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周五(2/21)發布新聞稿宣布,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缺額7人,在總統賴清德指示下,對外廣徵優秀人才。此前,總統府提名的7名大法官,全數遭立法院否決。去年總統提名的7位大法官人選,包含台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政大法律系教授何賴傑、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陳運財、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芬、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
日期:2025-02-21
1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202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藍白陣營聯手大砍中央政府約2075億元、凍結1607億元,創下歷史新高。預算案三讀過後,在野黨大幅刪減預算的合理性遭到嚴重質疑,理應經過仔細討論及審查的今年度總預算,居然在三讀過後至週四(2月13日)還未送出立法院,距離三讀過後已過了23天。
日期:2025-02-14
行政院針對藍白聯手通過高度爭議的「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案,然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卻表明不會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院報告,且揚言要在1/10的立法院院會「積極處理」覆議案。卓揆周四(1/9)召開記者會,說明行政院有權力也有責任維護憲法,因此會提出覆議,為的是要捍衛憲政體制、維護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以及捍衛人民憲政救濟基本權。卓揆也向中國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立委喊話,支持覆議案就是站在維護憲政體制、五院體制正常運作的這一方, 若仍堅持照新修過的「惡法」,就是站在摧毀憲法法庭、剝奪人民憲政權利、造成錯誤歷史的「毀憲」那一方。卓揆語重心長地表示,「各位委員先進如果支持覆議案、捍衛憲政體制,各位委員的大名,就將與我國的憲政永久地並存。」
日期:2025-01-09
隨着11月5日美國大選迫近,人們又再關注四年前由川普(Donald Trump)宣布民主黨選舉舞弊的陰謀論引起的美國民主危機會否重演。跟四年前一樣,川普一直沒有承諾會坦然接受賀錦麗(Kamala Harris)勝選,而且不斷在沒有證據之下質疑選舉舞弊,從大量非美國公民投票,到郵寄投票造成嚴重造假,再到海外投票繞過公民身份認證等不同角度都有。
日期:2024-11-05
憲法法庭已經裁定暫時處分,立法院在這幾個月裡嘔心瀝血完成的所謂「國會改革法案」,回到原點,「暫時」不適用。所謂暫時,就是要等到大法官正式審理以後,才會做最後決定。基於許多人對於憲法法庭的裁定不熟悉,以下有些想法,可以提供朋友們參考:
日期:2024-07-20
藍白聯手強力通過「國會擴權」相關法案,引發憲政爭議。總統賴清德周一(6/24)宣布,依據《憲法》規定完成簽署、也將在同日公布法案。賴總統強調,他反對的是國會擴權而非國會改革,這次聲請釋憲,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此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賴總統說,《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無論釋憲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也希望社會大眾都能支持。至於是否會在釋憲結果出爐前,赴立法院國情報告?賴總統強調,既然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涉及違憲,他也已提出釋憲,還是應等到釋憲結果後再做決定。他呼籲在野黨應尊重憲法嚴肅性 ,在大法官還沒有做出釋憲結果之前,「不宜貿然採取行動」。與會律師洪偉勝補充表示,會在提出本案申請的同時,請憲法法庭能做適當暫時處分裁定,防止相關違憲法律所造成難以回復的公義侵害,以維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洪偉勝表示,若其他憲政機關有提起憲法訴訟情況,也會一併促請憲法法庭能併案審查,讓大家的意見都能夠一併交由憲法法庭參採。
日期:2024-06-24
立法院藍白黨團日前強過國會擴權相關法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在(6/6)臨時於院會上新增並通過討論事項,決議依據憲法增修條文,針對相關條文提出覆議。總統賴清德於周二(6/11)核可覆議案,並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而行政院也發出新聞稿,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修正案覆議案經總統核可,行政院將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良性的憲政對話程序,請立法院尊重憲法,體恤民意,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
日期:2024-06-11
立法院藍白黨團日前強過國會擴權相關法案,行政院證實在昨(6/6)收到立法院函文後,行政院長卓榮泰隨即指示邀請學者專家審視條文、研議提出救濟,並於周四(6/6)臨時於院會新增並通過討論事項,依據憲法增修條文,針對相關條文提出覆議。卓揆表示,該案有違反憲法民主程序、法律正當程序、侵害人權三大疑慮,尤其是「藐視國會罪」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等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他說,提出覆議絕非要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盼立法院再次審議內容,找出符合憲法、國家利益最大共識。政委林明昕說明覆議7大原因,為「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隨後聲明表示,尊重行政院行使憲法賦予之覆議權,待總統府收到行政院所呈之覆議理由書後,總統賴清德會審慎評估,再行妥適決定。
日期:2024-06-06
近日所謂的「國會改革法案」引發了劇烈的示威抗議,也吸引了社會大眾的注意。其中,最讓反對者擔憂的,是如果藍白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通過後,會不會讓立法院可以隨意要求人民去立法院作證?不去或是去了不想講,會不會被處罰?一時之間「國會濫權」、「毀憲亂政」的指控甚囂塵上。但是,大家有沒有機會好好看過條文?目前藍白版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草案》到底有什麼具體問題呢?到底哪邊有違憲疑慮嗎?憲法規定,以及過去的大法官解釋,可以給我們什麼指引呢?
日期:2024-05-29
藍白聯手通過的國會改革法(國會擴權)相關修法,民進黨與黨團將提釋憲,行政院則擬提「覆議」案因應,總統賴清德則以黨主席身份表態「尊重、支持」。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直言,接下來將進行施政總質詢,就政治面來說,行政院此時提覆議其實是增加變數,且時程很難確定。至於此次修法有和憲政疑慮?胡博硯分析,首先是總統國情報告「依序即時回答」的部分,可能會造成等同質詢的結果。第二,藐視國會條文定義不明,是個不明確的法律概念,且該如何解釋何為「反質詢」,在處罰時也會有困難。胡博硯說,第三,「立法院調查權」要怎調查、要輔助立法院做什麼,「這點不清不楚」,沒釐清手段上要怎樣選擇,就會陷入對方是當事人還是證人的問題,且調查跟質詢不同,應先界定清楚何為立法院的調查權。
日期: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