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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日期:2024-05-17
職場生活

交通事故低於台灣一半,曾經的「行人地獄」 如今卻狠甩台灣…韓國的交通改革做對什麼?

赴日旅遊時,日本的行人優先文化讓不少國人感到新鮮,其實身處鄰國的韓國,也戮力推行行人中心制度。

日期:2023-03-01

保險稅制

國稅局設重圍 保單節稅不再萬無一失

近兩年壽險公司新契約保費屢創新高,引起稅務單位的注意,不僅積極查核利用保單藏富、節稅、避稅的大戶,還明訂八大指標,要讓逃稅大戶無所遁形。而到底要如何投保才是正確的?保險理賠金該不該主動申報遺產呢?沒有申報、又會面臨怎樣的罰則?

日期:2013-04-11

產業時事

北投知名牛肉麵爆「抹布水煮麵」,稽查罰款金額曝光!不只事發分店被罰、總店這點也違法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一間知名牛肉麵店,日前遭外送員錄到用「抹布水煮麵」,當影片一曝光,業者立刻出面喊冤,澄清是在收尾「準備換煮麵水」。未料到外送員在深夜再度放上完整版的12分鐘影片,狠狠打臉店家的說法,從影片可清楚看到,店家不僅未換水,一直到該外送員離開前都還在煮,煮完還裝進碗裡,「根本沒有什麼換水一說」。北市衛生局周五(6/9)表示,已經於6/5、6/6前往業者事發分店及總店查核,查核結果該分店未投保產品責任險,總店部分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及豬肉原料原產地資訊及使用基因改造食品未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已分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及25條規定,北市衛生局依同法第47條規範已分裁罰分店及總店各3萬元罰鍰。衛生局表示,現場衛生查核結果,該分店已暫停營業,惟依據媒體提供之影片,該分店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規範準則,臺北市衛生局已命業者改正不得再有類似行為,並列管該業者於其復業後不定期進行稽查,若再查有相同情事,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至2億元。另外,總店部分現場查有部分衛生缺失、未更新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及食材供應商來源資料不完整,已開立限期改正單,若屆期複查未改善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6萬至2億元及第48條處3萬至300萬元。(原文刊載於2023-06-05 11:31,更新時間2023-06-09 10:41)

日期:2023-06-09

產業時事

賣BLACKPINK黃牛票狠賺2千萬,罰款竟不到2萬…30多歲黃牛大戶揭吸金術,不怕修法原因曝光

台灣黃牛業者靠炒作票價狠賺黑心財,執法單位卻因法令不完善而難以取締,文化部為此推動《文創法》修法,盼透過重罰、檢舉機制遏阻黃牛亂象⋯⋯。

日期:2023-05-03

財經時事

理專監守自盜 金管會將祭三招重懲

銀行理專若再出包,恐要付出極大代價。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6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這幾年來銀行理專的弊案並沒有漸漸減少,仍然在發生,對銀行誠信經營形象與文化,有不好的影響,金管會將進行通案檢討,黃天牧提出三措施,即提高罰款金額、相關主管連坐處分、拒絕案情嚴重的公司參與公司治理評鑑,「讓外資投資人了解這些銀行到底做了哪些事情。」

日期:2020-11-16

產業時事

兩岸訊息不同步?帶肉製品入台被罰20萬 陸配:不知道消息

農委會防檢局日前將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台灣的罰則提高,昨(18)日為新罰則上路首日,有2名從中國嫁來台灣的女子都因違規攜帶豬肉製品,遭開罰20萬,但兩人都表示,並不知道相關規定,而有在中國工作的台灣人也說,中國目前並未大動作宣導,甚至很多人還不知道中國被列為疫區,知名部落客廣告小妹則表示,中國媒體不特別宣傳,不是中國不重視豬瘟,而是民心安定比什麼都重要。

日期:2018-12-19

財經時事

深夜公布「港版國安法」細則 港府可要求台灣政治性組織提供涉港資料

香港政府官網六日深夜公布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鉅細靡遺,涵蓋範圍廣泛。

日期:2020-07-07

產業時事

高通被裁定違反反壟斷法 突顯台灣公平會的荒謬決策

美國聯邦法官昨日裁定,高通公司違反反壟斷法,其專利費過高並扼殺晶片市場關鍵性的競爭,下令高通重新與客戶談判專利授權協議,並且必須以公平合理的價格授予競爭對手專利權,也不能跟客戶簽訂獨家供應協議,未來 7 年將接受監管。

日期:2019-05-23

產業時事

兩年罰千萬!中天新聞台會不會被撤照?關鍵在「這兩件事」

中天新聞台執照到期日之前,NCC必須做出最後裁定;此波換照爭議,中天新聞台過去裁罰紀錄不斷被搬上枱面,無論結果如何,恐怕都已受傷。

日期:2020-10-21

產業時事

打詐新四法騙愈多關愈久,最重判10年!TikTok等4大網路平台須設法律代表,違者罰款可封網

新型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行政院周四(5/9)通過「打詐新四法」,其中最重要者為制定《詐欺犯罪防制條例》專法(打詐專法),要求一定規模的網路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負有4項義務。首先這次專法最特別的是「類落地」義務,是要求域外業者須提報「法律代表」,作為在台灣的防詐窗口,第二是強化網路廣告資訊透明度,第三是制定詐欺防制計畫納入風險管理措施,第四是執行詐欺廣告處理與通報。未來無論是TikTok(抖音國際版)、LINE、Google、X(原Twitter)以及Meta(Facebook, Instagram, Threads)等大型業者,需負擔上訴義務,違者可處新台幣250萬元至2500萬元鍰並限期改正,且得按次處罰,拒不配合者,情節嚴重甚至可管制流量或阻擋連結(封網)。

日期: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