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爾斯登不會受到商業銀行應該遵守的資本需求及其他限制影響,他們在景氣繁榮期間積極地使用金融槓桿,享受連續5 年破紀錄的獲利。
日期:2023-05-12
藝文表演等「黃牛票」現象猖獗,立法院周五(5/12)於院會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若將藝文表演票券加價轉售,將可按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到50倍罰鍰,若以不正當方式取得票券(掃票),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最高新台幣300萬元罰金。此外,修法也鼓勵民間擴大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適用對象兼顧事業及個人,投資標的除常見以公司或事業為主體外,更加入符合影視音實務的專案型投資。持股時間亦由3年放寬為2年,事業最高抵減率20%、個人最高減除率50%等,實施年限達10年。
日期:2023-05-12
泰山(1218)因陷入經營權之爭,近期屢屢被金管會與證交所盯上,累計今年來已被證交所罰違約金750萬元。周五(5/12)出現由「求助無門的泰山股東」所刊登的報紙廣告,內容指控總統蔡英文、院長陳建仁、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只知嚴查泰山、一再縱放龍邦」;對此,證交所也發布新聞稿回應:「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保障投資人權益之決心與努力,不容質疑。」
日期:2023-05-12
受俄烏戰爭、通貨膨脹、升息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保險財務、業務遭受巨大衝擊,有立委用「保險業寒冬」來形容。據了解,截至去年底有2家壽險與5家產險公司的財務比率未符法定標準、必須增資,包括三商美邦人壽、宏泰人壽、富邦產險、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和泰產險、兆豐產險與中信產險。
日期:2023-05-11
台灣存託憑證(TDR)是否為「證交法」所規範「有價證券」的爭議延續多年,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彥良主張,TDR原來股票是外國股票,且投資TDR必須同時遵守外國、我國法律,類似「第二上市」,因此定性上同時兼具外國證券與本國有價證券性質。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游進發則認為,財政部「(76)臺財證(二)字第900號函釋」(下稱「900號函釋」),被金管會作為核定之前的TDR為「證交法」核定「有價証券」依據。但在該函釋本身並沒有核定的意義,更無概括核定的意義,僅止於重申證交法第6條的意旨,亦即要求外國有價證券來台須遵照我國「證交法」規範而已。
日期:2023-05-11
泰山企業經營權大戰打到獨董身上,泰山週二(5/9)發布重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二項,獨立董事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解任獨董陳敏薰。這是繼2021年底光洋科將台鋼派的獨董吳美慧解任後,又一上市公司祭出此招反制市場派。而證交所週三(5/10)則是發出要求泰山公司更正解任獨立董事重大訊息之說明。證交所表示,針對泰山5/9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乙案,依主管機關函示,泰山公司前揭獨立董事解任事由非屬「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所列當然解任之事項。惟泰山公司逕依兩份法律意見書自行認定並任意發布重大訊息,證交所已發函要求泰山公司應即更正前揭重大訊息。證交所再次重申,對於經營權爭議事項,均保持中立立場,然重大訊息為投資大眾所高度關注之資訊,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應詳述事實,不得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或公開資料與事實不符,亦不得以重大訊息做為經營權爭奪之相互攻詰平台,如仍蓄意違反,將從嚴處置。陳敏薰週三(5/10)稍晚也發聲明指出,當年受詹景超之邀請出任泰山公司獨立董事,如今詹景超為了個人利益,面對她基於獨立董事職權之行使,提出不合理質疑,故意扣上缺乏獨立性的帽子,讓陳敏薰始料未及並深感不可思議。陳敏薰表示「所謂的解任,完全違反法律,根本無效,詹景超等破壞法紀與公司治理,越加變本加厲」!
日期:2023-05-10
對於朝野立委提案要修法將我國外匯存底提撥10%作為我國「主權財富基金」,央行總裁楊金龍周三(5/10)表示,對此央行保持開放立場,也沒說不能用外匯存底,但不能無償撥用。央行舉例指出,如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中國的主權基金等,雖部分使用外匯存底,但都是由市場上購買或借來,並非無償撥用。中經院副院長王健全則建議可成立「類主權基金」,要在晴天儲糧,作法為從外匯存底提撥5%至6%約300億美元,再搭配民間配合款300億美元,發揮產業政策功能,分配比例為民間51%、政府49%,由民間主導、政府監督,並由民間公正人士擔任CEO。
日期:2023-05-10
台股持續在萬五至萬六間盤整,面對美國聯準會政策似乎逐漸明朗,但又有諸多變數環伺,投資操作難度也升高。展望台股後市如何?專家為讀者深入剖析。
日期:2023-05-10
夜市到底可不可以撈金魚?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動保法修法是以哺乳類優先推動,其他動物暫時不限制,有不同意見,會與相關團體溝通。
日期:202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