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稅就賣光你的股票!台中有位王先生發現,名下的股票竟被強制變賣,急忙詢問稅務局才知道,自己還有欠稅沒繳納,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導致股票被變賣。其實,除了股票之外,包括動產、不動產、存款、薪資及保單等,都是強制執行的標的。而一旦被扣押的股票拍賣後,這筆錢將優先用來繳納本稅、滯納金;此外,還須負擔行政執行過程中產生的費用,整體金額遠高於原先稅額,可說是得不償失。稅務局提醒,民眾若未依限繳納,每逾3天將按稅額加徵1%滯納金,如果超過30天仍未繳納,除加徵10%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日期:2025-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