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彰化近期發生2起嚴重毒駕案,包括今年5月底的「毒駕瓦斯車自撞案」和6月初「毒蟲輾斷所長雙腿案」。然而,彰化地院法官卻都無保請回,引爆社會怒火,怒批「恐龍法官」!兩起爭議案件,都由彰化地院陳姓法官裁定,如今他的過往審理案件也遭起底。據了解,該法官為陳德池。東吳大學法研所碩士,在彰化地院擔任法官多年,曾審理日月明功案,判教主陳巧明13年徒刑。過去曾判罵人「龜兒子」的被告無罪,認為「爆粗口未必會侵害人格權」。另外,他曾為公然侮辱罪、侮辱公務員罪聲請釋憲,於憲法法庭辯論時,引用日本作家山根勇藏 《台灣民族性百談》結論,「粗話既是弱者的武器,同時也是內心的悲鳴 」。這回又放走2名毒駕,法務部長鄭銘謙對此明確表示「完全無法接受」,認為法院的標準顯與社會常識脫節。
日期:2026-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