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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7:00
我們決定解除對杏昌(1788)追蹤,因為該公司在治理出現重大缺失。雖然,此次杏昌涉案員工大多被判緩刑或離職,不過,如果公司治理涉及「帳務不實」就會讓總編非常害怕。我承認我對杏昌該起司法案件一知半解,我也不想裝懂,但是牽涉到「帳務不實」這種事,我的一貫態度就是不去碰它,不要跟它有任何關係!
總編的父母親開過塑膠射出工廠,我是典型的「生意子」。我知道做生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很多情況往往逼得您不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所以,即使我現在只是一介普通的上班族,但我絕對不是「道德魔人」。對我所投資的公司,如果它們涉及司法案件,只要不是掏空、重大背信等損害股東權益情事,或許有,但不要太過分(比如說台肥去年爆出主管詐領出差費數十萬元新台幣),我會站在比較寬容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