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拍板紓困4.0精進措施,增列三大勞工族群提出補助方案,估計約有50萬人受惠。新措施包含放寬自營作業者與無一定雇主勞工紓困認定資格,2020年所得在40.8萬元以下者,可領1萬或3萬元補助;第二,以往紓困未納雇主投保部分工時勞工,新增投保級距23100元以下者,發放1萬元生活補貼。第三,針對短期勞工認定部分,則增納短期代課老師、鐘點人員及建教生,無雇主導遊領隊也補貼3萬元。
日期:2021-06-24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擴大納保範圍,所有受雇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事業體雇用人數皆強制納保;若雇主未替勞工投保,最高處10萬元罰鍰。
日期:2021-04-23
新北市力挺建教合作學生,侯友宜市長4月12日到穀保家商建教合作機構—臺北新板希爾頓酒店,實地了解建教合作生在廠家職業技能訓練實際狀況、體驗擔任餐飲服務生,學習口布摺巾及餐飲服務等技巧,並宣布新北市建教獎學金再加碼,協助更多建教生圓夢。
日期:2021-04-12
勞動事件法終於即將施行了!經過一年多的準備,司法院明定自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勞動事件法,給予勞工許多強而有力的機制保障自己的權益,相對的當然就形成對雇主的壓力,其中比較顯而易見的重點如下:
日期:2019-12-25
勞動調解必須在3次內終結,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應在勞動調解聲請之日起30日內,指定第一次調解期日,並在3個月內終結為原則。如果調解不成,進入訴訟程序,除非是案情繁雜或審理上有必要者,否則法院應以一次期日辯論終結為原則,並於6個月內審結,讓雙方當事人可以較為快速地解決爭訟。
日期:2019-12-17
明年起,企業只要在人力銀行開缺招募員工,有興趣的應徵者投遞履歷後,依上述規定,二者間就有了「勞工-雇主」關係,若有紛爭,可以適用勞動事件法處理。
日期:2019-11-12
台灣有多達兩萬名的高風險家庭孩子,長年處於貧窮、暴力、家庭失能的環境,有如生活在廢墟之中,他們得不到老師、親友的關懷,幸運的,還能靠自己的雙手求生存,不幸的,就從此陷入長期的困頓裡。如何給予失家、失學少年一個活下去的機會,台灣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日期:2017-11-02
公民素養是什麼?它代表人民有責任關心社會事,有權力發出聲音讓社會更好。就像許多不同領域的倡議團體,長期以來,他們有系統的整理公眾問題,有組織的推動社會改革。公民意識猛然抬頭的今天,是該向這些倡議團體,好好上一堂公民課了!
日期:2016-08-11
長久遭到忽視的建教生,不但受教育的權利慘遭剝奪,更沒受《勞基法》保障,「長工時、低工資,比外勞還不如」,面對悲慘處境,更投訴無門,成為學校、廠商及政府三方制度化剝削的血汗工奴。
日期:201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