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日期:2023-08-24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日期:2023-08-23
房價居高不下,年輕人來說想要擁有一間自己的房子,可以說是相當不容易;不僅好屋難求、更要背負沉重房貸壓力,如果有長輩幫忙負擔肯定會減輕許多。一名年僅22歲的民眾(以下簡稱為A君)表示,外婆名下有間市價1800萬的公寓想要賣掉,但其他親戚卻希望能過戶給A君,並讓他每月只要負擔2.5萬房貸就好(房貸總共4.1萬,其餘家人會幫忙出);對此A君感到有些猶豫,真的有這麼好康嗎?
日期:2023-08-22
一九三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蘇聯紅軍總參謀長圖哈切夫斯基被捕,並在不到一個月內被槍決。他四十二歲就當上元帥,更被史達林賜號「紅色拿破崙」,卻因一封納粹造假的密信枉死。
日期:2023-08-16
在我執業的這些年裡,就遇過很多客戶因為贈與、遺產等財富傳承及稅賦問題前來諮詢,為了遺產,彼此從親人變仇人的也不算少。
日期:2023-08-16
因應我國將步入超高齡社會,合作金庫發揮普惠金融社會責任,積極舉辦合庫講堂推廣退休理財知識。2023年首場合庫講堂「樂活安養‧大師特訓班」於7月14日登場,安排迎接銀色生活最需要的「聰明理財課」、「學習快樂課」、「健康教育課」三大門功課,協助民眾預約富裕樂活的退休人生。
日期:2023-08-15
財政部「房屋差別稅率2.0」即將於9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針對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戶數,由現行的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稅率未來也會依戶數進行差別稅率調整。勤業眾信會計師提醒,這次囤房稅有5大修法重點,納稅人一定要盡早了解,以免自身權利義務受影響。財政部表示新政策上路前,為抑制逃稅問題,已加強查核5戶以上囤房大戶租金所得,合計補稅超過1億元,並呼籲囤防戶若誠實申報租金所得,可享有3大稅賦優惠。
日期:2023-08-11
編按:曾以律師娘之名協助許多主婦創業的林靜如,在陪伴父親走過人生最後那段路後,才深刻體認到:多數人總在老後遇到突發狀況,驚覺自己沒有做好財產規劃,於是必須面臨生活上的問題或困境;又或者忘了為自己最後的尊嚴與自主意志做好安排,讓後人為了自己身後事產生嫌隙。透過分享這些年在律師事務所聽聞的各類人生故事,並邀請律師從法律觀點出發,給予讀者財產規劃與傳承上的說明、建議及剖析,期望大家明白事前安排的重要,讓自己與家人在遇到無法預期的意外來臨時,可以從容安然的面對未來人生。
日期:2023-08-11
王伯伯是被女兒推著輪椅進我辦公室的,但聽說在中風之前,他也是叱詫風雲的一位老闆。
日期:2023-08-10
張三生前是個成功的企業家,擁有龐大的資產,不久前過世,留下10億元的財產,由於配偶陳芳芳、長子張大明、次子張大昌、長女張曉梅及次女張玉林等五名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一直無法達成協議,長子張大明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並領取遺產稅繳款書,但張大明個人負擔不起這麼龐大的遺產稅額,其他繼承人因對遺產分配談不攏,所以對分擔繳納遺產稅的意願也不高,張大明眼看繳納期限一天天逼近,不知該怎麼辦?
日期:2023-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