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社會新鮮人求職或是職場老鳥想轉換跑道,找工作常常都不是件容易、順利的事情,也會常讓求職者很焦慮!深怕被資方「畫大餅」、「話術」、「應徵A職位卻到B職位」...悲慘事情發生。面試求職都需要提供履歷,讓資方了解勞方,那勞方能怎樣更了解資方呢?如果有公開透明的平台可以讓求職者「參考」,了解公司大致情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何嘗不是件好事,或許還能夠避免浪費雙方(資方、勞方)的時間...以下《今周刊》整理幾個求職查薪資的平台,提供給大家參考使用:
日期:2020-11-23
桃園1間股票上市科技公司雇用李姓男子擔任助理工程師,月薪6萬多元卻得長期加班,導致他工作突發心肌梗塞猝死,李高齡七旬的母傷痛欲絕對公司求償300多萬元;法院發現,李事發前1個月加班時數高達100小時,認定屬於過勞引起的職災,扣除保險等判公司應賠李母114萬多元,可上訴。
日期:2020-11-11
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造成許多行業如觀光旅遊業、旅館業、批發零售業、與製造業等業者還在苦撐等待疫情趨緩,有些雇主會要求員工拿出特別休假來「抵押」。勞動部表示,依勞基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特別休假應由勞工自行排定,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請休,違者將遭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
日期:2020-11-07
寫簡歷、投履歷、面試,通過求職各式關卡後,終於要簽約上工!但,找到工作後,攸關勞雇雙方權利義務的勞動契約,就是職場上「明定」的遊戲規則,勞工應注意契約的這些細節,以免未來發生糾紛時,領不到資遣費,讓自身權益受損。
日期:2020-10-30
政府近年來大力宣導「勞退自提」觀念,從勞保局統計資料來看,勞工選擇自提勞退的人數比例,確實有明顯上升,從106年的6.52%提高至108年的8.76%,人數更已突破60萬大關,顯見民眾對勞退金的關注,已越來越高。
日期:2020-10-29
勞退金與勞保的老年年金不一樣,從年滿60歲時就可以開始提出申請,或是自行決定滿60歲後的請領時間,若在領退休金前就不幸過世,可由順位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請求權時效為10年。除了如何請領之外,知道6%如何提繳、申報才不會被雇主騙得團團轉,但卻是不少人的疑惑,一起為大家解答!
日期:2020-10-22
阿英是飲料店的主管,最近面試一些新員工,但是上班狀況讓他很頭痛,想要約定試用期,但翻遍勞動基準法,都沒有關於試用期的規定。
日期: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