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是3歸扣因素才會被視為遺產的提前分配,要計入遺產總額計算分配。所以,要從父母手上拿錢,就要避開此3種因素,才可以完整再參與父母死後的遺產繼承分配。
日期:2024-03-28
王先生對於投資很有研究,平時都有看盤購買股票習慣,長久下來婚後他也不知不覺累積了100張的鴻海股票、100張的台積電股票。因為王先生的家族向來有癌症的基因,王先生定期會去做健康檢查,在2023年3月發現自己得了肺癌後,就立刻先行贈與太太100張鴻海的股票。而後王先生持續到大醫院追蹤肺癌一年的時間,也都如同一般人正常生活,本來以為病況穩定,但沒想到2024年年初確診引發諸多併發症,癌細胞也已悄悄擴散,醫生當時宣告他的肺癌已進入第四期,生命恐怕只剩下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太太將鴻海股票以130元賣出,而王先生知道自己即將不久於人世,為了想省遺產稅,想把自己所持有的100張台積電股票也都全數移轉給太太,並詢問律師。律師竟告訴他,千萬毋湯!
日期:2024-03-27
在華人的世界裡,有許多父母努力打拚、累積財富,儘管已經累績不可小覷的身家,卻還是捨不得吃好、用好,就是為了要給下一代更豐富資源。然而,除了花心思累積財富,也應該多了解遺產稅的相關稅務知識,才能讓照護下一代的心意更完整的傳達。
日期:2024-03-11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日期:2023-09-12
我國民法有規定所謂「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49民法第1030-1 條),這個請求權讓夫妻任何一方,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後債務後如有剩餘,則財產少的一方就可以向財產多的一方請求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
日期:2023-08-24
「一位任職台積電的張姓工程師,年薪高達400萬元,累積30年工作配股,資產高達1億餘元,但疑因壓力大、情緒控管不佳,為了愛車沾上鳥屎與太太爭吵並動粗,被妻子提告家暴,離婚後,法院判決妻子有權分得5,000萬元,不料張男竟將股票脫手到只剩12萬元,遭新竹地檢署依損害債權罪偵辦中。」(原文刊載於2019/2/11,更新時間為2023/2/25)
日期:2023-02-25
夫妻本該是互相扶持的伴侶,想不到一位人夫卻發現太太將他帳戶中的資金暗自轉移,打算奪產離婚和小王在一起,12年婚姻瀕臨破局。由於人夫寵妻,結婚後就將房、車都登記太太名下,加上帳戶被掏空,等於被「淨身出戶」,急忙求教網友「怎麼辦?」
日期:2022-12-21
離婚後,如果對方不依照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給予財產,這個時候可以按法定程序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禁止對方進行「脫產」。
日期:2022-11-27
關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還有贍養費,我發現網路上很多似是而非的言論,今天就來分享一點法律小知識。
日期: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