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自去年9月羈押至今,柯文哲秘書許芷瑜(橘子)週五(4/11)被列外逃通緝犯名單,柯文哲前幕僚酸柯文哲妻陳佩琪,哭天喊地為柯文哲抱屈時,怎麼不為許芷瑜說一句話?柯文哲如果沒有犯罪,橘子幹嘛不回來?陳佩琪11日下午突於臉書發文指出,她去台北看守所的途中,又接到柯媽媽來電爆哭,她卻一句都答不出來。陳佩琪控訴,就憑著一個人(橘子)的話,沒有調閱監視器和證據,就指控他們家藏6千萬到3億現金,全靠推斷和臆測寫起訴書。對於柯文哲被指控侵佔政治獻金,陳佩琪則是批扁帽工廠、小英商號、賴桑小舖,設立後都沒有金錢的收入嗎?成立這些公司的候選人為什麼不是貪汙侵占?陳佩琪最後說,柯文哲說「我們不需要求人」,寧願一天吃八顆止痛藥,也不想求助被說裝病,「但佩琪今天讓你失望了,讓支持者失望了,我每天跪地磕頭求這些司法人員們,不是要你們的憐憫施捨,我只是要司法公平的審判和對待。」
日期:2025-04-11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自去年9月被羈押禁見至今,妻子陳佩琪日前召開記者會稱柯文哲出現血尿、嘔吐等疑似急性腎臟損傷狀況。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由於柯文哲左腎積水、左側輸尿管結石,將於週三(4/2)上午於衛福部台北醫院開刀。對此民眾黨回應,已經在上週六(3/29)正式提出自費延醫的請求,希望由專業醫師給予更全面的醫療照顧,儘管台北看守所提及「已針對其需求安排後續就診與檢查規劃」,台灣民眾黨仍希望給予柯前主席妥善、完整的醫療照顧,因此,懇請相關主責機關,儘速核准讓柯文哲自費延醫。陳佩琪1日下午發臉書指出,柯文哲2月就抱怨腰痛,北所設備不足實在難以給予完整醫療照顧,時至今日結石又水腎,「 一個救人無數的醫師,不該自己生病時被如此地對待著。」
日期:2025-04-01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週四(3/27)透露柯文哲有血尿、嘔吐症狀,律師團聲請具保停押。不過台北地方法院週五(3/28)仍裁定柯文哲等4名被告再延長羈押2個月。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週六(3/29)傍晚前往台北看守所遞申請書,並與小草們靜坐抗議要求放人,黃國昌表明為爭取自費延醫,北所也回應指出,柯文哲於週六下午自主從事簡易複合式運動,其活動、生理指數紀錄均屬正常,現實狀態未符醫囑及收容人緊急戒送急診標準。不過,晚間北所卻突發佈指出,北所持續密集監測柯文哲健康,於週六晚間18時40分接獲其反應身體不適,立即按醫療處遇啟動應變機制,雖當下量測生理數據與平常無異,惟因其屬健康高風險個案,故經聯繫合作醫院,安排所需醫療資源後,於21時55分派員戒護外醫。針對柯文哲戒護外醫一事,北所周日(3/30)說明,柯文哲於29日戒護至合作醫院,經醫師就其反映不適狀況及先前病症治療恢復情形檢查後,評估未達留院標準,於同日23時57分返所持續監測健康並按醫囑照護,目前狀況穩定,將隨時注意身體變化提供所需醫療資源。對此,柯妻陳佩琪發文表示,感謝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和小草們力挺,她並重申,丈夫血尿自己是3/20開庭才知道,現在柯文哲身體如何她並不知道,血尿的診斷也是看電視報導才知道,去就診是看到北所的新聞稿才得知,「簡言之我不知道先生在北所的任何情況,他們也不會通知我, 可能人死了,要花錢處理,才會通知我去收屍吧!」
日期:2025-03-30
全台各地大罷免持續延燒,花蓮日前爆出有戶政單位「查水表」,關切連署罷免的民眾,對此,花蓮地檢署周二(3/25)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5處,帶走處長明良臻等7名被告及5名證人。經檢察官複訊,明良臻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吳姓副處長以30萬元交保。不過花蓮地方法院羈押庭26日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證人聯繫。檢方表示,將提抗告。高院花蓮分院27日下午16時左右將原裁定撤銷,發回花蓮地方法院,裁定指出,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資料,應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非無事實足認為被告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花蓮地院28日開羈押庭,傍晚6點半裁定明良臻羈押禁見。舉報「查水表」事件的民進黨花蓮縣議員胡仁順接受《今周刊》採訪透露,很多公務員都被縣府逼著要做違法的事情,這次檢調偵辦此事,讓傅崐萁、徐榛蔚恐嚇人民、逼公務員違法的惡行,都將被攤在陽光下一一檢視!也讓花蓮民眾知道自己不孤單,呼籲花蓮人勇於出面連署罷免!
