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六日,一紙桃園地方法院的行政訴訟判決引發議論。法官判定警方未合理懷疑危險駕駛的情況下,不得強迫駕駛人酒測。一名因拒酒測而被開罰九萬元並吊扣駕照的姬姓男子,獲撤銷處置。
日期:2015-02-26
《個資法》施行逾半年,卻仍出現公家機關不知如何遵守的荒謬案例,這樣民間企業與一般個人又該如何遵行?而負責法令解釋的台灣主管單位竟然只有三名編制,相較於香港與澳門,實在少得太「瘋狂」。
日期:2013-06-06
我去年騎機車上班,在十字路口被小客車擦撞,腳受到輕傷,肇事駕駛當初說要賠償我,所以我沒提告,結果等了快一年,都沒下文,當初沒告,現在可以再控告對方嗎?用什麼罪名?
日期:201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