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造成婚姻破裂的一方無權訴請離婚,但2位出軌人夫質疑侵害婚姻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3/24)日判決「部分違憲」,認為如果使雙方無法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發生後,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准有責一方訴離,顯然過於嚴苛。像是這次申請釋憲的方姓人夫,要求跟結褵逾50年的髮妻離婚,主張兩人婚後常爭吵,且男方2006年就定居香港,雙方已多年沒有往來。但法院認為方男與外遇對象生了3名子女,回台帶小三同行,還住進老家,婚姻破綻歸責於男方,依民法現有規定不得請求離婚,判他敗訴。另名高姓男子則是離家多年又偷情,反控妻子懶散怠惰,請求離婚也敗訴。如今大法官宣判「部分違憲」,是不是將來出現類似狀況,「外遇者」都可以如願離婚?(原文刊載於2022/11/10,更新時間為2023/3/25)
日期:2023-03-25
現今仍有不少存在著傳統觀念的長輩認為,女人要結婚才有一輩子的依靠,「女人一定要找到一個好歸宿,結過婚才算有個完整的人生」,但事實真是如此嗎?若真是如此,數不清、講不完的那些婚姻血淚史又是怎麼來的呢?做決定很難,是否要踏入婚姻這個問題更是困難,有作家建議,若遲遲無法抉擇,那麼從他提供的評估方法或許可以幫助思考,不管是單身或脫單,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就是最好的依靠。
日期:2023-03-25
我們這星期三(3月22日)去參加藍天(2362)法人說明會,現場只有兩位參加,藍天仍完整詳細的做完簡報,並回答我們的問題,法說會歷時1.5個小時才結束。
日期:2023-03-24
「精緻窮」這名詞大家應該不陌生,流行一段時間了,概念上就是泛指收入不高,卻不斷追求新時尚、名牌或精品,很捨得砸大錢做醫美,將自己塑造出精緻、高質感外在形象的人。「寒酸富」則是最近突然出現的一個新名詞,雖是高資產富人,但生活簡樸,幾乎沒有任何物質慾望或多餘消費,日常穿著甚至比一般人更為簡陋,外表看上去完全不像是有錢人look。
日期:2023-03-24
又有一個朋友想要退休了,她今年52歲,勞保的投保年資已經30年,想退休的原因是現在的公司要數位轉型,她自我檢視了一番,覺得在數位這一塊領域遠遠輸給現在的年輕同事,她覺得未來公司轉型後,自己對公司來說已經沒有太多「利用價值」,而且她在這家公司已經任職30年,於是才想乾脆申請退休。
日期:2023-03-23
2023年開工第一周只過了4個工作天,社團法人雲林縣夜市慈愛會(簡稱雲林夜市慈愛會)就已協助17位往生者圓滿身後事。每位喪家雖因痛失親人難掩悲傷情緒,還是會打起精神向雲林夜市慈愛會道謝。究竟雲林夜市慈愛會是何方神聖?
日期:2023-03-23
今年2023年初,頂著寒流卻也滅不熄來自全台近50位大專院校生們對於學習新知與社會議題關注的熱情,抱著期待的心情報名參加台灣尤努斯基金會辦理的首屆「尤努斯扎根營」體驗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教授所推動的格萊珉模式與社會型企業的思維。
日期:2023-03-23
放養是最困難的,要放任的不是孩子的行為,而是家長的態度。成績不會是一切,成績和分數是留給學校的,畢業後不會跟著你。
日期:2023-03-23
每每我問大家為什麼希望做某件事、買某個東西、達成某種目標、或是協助某個人時,得到的回應確實各有不同──但這僅限於一開始,如果我繼續追問「為什麼」,得到的答案聽起來就都一樣了。 人人都希望自己的行動或決定讓自己感到快樂、安全、或無後顧之憂。換句話說,驅動我們的就是生活滿意度。舉個例子吧,想像一下你心目中最無私的行為(純粹出於善意的行為),然後問大家為什麼要這麼做。根據我的經驗,如果我繼續追問「為什麼」,對方可能會開始說:「因為這就是應當做的事啊。」然而,當我追問「這為什麼是應當做的事?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到頭來大家都會說,因為那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個全人、活得有目的、或者感到快樂。
日期:2023-03-23
除了未公開發行的股票之外,還有一種介於已公開發行跟未公開發行之間的股票,稱為IPO,可稱為新股掛牌(首次公開募股)。這類的股票在正式掛牌開始買賣之前,依規定必須提供一定比率的股數給投資人申購,因此稱為「股票申購」。
日期:202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