日期:2025-03-28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羈押禁見,將於4月1日羈押期滿,律師團日前透露柯文哲有血尿情況,經由初步判斷恐為急性腎損傷,有緊急就醫的需求,柯文哲妻子、前台北陳佩琪週四(3/27)與民眾黨召開記者會,陳佩琪一邊哭一邊陳述柯文哲病情。陳佩琪曾任北市聯醫和平婦幼院區擔任小兒科主任,她在記者會上說,柯文哲是很能忍痛的人,但現在痛到受不了,且又血尿,合併嘔吐,應該是腎臟出很大問題,可能有腎結石、尿管、癌症、血栓。柯文哲老師、台大醫院退休內科教授謝炎堯也出席記者會,並且透露柯文哲有心臟病、心律不整問題,會造成心房顫動、甚至主動脈剝離的問題,萬一是這樣,「讓柯文哲死在監獄,沒有人可以負起這個責任。」應該要一一排除可能狀況,他也願意擔任柯文哲醫療小組召集人。被問到拒保停押和戒護就醫等問題,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柯文哲律師在3月20日有申請具保停押,但現在柯文哲情況危急,嚴重血尿、痛到嘔吐,律師團正在討論如何申請,決定後會很快向社會大眾報告。然而,台北看守所回應,截至27日下午,柯文哲恢復狀況良好,未有外界所傳之症狀,後續將密切注意柯身體狀態,恪遵專業醫囑。律師團在27日下午3時許遞狀紙到北院收發室,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止羈押。(28日更新)台北地院28日裁定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人自4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沈慶京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駁回。
日期:2025-03-28
台北地方法院週四(3/20)首度提訊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對於柯文哲攻擊檢察官以不雅片威脅他認罪,台北地檢署(21)日表示,有關柯文哲抗辯,公訴檢察官會在法庭上以具體卷證駁斥不實指控,相關訊問過程,均有錄音錄影,且有辯護人在場,可供檢驗。柯文哲辯護律師團也在法庭上大爆料,檢方以「橘子」許芷瑜(柯文哲貼身秘書)在逃,作為聲押柯文哲的理由,但檢方早就知道「橘子」在去年8月28日回台看牙醫,卻仍要說她逃亡。對此,北檢向《今周刊》表示,許姓被告返台後,隨即出境,案發後遲未到案,滯留國外迄今未歸,檢察官認定有逃亡之事實,依法發佈通緝,於法有據。「橘子潛逃未到案就是事實。」律師黃帝穎解析,柯文哲律師用橘子在被通緝前曾經回國看牙醫當藉口,明顯錯亂時序、混淆視聽,在法律上毫無說服力。
日期:2025-03-21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周四(3/20)將首度被提訊進行準備程序庭,民眾黨18日找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隔壁床病友作證,提到檢察官林俊言不只一次到醫院密訊,「有通知律師到場嗎?」,還要沈慶京咬柯文哲,顯然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對此,台北地檢署18日晚間回應,事先有通知3位辯護人,但當日僅有一位辯護人到場,到醫院視察期間辯護人也全程在場,報導指稱「無律師在場」、「密訊」,顯與事實不符,若對檢察官調查取證有意見,應於法院審判程序中理性具體主張,而非透過法庭外媒體放話帶風向。民眾黨19日上午再批檢察官林俊言假視察之名、行訊問之實,北檢兩次濫用視察,進行不當訊問,已違法正當法律程序。而台北地檢署2024年12月26日起訴柯文哲共11人,5名被羈押的被告中,僅有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認罪交保,移審迄今還有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文哲大掌櫃李文宗、柯文哲在押,本周四「4大被告」將同日受審,柯文哲排最後。
日期:2025-03-19
