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法》修法,納入強化股東權益的「大同條款」。2019年,「股東行動主義」開始成為台灣資本市場新風潮。2020年10月21日,大同經營權變天。隔日證交所立即發函大同,質疑公司過去的部分費用異常飆高;大同新團隊主動擴大查核,坦言「發現重大疏失」、「恐已涉及相關法律責任」。除了「新團隊揭發過去隱藏亂象」之外,在股東行動主義風起雲湧的這1年,公司小股東、內部員工對經營者的監督行動愈趨積極,本刊亦陸續接獲相關檢舉投訴⋯⋯。從大同的調查,以及我們對一封封檢舉信的查證,過往未被看見的公司治理荒謬亂象,開始陸續現形。這不是翻舊帳!這些被傷害的股東權益應該被平復,至少,接受法律調查。裡面怪奇甚至荒謬的情節、招式,過去未被看見,現在應該被掀開,接受更透明的檢視、討論,以及制度補強。公司治理的進步,是從正視每一家公司治理的痕跡開始。
日期:2021-03-24
致富是一回事。守財卻是另一回事。如果我必須用幾個字來總結成功的理財法,那就是「活下去」。
日期:2021-03-16
在打官司的過程中,孩子主張的是:「父親在贈與名下財產給繼母的時候,已經是失智確診,因此他的認知判斷能力已經不足,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的過戶給妻子!」
日期:2021-03-11
有的親朋好友會教你如果贈與金額或價值超過220萬元(編按:111年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44萬元。),可以分次分批逐年贈與,將每一年的贈與總額控制在220萬元內,就可以避免被課徵贈與稅。原則上沒有錯,但如果事情可以這麼簡單的話,地政士這張牌就顯得沒有價值了...。
日期:2021-01-22
對小股東而言,歷經多次革命,大同帝國百年林家王朝終被推翻,似乎是一場勝利;但是各有盤算的新經營團隊,是否真能合作,才是擦亮大同招牌的關鍵。
日期:2020-10-29
比「小時了了、大未必佳」更恐怖的事,應該是一路平順、下半場卻大暴走的人生。
日期:2020-09-22
他們家是一男一女,姊姊嫁去海外20幾年,自己單身和母親同住。這2年母親病重,為了龐大的醫療費和看護費用,也順勢把名下房產先過給了自己。但誰知媽媽生病時,姊姊沒有回來過幾次,但媽媽走後,她卻是在下個月要來討論房子的繼承問題...
日期:2020-05-13
紓困擴大補助6日起開放申請,由於所需資料太多、過程繁複,引致外界批評,行政院長蘇貞昌因而在7日道歉,並提出處理相關申請時要「從簡、從快、從寬」的3原則。不過,政府的善意,卻遭到某些民眾有意無意地濫用,像是有申請者開著賓士車前往地方公所,也有人雖然存款內沒有錢,但名下不動產的市值破億元,這些明顯不需被紓困的對象,都被承辦人員駁回。
日期:20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