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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最新與熱門精選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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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昔稱「口罩國家隊」貪污、今陷假帳風暴⋯謝金河:違背政治初心的巨大反撲!
政治社會

柯文哲昔稱「口罩國家隊」貪污、今陷假帳風暴⋯謝金河:違背政治初心的巨大反撲!

政治的初心在良心:回想口罩國家隊!這個禮拜,我邀請沈榮津資政上電視回顧他一生走過的歲月,這當中,他的幸運崛起和口罩國家隊有很大的命運相連。

日期:2024-08-17

東京晴空塔建商當顧問,「昀集柏寓」開賣不到3個月、總價1600-4800萬小宅完銷!買家都是誰?
房地產

東京晴空塔建商當顧問,「昀集柏寓」開賣不到3個月、總價1600-4800萬小宅完銷!買家都是誰?

搭上今年房地產熱潮,位於中山北路、國賓皇珺附近的「昀集柏寓」,5月4日開賣,不到3個月完銷。銷售速度之快,連代銷公司都很咋舌。晶匯建設董事長陳亮宇表示,不動產最重要的條件是地段,本案位於民生東路、中山北路交叉口,附近有晶華酒店、大倉久和飯店,以及國賓皇琚,離年輕人最愛的文創聚落—赤峰街走路不到5分鐘,因為優越的地理位置,才能在短時間創造銷售佳績。

日期:2024-08-16

存股助理第522期︱帝寶的獲利好轉,具有高度持續性
個股深入分析

存股助理第522期︱帝寶的獲利好轉,具有高度持續性

帝寶(6605)第2季獲利(EPS為4.9元)相對於我們的預期(第2季單季EPS期望值為4.8元~5.5元)低空飛過,市場可能有點失望,財報公布後股價走軟。不過,總編從第2季獲利數字,以及長期性的獲利曲線觀察,對這樣的結果是相當滿意的。

日期:2024-08-14

十萬元起家  從「什麼單都接」到公版制定者  全台八成醫院買單  鉅瑋不織布有何能耐
傳產

十萬元起家 從「什麼單都接」到公版制定者 全台八成醫院買單 鉅瑋不織布有何能耐

一家名不見經傳的不織布加工廠,竟讓全台八成醫院都買單!且看這家三十二年企業,如何在兩代手中打進醫院供應鏈,並同步開創自有品牌。

日期:2024-08-14

三四六人罹難、遭罰近五億美元  六年股價跌掉一半 漠視飛安、坦承欺瞞…波音醜聞啟示錄
傳產

三四六人罹難、遭罰近五億美元 六年股價跌掉一半 漠視飛安、坦承欺瞞…波音醜聞啟示錄

經歷兩次致命空難後,美國波音公司仍是事故頻傳;內部員工爆料,為了打敗競爭對手空中巴士,波音選擇投機取巧,居然不再重視安全……。

日期:2024-08-14

電感元件老廠跟客戶走  搭AI、車用應用熱潮 蹲馬步30年  三集瑞贏得輝達、超微認同
科技

電感元件老廠跟客戶走 搭AI、車用應用熱潮 蹲馬步30年 三集瑞贏得輝達、超微認同

預計在今年第四季上市的三集瑞-KY,創立至今逾三十年,專注於主機板客戶的電感供應。董事長林伙利能快速反應客戶需求、深耕客戶關係,成功前進AI、車用驅動的商機。

日期:2024-08-14

Figure AI和Optimus將顛覆世界
科技

Figure AI和Optimus將顛覆世界

Figure與Optimus是兩大備受矚目的人形機器人,背後各自有科技巨擘、電動車龍頭支持。其中,內建AI的Figure具備前所未有的理解力、適應性與靈活性。它將取代部分人力,也將創造新興工作。

日期:2024-08-14

統一不賣,只好自己來?全聯阪急麵包從賣一個賠一個,到年收12億躍通路王…養出死忠顧客的成功秘密
傳產

統一不賣,只好自己來?全聯阪急麵包從賣一個賠一個,到年收12億躍通路王…養出死忠顧客的成功秘密

搶攻6百億元烘焙商機,全聯自2019年起攜手日本H2O Retailing株式會社成立全聯阪急麵包,看他們如何在5年內重新分配台灣烘焙市場,帶領公司轉虧為盈。

日期:2024-08-14

一家輝達救台灣!超級晶片GB200延後一季出貨,為何法人說免驚?關鍵就在黃仁勳說「Hopper需求強勁」
科技

一家輝達救台灣!超級晶片GB200延後一季出貨,為何法人說免驚?關鍵就在黃仁勳說「Hopper需求強勁」

台股8月初大跌、多檔AI伺服器概念股臉綠,與輝達的超級晶片GB200意外延後出貨有關,雖然第四季營收少了GB200的助益,伺服器代工廠與電源供應器業者對下半年營運仍樂觀。

日期:2024-08-14

自認遭同事排擠,她竟在辦公室噴「毒液」報復,害主管氣喘,下場曝光…有多恐怖?恐致癌或生畸胎
政治社會

自認遭同事排擠,她竟在辦公室噴「毒液」報復,害主管氣喘,下場曝光…有多恐怖?恐致癌或生畸胎

遭遇職場霸凌,這樣做真是不可取!有名女子任職1家化工廠,卻因自認受到同事排擠,被主管否定工作表現,覺得在辦公室受到欺負,冒名購買高度致癌的核酸染劑「溴化乙錠」,稀釋後擦在主管桌面,再以相同手法報復另一名同事,在下手前被抓包,女方雖被依傷害起訴,法院審理期間考量到她與主管和解,最後判決不受理。其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3 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預防措施,建構不法侵害行為規範,亦即俗稱之職場霸凌防制責任。若雇主未對員工盡保護責任,員工可向主管機關進一步檢舉,主管機關調查屬實者,得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事業單位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員工若因此身心受創,亦可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91條、民法第184、185條規定,請求實施職場霸凌行為的主管、同事個人及雇主公司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期: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