍拍他的肩膀,「等到調解完畢後,我們再來想辦法。」
他站起身來,走出會議室,「律師,你會不會覺得人生無常?」
「人生是無常,當然。」我想起了我大哥。
「老天很愛跟我開玩笑」他苦笑了一下,「三天前,我還是一個清白的上班族;現在,我變成了罪犯,家也快沒了。」「別人的家也沒了,」我說,「這是一場悲劇。」


我們在三重區公所調解。其實調解制度是很有意義的設計,透過資深的調解委員,可以讓雙方站在可以接受的立場上,各自退讓後,取得認同,而不需要進行訴訟,對於法院而言,真的節省不少資源。
然而,有些訴訟,爭的不是錢,而是一口氣。過失致死的訴訟,對於雙方而言,是非對錯很多時候都難以化解。

他低聲問我,「律師,等一下我可以錄音嗎?」
「不行」我立刻回絕。「調解過程依法是不能錄音的,即便錄音,將來也不能作為證據,因為調解的設計本來就是要讓兩邊的人暢所欲言,如果有錄音,又能作為證據,豈不是破壞調解制度的本意?」他點點頭。我們進入了調解室。

所謂的調解室,大多設在區公所的禮堂,裡面人聲雜沓,大概也沒什麼保護隱私的措施,兩造就是坐在一張小桌的兩側,由調解委員坐在中間,詢問兩邊的和解條件。
對方帶了律師來,爸爸還帶了死者的遺照在身上,表情哀淒。
簡單的寒暄後,我們立刻進入主題,我委婉的詢問,被害人家屬願意以多少金額和解。
對方律師比了一與四,我嚇到。
「你是說一千四百萬?」我倒吸了一口氣。
「他只有二十歲出頭,按照國人平均餘命來計算,你也知道公式的,這個和解金額應該合理。」對方律師說。爸爸則是在旁邊沒說話,嘴唇顫抖著。
「但是這個金額,我們真的沒辦法負擔。」,我說。「我們希望您可以降低金額,否則和解可能性不會高。」他沒說話,但是眼眶都紅了,直想掉淚。
「大律師,你們能提出多少和解金額?」他問。
我搖搖頭,「我不確定。目前只有兩百萬的強制險是確定的。但是如果金額太高,我們真的無法負擔。」
對方律師站起身來「如果您不能提出任何具體金額,我們希望今天的調解到此為止,想清楚再來跟我們說。」
我點點頭,「我們私下討論。」在這種場合,對方有律師當然最好,因為我們可以更理性的討論和解的可能性,絕對不能當場撕破臉。我不能說四百萬,畢竟兩邊的差距這麼大,這樣的數字只會激怒受害人而已。

對方父親突然把遺照放在桌上,「大律師,要是你女兒被人家撞死,你願意多少錢和解?」
又來了,我就知道。我沒說話,對他苦笑以後,我帶著當事人離開。
多少錢?坦白說,我真的不知道。錢能解決的事情,雖然說是最簡單的事情,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說,或許也是最困難的事情。

回到事務所以後,我還是要他想辦法籌錢,但是我也寫了一份狀子,把所有的前因後果,包括我們願意認罪、賠償金額目前的數目等等都提出來給檢察官參考。
「有用嗎?」他非常害怕。「我會不會被抓去關?」
「一半的機會,會被起訴,一半的機會,會有簡易判決的可能。」我說,「緩起訴已經沒機會了,現在看能不能爭取簡易判決。」
「什麼是簡易判決?」他問。
「所謂簡易判決,就是檢察官直接向法院要求判決,不需要開庭。然而也就是因為不用開庭,所以法院會判處被告六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超過六個月,可能就得入獄服刑,但是,只要是簡易判決,我們就拿到可能不用關的入場券了。」我說。
「有例外嗎?」他憂心忡忡的問。
「有,如果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而被害人反對,向法院聲請改開通常程序,也就是要開庭,那麼剛剛的情況就不會算數了。」我說。「現在我們就只能祈禱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個月後,我們在地檢署開庭。檢察官沒有問太多問題,大概就是詢問兩邊還有沒有和解的可能性。事實上,在這段期間,我已經跟對方律師溝通過,大概還有三百萬左右的差距,應該有努力空間。
檢察官告訴我們,他要再想想,但還是希望我們盡力和解。

步出偵查庭,他父親拿著遺照對他說,「你這個殺人兇手!你睡得著嗎?」然後跪在地上嚎啕大哭。他承受不了壓力,擋不住的淚水奪框而出,也跪下來向他道歉。

殺人?還是過失致死?對於家屬而言,似乎一點都不重要了。在這場悲劇中,到底誰是被害人?誰是加害人?
誰能告訴我?


※敬請期待下周《噬罪人》連載※

【作者】
呂秋遠 律師
所有的訴訟都來自人性的悲哀與無奈,而外表嚴肅、內心柔軟的呂律師,總是用同理心去了解每個當事人,讓所有委託人除了借重其法律專業外,也非常倚賴他的心靈鼓舞。在臉書所發表的法律故事經常讓粉絲獲得感動與啟示,因此觸發律師出書的意願,希望更多人能藉此更深入的觀照人性,體會人生的無常!

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負責人
東吳大學 兼任助理教授
NEWS98 九八法律事務所 廣播節目主持人

專長:
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公司法(股東會議、重整)/稅務法規/勞動法家事法

學歷:
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專長金融制度、金融危機)
台灣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財務金融組(99級)
東吳大學法律系碩士(碩士論文:兩岸勞動法比較)
政治大學財稅學系學士

經歷:
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
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英國下議院議員MP. Bob Blizzard法案研究員

臉書:請搜尋關鍵字「呂秋遠」
出版:三采文化(2014年4月3日)



【聯合推薦】
名作家/名主持人 吳淡如
作家/廣播節目主持人 吳若權
精神科醫師/暢銷作家 鄧惠文




 

【目錄】




 

Chapter1.
以愛之名               


*阿爸的心肝寶貝        

*說好的幸福呢?        

*可惜不是你        

*在屋簷上跳舞   

*明天的我們是陌生人  

*標準情人  

*為愛犯了罪  

*為愛落淚   

*不要問我從哪裡來      


Chapter2.                                                                


*就叫我孩子  

*愛在瘟疫蔓延時

*認錯  

*告白 

*城裡的月光  

*神的孩子在跳舞  

*天使之翼   

*親親姊妹  

*沉默的母親
   

Chapter3.  意外人生          


*一路向北   

*沒有終點的流浪 

*他沒有錯 

*

        *懲罰

 

*一場遊戲一場夢   

*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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