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7月興櫃掛牌,由網通大廠正文科技持股近3成的威世波,近期驅動正文股價攀升。威世波創辦人陳曉昇,創業30年來始終堅守光通訊領域,終於贏來商機。
日期:2026-06-17
無須大費周章安排行程或請長假,搭飛機不到1小時就能切換度假模式,感受專屬於金門的「慢」節奏。在這裡,可以沿著海岸公路漫無目的地兜風、走進退潮限定的海上步道,或鑽進充滿復古氣息的軍管老街。兼具海島風光與電影場景氛圍的金門,隨手一按,都能拍出屬於自己的旅行大片!
日期:2026-06-17
政大周二(6/16)舉辦「仲尼基金股票捐贈儀式」,由台積電前人資長、現任政大商學院教授李瑞華,以及台積電前資深副總何麗梅,分別捐贈100張台積電股票予仲尼基金。另外,勤誠興業董事長暨創辦人陳美琪也捐贈100張勤誠股票,以周二股票市值計算,這筆股票捐贈總金額超過6億元,創下政大近年支持教學發展的重要捐贈紀錄。談到為何捐贈是用「股票」而非「現金」?何麗梅說,捐贈優質股票能為校園注入長青的資源:「股票是會增值的,而且有現金股利,就是源源不絕的活水泉源」。
日期:2026-06-16
來到金門可別急著離開,閩南燕尾古厝與自帶故事的洋樓,正以意想不到的姿態摩登新生。近年愈來愈多老建築翻轉為設計咖啡廳與深夜酒吧,我們可以白天品嘗一杯手沖咖啡或茶飲,夜晚沉醉於高粱調酒的微醺之間。時間,就該浪費在迷人的老建築裡。
日期:2026-06-16
編按:00403A(統一台股增長主動式ETF)近來又成為人氣焦點,不僅連續一周拿下成交量冠軍,近2個交易日(6/12、6/15)外資就大買43萬張,讓不少投資人開始好奇:00403A是不是要飆了?甚至有人打算賣掉00981A,改買價格更低的00403A,認為「1張換3張」更有上漲空間。不過,10元ETF真的比較便宜、比較會漲嗎?主動式ETF該看股價高低,還是看淨值、持股與經理人操盤能力?財經達人懶錢包拆解00403A暴紅背後的關鍵,也提醒投資人追進前必須看懂的風險。
日期:2026-06-16
全球EDA(電子設計自動化工具)龍頭廠新思周一(6/15)慶祝在台灣設立辦公室35週年,並宣布啟用新竹全新辦公室,現場除了經濟部、工研院等政府與法人單位齊聚,包括聯發科、瑞昱、聯詠以及奇景、瑞鼎、創意等台灣IC設計/ASIC業者也均出席支持供應商。
日期:2026-06-16
驅動IC股矽創(8016),2026年5月營收成長率高達39.84%,前5月累計營收成長率達29.45%,皆雙雙拔得頭籌,傲視台灣驅動IC(簡稱DDIC)產業。當中最大的功臣當屬矽創獨門的零電容驅動暨觸控IC技術。
日期:2026-06-15
面對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新法施行,職場霸凌調查,早已不是公司內部「找幾個人問一問、寫一張結論」就可以交差的內部程序。
日期:2026-06-15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五月底訪台時曾表示,AI時代父母不需要擔心孩子該讀哪一科,但「說故事的能力」、「創造力」和「判斷力」,這三樣能力現在和未來都同等重要。面對生成式AI快速改變媒體生態,中國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持續與時俱進,將引進三位學經歷俱佳、榮獲國際級獎項與金鐘獎的廣播、電視與電影第一線業界師資任教,培育跨域傳播人才,打造AI時代的媒體製播專才。115新學年度第一學期文化大傳系將延攬資深媒體人徐沛緹博士開設「新媒體專題」課程,將結合採訪寫作、敘事能力、短影音製作等媒體內容創作,以及品牌故事行銷等實務,指導同學由各種真實的社會議題出發,製作具有個人特色的新媒體作品。徐沛緹強調:「AI可以生成內容,但無法取代人類的觀察力、判斷力與說故事的能力!」
日期:2026-06-15
「搖滾教父」黃大煒於6/3在夏威夷驟逝,享壽61歲,各界不捨尚未平息,似乎藏有未見的遺產風暴。黃大煒的兩個姊姊Consulina及Joann,透過「漢英得力法律事務所」陳鎮宏律師發出辭世聲明,聲明中稱兩位姊姊為黃大煒「全體繼承人」,將全權處理後事,音樂資產也以該律師事務所為唯一合法授權窗口。此舉引發與黃大煒相伴超過31年的女友兼經紀人Vicky(趙瑞芳)強烈反彈,痛斥該律師聲明「不合法」,將對陳鎮宏律師提告。黃大煒與Vicky相差3歲,在Vicky 28歲時兩人就認識相戀,Vicky在2003年確診胃癌,但黃大煒從沒介意還曾向她求婚。Vicky表示,週六和黃大煒媽媽和弟弟通電話,不敢相信他就這樣走了,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黃大煒外婆過世時,Vicky便以「外孫媳」名義印在訃聞上,兩人關係早如同夫妻,Vicky說黃大煒曾多次求婚,最後她也答應了,只是還沒約好時間去登記就天人永隔!Vicky坦承黃大煒搬回夏威夷時2人確實有吵架,但沒有分手,但「他因為姊姊的關係,和我吵架後有陣子斷聯。」Vicky說,會請黃珊珊律師對陳鎮宏提告,包括之前在5月26發布的黃大煒離台返回夏威夷律師聲明函,以及週日的律師聲明函都是違法,自己會盡快補上自己這方的聲明。台灣法律中「未婚同居伴侶」在另一半過世時,所面臨的現實困境也被反應,即便Vicky與黃大煒感情深厚、長年以伴侶相稱,並共同經歷生活與事業起伏,但在現行《民法》規範下,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存活的一方在法律上便缺乏「配偶」身分,自然沒有任何法定繼承權。依據台灣《民法》第 1138 條的規定,繼承權有嚴格的順位限制。在死者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與父母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即為合法的法定繼承人,這也是為何黃大煒的胞姊能夠在法律上主張自己是「全體繼承人」。對於未婚伴侶而言,若逝者生前沒有透過「預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對方,伴侶往往在悲痛之餘,還得面臨被家屬「依法」切割、甚至無權參與後事的窘境。不過,儘管如此,未婚伴侶在法律上仍有最後的防線。若生前未立遺囑,但存活的一方長期依賴逝者提供經濟支持,依《民法》第 1149 條規定,可向死者家屬主張「遺產酌給請求權」,爭取部分遺產以維持生活。然而,實務上這需要嚴格舉證,像是扶養事實與經濟困難,對於身兼經紀人、具備工作能力的Vicky來說,這條法律途徑的門檻相對較高,未來若要翻盤,黃大煒生前是否曾留下任何形式的遺囑、信託或授權契約,將成為後續訴訟的關鍵。專業法律人士呼籲,現代社會伴侶關係多元,若選擇不走入婚姻,務必提早進行生前財產規劃,透過合法預立遺囑、保險受益人設定或生前贈與等方式,才能真正保障摯愛之人的權益,避免在生命盡頭留下遺憾與無解的紛爭。
日期:202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