今周刊編按:台中市週六(3/8)凌晨發生酒駕、無照又闖紅燈的吳姓男子,在西屯區撞死外送完要返回住處的陳姓醫大四年級學生,在台北擔任媒體主管的陳生父親,悲憤控訴吳男肇事逃逸「簡直殺人凶手」!「按照台北的習慣,如果要喝酒就不會開車出去,如果大家都抱著僥倖心理,那受害的就是守規矩的人。為什麽在中部經常聽到酒後駕車把人撞死,無照駕駛又闖紅燈,我的孩子,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沒了,我覺得實在是太傷心了」。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陳宗元說,酒駕在法院量刑偏低,常從最低刑度開始量刑,因此酒駕犯通常有僥倖心態,但若只要酒駕被查獲,就需入監服刑6個月或1年,且不准易科罰金,或許能產生遏阻效果。台中市長盧秀燕周一受訪時也強調,酒駕是全國性問題,去年台中取締酒駕6000件是六都最多,死亡率減少44%也是減幅最多的,希望司法系統嚴懲酒駕犯。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也坦承,台中市酒駕(發生率)是高的,肇事者過往黑歷史警方有所掌握,因此建請檢察官羈押,吳男也被收押,李文章表示,台中市周一起連3天將進行酒駕大執法。
日期:2025-03-10
曾控訴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的調查局新竹市站調查官余正煌,涉以投資金融商品名義,招攬親友投資股票,保證獲利可期,因近期無法出金遭控吸金,金額約5千萬元;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昨天低調搜索約談自家人余正煌、以及吸金共犯陳柏銓等多名被告到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雅詩漏夜偵訊後,今晨依違反銀行法命余正煌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與出海。
日期:2025-02-26
今周刊編按:新竹市正義輪胎行2022年6月15日發生縱火8死慘案,兇嫌陳彥翔因欠債又與父母因家務爭吵,買汽油返家縱火,母親、妹妹、妻小、大嫂及姪女葬身火海,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死刑。不過,高院在審理期間,憲法法庭作出憲判8號判決限縮死刑適用範圍,高院去年12/11改判陳彥翔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週四(2/6)駁回檢方上訴,將陳彥翔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陳彥翔確定逃過死刑。在去年改判時,陳彥翔大嫂的母親林雪紅無法接受判決,悲泣大喊:「你們救的是一個惡魔!在我們千瘡百孔的傷口上再插一把刀」、「不要再傷害我們了!可以這樣昧著良心嗎?會有報應的」。「我請問你法官,這種判決,你怎麼可以做出這種判決?你對得起我們嗎?我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還有我可愛的孫女,就這樣走了,大法官明確指出死刑合憲,殺死至親骨肉、連幼童都不放過的滅門慘案,不正是死刑存在的意義?如果連這樣冷血、殘忍的犯行都能免死,那請問什麼樣的案件才該判死刑?」陳彥翔的妻子與3名子女死在他手下,曾家人也要求高院維持死刑,認為陳彥翔是明顯有動機做案,關到監所就不怕了,「自首」只是演給警察看,「心理衡鑑若可預測未來,與算命有什麼差別?」主張台大鑑定報告沒信度、效度分析,不可採信。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規定,殺人罪必須「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才能處死刑,合議庭職業法官須一致決,且被告不能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10年前姦殺師鐸獎女教師的劉志明歷審都被判死刑,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雖是釋憲後逃死的案例,但最高法院是「維持」更四審判決,陳彥翔案改判才是釋憲後「首案」。(原文刊載於2024/12/11,更新時間為2025/2/6)
日期:202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