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看見明天
熱門: 0056 0050 輝達 00878 00940

利益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熱搜關鍵字:利益共有6952項結果
5月報稅季可望更省!基本生活費增至19.2萬免課稅、4口之家「至少省稅2千」
稅制

5月報稅季可望更省!基本生活費增至19.2萬免課稅、4口之家「至少省稅2千」

5 月報稅季倒數一個月,今年報稅除了基本生活費調整,讓省稅更有感外,手機報稅也新增編修扶養親屬功能,讓報稅程序更便利省時。

日期:2022-04-07

黑天鵝亂市,台股去年獲利創新高,「高配息+高成長」成選股主流 撿便宜 高息股這樣挑
台股

黑天鵝亂市,台股去年獲利創新高,「高配息+高成長」成選股主流 撿便宜 高息股這樣挑

戰爭、通膨、升息環境下,投資贏家們都在做哪些布局盤算?「高息、高成長、價值低估股」似乎已是他們今年投資布局的主旋律,在此,他們分享成長型電子股、原物料景氣循環股、穩收息金融股的操作心法,親授價差、股息兩頭賺的投資攻略。

日期:2022-04-06

【麥克連】20220405產業個股追蹤:台股最新盤勢分析及觀察指標,主流族群將翻轉?
產業個股追蹤報告

【麥克連】20220405產業個股追蹤:台股最新盤勢分析及觀察指標,主流族群將翻轉?

本文提供之訊息謹供參考,所談到的股價與個股僅為教學與文章舉例,無任何推薦之意,買進賣出仍請投資人自行判斷。本文內容僅供訂閱戶本人使用,非經授權嚴禁任何翻印、轉載,或以任何型態傳播於他人。

日期:2022-04-05

存股助理第152期︱勢之所趨,為何捷敏KY與遠東新值得更高的本益比
存股池追蹤

存股助理第152期︱勢之所趨,為何捷敏KY與遠東新值得更高的本益比

勢之所趨、利之所至。《存股助理電子報》選股,是否符合趨勢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存股池中的捷敏KY(6525)獲利成長跟得上產能擴張腳步,證明,功率元件正站在正向的趨勢上。遠東新(1402)揭露了綠色產品對獲利的貢獻度,反應出,環保對這家企業已經不是為了改善形象的口號,而是一門很棒的生意。

日期:2022-04-04

4月W1 黑馬股推薦
學員個股健檢、飆股推薦

4月W1 黑馬股推薦

本文提供之訊息謹供參考,所談到的股價與個股僅為教學與文章舉例,無任何推薦之意,買進賣出仍請投資人自行判斷。本文內容僅供訂閱戶本人使用,非經授權嚴禁任何翻印、轉載,或以任何型態傳播於他人。

日期:2022-04-03

【黃豐凱】20220401pp大數據周報
暖神投資組

【黃豐凱】20220401pp大數據周報

本文提供之訊息謹供參考,所談到的股價與個股僅為教學與文章舉例,無任何推薦之意,買進賣出仍請投資人自行判斷。本文內容僅供訂閱戶本人使用,非經授權嚴禁任何翻印、轉載,或以任何型態傳播於他人。

日期:2022-04-02

【麥克連】20220401券商彙整報告
券商彙整報告

【麥克連】20220401券商彙整報告

本文提供之訊息謹供參考,所談到的股價與個股僅為教學與文章舉例,無任何推薦之意,買進賣出仍請投資人自行判斷。本文內容僅供訂閱戶本人使用,非經授權嚴禁任何翻印、轉載,或以任何型態傳播於他人。

日期:2022-04-02

年年賺錢但工殤劣跡滿滿!東南水泥被控曾害3命、區間車出軌…太魯閣號事故滿周年又要全民買單?
政治社會

年年賺錢但工殤劣跡滿滿!東南水泥被控曾害3命、區間車出軌…太魯閣號事故滿周年又要全民買單?

清明4天連假前一天,4/1下午3:40,東南水泥廠區施工導致台電69KV輸電線路斷線墜落在高鐵主線正上方,影響高鐵主線供電中斷,害高鐵停駛,也牽連台電暫時斷電停駛兩小時,時代力量中壢區市議員候選人林佳瑋晚間在臉書上發文指出,這次的東南水泥意外事故,跟去年的太魯閣事件,根本是如出一轍!

日期:2022-04-02

前岳婿鬥法/沈軾榮:安插兒子掛職領泰金寶薪水、還拿金寶6257張庫藏股!許勝雄:沈領更多!
傳產

前岳婿鬥法/沈軾榮:安插兒子掛職領泰金寶薪水、還拿金寶6257張庫藏股!許勝雄:沈領更多!

根據《財訊》報導,3月22日,金寶公告,由前金寶總經理沈軾榮領銜,提名他自己在內的7席董事和3席獨立董事,參與今年金寶股東會改選,還找來專門打公司經營權爭奪的律師梁懷信操盤,等於對現任董事長許勝雄一派的15席金寶董事會投下反對票。

日期:2022-04-01

3兄妹協議把爸爸留下的房給媽媽,不拋棄繼承可以嗎?律師帶你了解:關於分割遺產4情況
稅制

3兄妹協議把爸爸留下的房給媽媽,不拋棄繼承可以嗎?律師帶你了解:關於分割遺產4情況

志明因為從小家貧,只有國小畢業,從小即至機械工廠當學徒,後來老闆退休後,便將機械工廠交由志明管理,志明感於老闆的賞識,遂日夜打拚,雖有改善家庭經濟,但卻老來病痛纏身。志明與春嬌於民國60年結婚,有子女小華、小康、小玲,嗣於110年8月間突然過世,遺有A屋一棟,志明、春嬌夫婦平常住在A屋,試問有下列情形時如何分割遺產:一、 若志明生前曾訂立有效書面遺囑,希望死後A屋能成為後代子孫聚會場所,不希望分配為某一繼承人全部所有,更不希望出賣給第三人,所以在遺囑裡載明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遺囑內的這樣要求是否有效?二、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但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為感念志明遺澤,遂做成協議,大家同意永遠禁止分割A屋,請問上開協議是否有效?三、 若志明未訂立遺囑,且繼承人也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時,請問如何分割遺產?四、 若志明的繼承人並未有人拋棄繼承,且一致同意由春嬌單獨繼承A屋時是否可以?是否會有負擔贈與稅的可能性?

日期: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