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所有的政府都進行某種程度的監控,而台灣政府也是其中之一。《南華早報》曾報導台灣政府在2015年到2016年間,其情報機關與警方單位曾向社群媒體公司與網路公司,索取近七萬筆的個人資料,這其中包括客戶的私人通訊紀錄與定位。事實上台灣設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而根據該法第一條指出:「為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隱私權不受非法侵害,並確保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特制定本法。」
日期:2020-03-26
網路上流傳一則笑話:在幾個華人聚集的地區裡,新加坡是「一切禁止,除非法律允許」﹔香港是「一切允許,除非法律禁止」﹔中國大陸是「一切禁止,包括法律允許」﹔台灣則是「一切允許,包括法律禁止」。
日期:2001-01-25
《當代法律》為今年1月份新創刊的法學雜誌,以每月10日出刊的月刊服務讀者。《當代法律》有別於其他傳統的法學雜誌,提供企業經營者及政府官員最即時並且深入分析的法學實務應用資訊。「當代法律」,刊如其名,創刊的宗旨是緊扣當代最新社會動態,將對應法律議題的演繹及發展脈絡,以平易近人風貌進行詮釋與呈現,使法律專業得以突破既有法律人思維框架,讓關心法律變遷與影響的有志之士,能交互激盪,進而深化、共鳴,引領並促進各界對法意識之覺醒與尊重,以達法治國之臻境。本文獲《當代法律》授權轉載。
日期:2022-01-18
不只要有嚴格的專業訓練,德國更要求法律人的「人生歷練」:一位法律系學生畢業後,必須通過國家考試、實習、第二次國家考試,才能成為「完全法律人」。
日期:2016-06-23
近年關乎社會公義的司法案件特別多,這類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抗爭,劉繼蔚無役不與。法律是他唯一用來保護弱勢的武器,他相信:「除了良心作為法律的界限,法律無所不能。」
日期:2014-04-17
年滿18歲、未滿20歲具刑法完全責任能力,卻沒有公職投票權,也不能養寵物;可以當警察,卻不能從事保全與攤販工作;可以買樂透卻不能買運動彩券。立委鍾佳濱列出現行許多針對年齡規範不合理的法律,要求全面檢討現行有關18歲至20歲之年齡差別規定,合理調整使權利義務對等,以符合社會規範。
日期:2020-03-23
情境一阿俊前幾天收到一份寫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的文件,上面提到阿俊應該給「賺錢有限公司」100 萬元,阿俊心想:我根本不知道什麼「賺錢有限公司」,也沒欠別人錢,這一定是詐騙集團在搞鬼,假冒法院的名義要來騙我的錢,面對詐騙集團,就是不要理它就好。所以,阿俊對這份文件完全置之不理,直接把文件丟到紙類回收桶。
日期:201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