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豪門爭產官司纏訟13年終於落幕。最高法院最新判決指出,丈夫過世後,遺產並非由配偶與子女直接平均分配,而是應先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由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先取得差額的一半,再就剩餘遺產進行繼承。
日期:2026-07-20
2026年上半年剛剛結束,已經進入下半年,關於全球IPO(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市場,美國IPO及投資市場有了具體且精準的數據,尤其是美國IPO市場,展現強大的流動性能力以及強大的吸票機能力,迎來結構性史詩級IPO行情。其中最為全球關注的,就是6月中在那斯達克(Nasdaq)上市的SpaceX(SPCX),單單SpaceX就完成了857億美元的世紀級IPO,那斯達克在上半年就以1293億美元募資總額,絕對領先全球其他一線股票交易所。
日期:2026-07-17
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在7/18「曼德拉日」前夕發布最新調查報告《鐵窗之後:中國監獄狀況調查》,揭露中國監獄體系內普遍存在的暴力、強迫勞動與政治思想改造。報告也以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曾服刑的湖南赤山監獄為個案研究,指出台灣公民在中國監獄體系中面臨完全無法聯繫本國政府的處境。保護衛士研究員陳彥廷指出,中國《監獄法》允許受刑人在監獄裡被強迫勞動,法律對酷刑的定義也過於狹窄,僅聚焦刑訊逼供,排除心理與精神層面的虐待。陳彥廷認為,也正因施虐者定義被限縮在管理員等特定身分,導致中國監獄普遍存在「牢頭獄霸」或生產線「線長」等角色,形同官方代理人,得對其他囚犯施暴甚至施以酷刑,「這現象其實相當氾濫、普遍」。
日期:2026-07-17
今周刊編按: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周一(7/13)初審通過《電信管理法》修正草案,放寬低軌衛星等新興網路業者,未來在經主管機關審酌後,不受現行「董事長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以及外資持股上限等限制,相當為星鏈等國外業者進入台灣市場鬆綁。未來立院三讀通過後,法案才會正式上路。現行電信管理法規定,對於電信事業經營有相當嚴格規定。立院尚未修法前,根據《電信管理法》第36條規定,外資不得直接經營電信事業,須由本地業者營運,且外資持股不得超過五成。中華電信董事長簡志誠也表示,即便未來放寬相關規範,仍應該要兼顧國家安全國家安全、電信監理、資料治理等面向。至於外界認為是替Starlink來台鋪路?對於未來與Starlink合作,中華電信抱持開放態度,不排除成立合資公司、爭取代理權,甚至希望能取得獨家代理資格,但仍須視Starlink自身商業規畫而定。
日期:2026-07-17
面對日益複雜的全球網路詐騙潮,個人行動門號成為數位身分命脈。響應政府公私協力科技阻詐政策,臺灣網路認證公司(以下簡稱臺網公司)攜手電信巨頭與金融機構,正式啟動新一代「MID Plus (MID+)」行動身分認證服務。臺灣正式導入國際GSMA Open Gateway標準,透過電信端與金融端的跨界數據串聯,建構數位信任生態系的最高防禦標準。
日期:2026-07-16
全球市場在 AI 浪潮帶動下進入機會與波動並存的新階段,投資人該如何布局?瀚亞投資大中華區總裁暨台灣董事長王伯莉指出,當前市場環境下,投資人最關心的兩大核心課題,正是「長期收益」與「資產成長」,而如何兼顧兩者是當前的關鍵。
日期:2026-07-16
衛福部疾管署周二(7/14)公布今年首例境外移入茲卡病毒(Zika virus)病例,為北部30多歲本國籍男性,6月中旬自泰國返國後出現發熱、頭暈等症狀,下旬出現皮疹就醫,經採檢確診。疾管署說明目前接觸者及同住者均無症狀,衛生單位已清除孳生源並展開接觸者追蹤衛教。疾管署指出,茲卡病毒可經病媒蚊叮咬、性行為或母嬰垂直傳染,成人感染症狀多輕微,類似較輕的登革熱;孕婦感染恐致胎兒小頭畸形甚至死亡,呼籲孕婦及計劃懷孕婦女暫緩前往流行地區。疾管署提醒,自流行區返國者無論有無症狀,男性3個月內、女性2個月內應採安全性行為或避免性行為;性伴侶為孕婦者,應全程戴套或避免行房至分娩。此外,返國後應落實防蚊措施至少3周,並暫緩捐血至少1個月。
日期:2026-07-14
2026上半年市場經歷了美伊戰爭衝擊,油價大漲、通膨風險升高。然而統計上半年,股市持續創新高,其中台股基金、亞洲科技基金交出了漂亮成績單,ETF市場也以台股為最大贏家。展望下半年,你該如何布局呢?
日期:2026-07-14
金融市場進入下半年後上下震盪程度讓人相當有感,即便AI題材仍是熱門主流且長多格局未變,但身處波動升溫的投資環境,想讓理財行動能夠續航不脫隊,資產配置是重中之重,同時鑒於資金流向輪動態勢明顯,布局也需要主動出擊,藉由股債皆備的平衡型基金、由經理人靈活汰弱留強,抵禦短線修正壓力更把握逢低持續累積的好時機。
日期:2026-07-13
台中市一名國中生與父母控訴班導師實施不當管教。該名學生與其家長主張,導師自111年10月起要求學生上午7時25分到校、在早自習考試或自主學習,還設下超出該學生能力的成績門檻,只要未達標就得罰抄,導致他花費大量時間抄寫,不但放學時間遭到延誤、作息受到影響,甚至被剝奪午休及體育課,並主張因此出現不願上課、情緒低落等情形,因而向校方求償逾200萬元。不過,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原告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教師有故意或過失的不法侵權行為,判決駁回原告全部請求,校方免賠。
日期: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