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筆者處理不少關於遺產繼承、免除扶養義務......的案件,裡面都涉及到一個共同的事實,就是子女在父母親離婚後,就沒有再和沒有監護權(親權)的那一方見面了。而在若干年後,當這些親屬們,因為要處理一些法律問題,而必須再相見時,其中涉及的狀況,並不單只是「法律」就能處理好的。
日期:2023-12-19
當繼承發生時,繼承人間如果有共識,繼承的不動產可以登記為持分共有,如果對於繼承的不動產沒有共識,只能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因為沒有應有部分,未來出售時相對困難,只能透過多數決或是法院判決來處分不動產。但是,已經拋棄繼承權的孫女,竟然還可以繼承阿嬤遺產,最後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的訴訟,原因何在?
日期:2023-12-14
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44萬元,計算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起至每年的12月31止,所以每年的12月底贈與稅的申報,總會如雪片般的飛向國稅局,讓地政士們賺到一個小紅包,好不熱鬧。
日期:2023-12-01
大部分的銀行都喜歡薪資固定,任職於百大企業或公務人員等這類收入明確的客戶。那如果買方是現金收入怎麼辦?例如:現在很流行的網拍、網購,或是市場擺地攤的,甚至是臉書直播主、優土伯實況主等,這時候就必須確認客戶的收入有沒有存到銀行裡?存進去後每個月有多少盈餘在戶頭?我遇過很多客戶喜歡膨風,講得很水氣(台語),一邊嘴歪臉斜,一邊用鄙夷的眼神跟我說:「我每個月收入都30幾、40萬左右,要貸款幾百萬應該沒難度吧?!」
日期:2023-11-23
許多大家族經歷幾代傳承之後,共同繼承人數歷次增加,以至最終引發分產問題,甚至演變成對簿公堂的局面。究竟民眾該怎麼處理,才能免除家族紛爭?
日期:2023-11-17
為保留適用舊制,避免房地合一稅,現在很多人用隔代繼承,老人家往生後,兒女拋棄繼承,直接由孫子女輩繼承。資深地政士提醒,隔代繼承除了兒女輩要有共識,孫子女也要有共識,如果只做一半,恐怕惹來大麻煩。
日期:2023-11-05
隨著房價高漲,購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漸漸的高不可攀,我們發現,很多年輕人買房子的自備款,都來自父母親的資助,再透過80%的銀行貸款,類似繳納租金的概念,慢慢償還銀行貸款,取得房屋所有權。
日期:2023-10-12
張三與陳芳芳在民國50年7月1日結婚,有張大明及張大昌二個兒子,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不論是不動產或是股票、現金等財產,大部分都是用張三的名義取得,但張三不幸在民國112年3月1日因病過世,配偶陳芳芳如何利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節省遺產稅?
日期:2023-10-05
美國一對夫妻日前搭飛機去探望女兒,在距離登機前僅剩15分鐘的情況下,妻子卻堅持要去另一棟航廈買星巴克,而在登機時間截止時,遲遲等不到妻子,丈夫也不斷拜託地勤人員延後時間,最後決定放生妻子,要她買下一個航班機票,再與他會合。
日期:202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