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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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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總經

李昌鈺遭美法官判捏造謀殺案證據!害2男冤獄數十年...毛髮、指紋全不符,一條汙漬毛巾成翻案關鍵

美國聯邦法官裁定,知名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對於一宗1985年謀殺案的審判過程捏造證據負有責任。這起案件曾造成2名無辜康乃狄克州男子蒙受數十年冤獄。

日期:2023-07-23

國際總經

「去散步吧」82歲翁將輪椅妻推下海,自首判刑3年…法官一席話讓他落淚:照顧40年真的累了

隨著人口步入高齡化,長照悲劇不時在社會上傳出。日本一名82歲老翁將照顧近40年、行動不便的79歲妻子推落海裡,隨後向兒子坦承犯行;經法院審理,最終判老翁3年有期徒刑,即使律師請求判處緩刑,法官仍以1理由駁回,並在宣判時向老翁表示,希望他能在服刑期間好好思考,並健康地出獄度過餘生,一席話讓這名82歲翁默默流下眼淚。

日期:2023-07-19

台股

中興電雲豹甲車案沒入21億將認列…賣單高掛4.9萬張跌停鎖死!江義福判刑喊冤請辭董座尋求救濟

今周刊編按:中興電 (1513-TW) 涉雲豹甲車弊周二(7/18)二審宣判,董事長江義福被認定違反證交法、詐欺取財罪,但刑度略減為5年10月,他宣布辭去董事長與董事職務。然而股價仍受除衝擊,週三(7/19)開盤跳空跌停,以122.5元鎖住,掛賣未成交張數4.9萬張。

日期:2023-07-19

政治社會

易寶宏殺警/7個月前外役監放假PO喝酒照,矯正署現在發現:立刻解送回花監服刑

資深藝人易淑寬兒子易寶宏2014年捲入夜店殺警案,被判9年有期徒刑,2019年入監服刑,被爆服刑2年半多後,獲准轉外役監。日前遭基層警察踢爆並痛斥「學長白死了」,包括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前立委黃國昌接連砲轟法務部,副總統賴清德也說出重話:「該停止就停止。」法務部多次澄清並無包庇。法務部矯正署週三(7/12)公告,易寶宏在台東監獄武陵外役分監獲准返家探視期間,經查曾在去年8月15日,利用個人社群網站帳號替特種行業宣傳,又於同年12月10日在外和朋友喝酒,違反嚴禁飲酒的規定。11日解送回一般監獄服刑。

日期:2023-07-13

情感關係

財富自由等於快樂人生?台大哲學教授解析「金錢與幸福」:為何財富給好人才有價值?

哲學思辨是純粹理性的思考,但是卻可以將它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如果任何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幸福,應該如何生活才能活出幸福呢?

日期:2023-07-13

政治社會

殺警爽坐外役監,他悲學長白死…賴清德:服刑不能走旁門左道、侯友宜「我選上會嚴禁外役監」

8年前資深藝人易淑寬兒子易寶宏2014年捲入夜店殺警案,被判9年有期徒刑,2019年入監服刑,被爆服刑2年半多後,獲准轉外役監。有基層員警感到不平,稱自己是去月8月台南殺警案的學弟,他認為兇嫌易寶宏能在服外役監,「我真的覺得我那學長白死了,到底矯正署用什麼標準能讓「夜店殺警案」的兇嫌服外役監?」法務部長蔡清祥周一(7/10)親自上陣回應,《外役監條例》去年9/22就已經送立法院審議,修正的內容包括殺警等此類重大暴力犯罪,排除可以進入外役監服刑,修法完成前會責成矯正署從嚴對個案審核。蔡清祥說,要遵循外役監為中間處遇的精神,必須在假釋或期滿前1年才可以申請到外役監來服刑,主要是讓他們懂得自我管理,為未來復歸社會而做準備。

日期:2023-07-10

國際總經

馬雲解脫了?螞蟻集團傳罰款345億天價,激阿里股價急揚5%!北京整改打擊互聯網告段落?

據外電報導,中國當局即將完成對螞蟻集團的長達數年的監管改革,處以至少 80 億元人民幣(約345億元新台幣)的罰款。

日期:2023-07-07

國際總經

「禁出境、任意執法、錯誤拘留…」美將中國列第三級旅遊警示:赴中應「重新考慮」避風險

中國今年通過內容廣泛的「反間諜法」修正案,多間外國企業的中國辦公室遭到突襲搜查,讓外商相當不安。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28日也通過全面性的「對外關係法」,威脅要對那些被視為「危害」中國利益的人採取反制措施。此外北京還有一項制裁外國批評者的法律。而中國「對外關係法」及修訂版「反間諜法」本月1日生效,美國當局建議公民「重新考慮」是否前往中國旅行,以避免中國當局任意執法、禁止出境以及錯誤拘留的風險。

日期:2023-07-04

政治社會

第一線檢察官心聲: 我一個月結掉80件案子,近半數 都是詐欺… 打詐 愈打愈狂真相

(今周刊1383)橫行數十年的詐騙集團,拜科技和金融服務創新之便,進化成足跡更隱匿、變形更快速的吸血蟲,無時不刻,滲透你我的生活。另一端,不夠協力的公私部門、未與時俱進的法規,處處拖垮腳步,讓打詐之路困境重重,阻絕詐騙,政府須拿出更全面且細緻的對策。

日期:2023-06-19

政治社會

陸男在台灣被電死,「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領國賠463萬...政院即起停止適用,1法條成關鍵

中國一名錢姓男子2018年到台灣騎單車環島,經過高雄市路竹區時,被漏電的路燈電擊身亡,家屬跨海打國賠官司,高雄地院法官根據法務部函釋「中國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判國賠463萬元。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指出,行政院5/24已通令各部會,依國籍法定義,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凡舊函釋與此牴觸者,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行政院長陳建仁週五(5/26)表示,之所以發布該通令,是因原規定已不合時宜,也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為避免國人及國際的誤解,經陸委會審視相關函釋內容後,做出停用或不再援用的決定。

日期:202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