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父母提早把房子提早登記給兒子,說好「讓我們住到終老」,兒子卻翻臉趕人,媽媽被趕出住了30年的家,最後母子對簿公堂,母親敗訴。當年約定「住到終老」為何不算數?法院判決沒挺老母親的3個殘酷關鍵。很多父母以為「孩子不會這樣對我、住很久有權利、孝道可以對抗產權」,但法律只看權利有沒有登記或寫下來。別把晚年的安全感全壓在孩子身上,所有父母都該知道3道「防棄養」底線,有籌碼才不用看人臉色。
日期:2026-03-12
編按:男友買房登記在女友名下,之後2人分手,卻因房子有預告登記,導致女方沒辦把房子賣掉,為了自己的信用,每個月還要繳4萬房貸。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不代表就能掌控。預告登記如何破解?買房要懂的3個殘酷現實。法律世界裡,權力藏在細節,看不懂,就可能替別人養房。
日期:2026-03-06
當一段感情走到穩定階段,很多人會開始討論同居或結婚,也很自然會把買房納入人生規劃。只是看屋的過程再甜蜜,最後還是會遇到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房子到底要登記在誰的名下。這個問題不只是錢,更常考驗彼此對未來風險的理解程度。不少人心裡其實想談清楚出資比例,卻又怕一開口就變得太現實,甚至被誤會是在算計。但在法律上,不談清楚往往比談清楚更危險。感情一旦變化,房子就不只是回憶,而會直接變成糾紛的來源。
日期:2026-02-12
在華人的觀念裡,「有土斯有財」是深植人心的傳統。辛勤一生留下的房產,本是長輩對下一代最深厚的庇佑;然而,筆者在實務界多年,看過太多家庭在面對遺產繼承時,房產不但沒有成為「傳家寶」,反而成了親手足對簿公堂、甚至斷絕往來的「傳家惱」。
日期:2026-01-30
因為范姜和粿粿的新聞,「婚後買的房子」又成了熱門話題,然後我發現還是有很多人陷在「婚後買的房子是夫妻共有,離婚後可以分一半」的錯誤漩渦裡無法自拔。雖然已經說過很多次,但今天還是要再強調一次,除非夫妻有特別約定採共同財產制,否則夫妻的婚後財產就是夫妻各自所有,各自管理收益處分,不會成為共同財產。
日期:2025-11-03
編按:縱向兩代間的遺產贈與,若有偏心,或許情有可原;橫向手足間的繼承爭奪,暗中角力,才是叫人心碎。作家高愛倫、律師李永然跨界聯手《親密搶奪,誰在拿走你的錢?》,走進不同的人生現場,同理共感親密關係間最難堪的財產搶奪,再以法律觀念,救援手足間、家庭裡最棘手的金錢戰爭。
日期:2025-06-12
剛剛經過路邊,碰到一個看起來大概70幾歲的婆婆,滿頭漂亮的白髮,她說自己剛下班,此時已經是晚上11點多。
日期:2024-10-14
有4名子女,在父親過世後想說辦理拋棄繼承,將父親名下房子和遺產都留給母親養老,但律師蘇家宏提醒千萬別辦理拋棄繼承。原因是,如果子女都沒有生小孩,若辦理拋棄繼承,父親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可能會變成父母的兄弟姐妹,未來一半遺產反而落入親戚手中。
日期:2024-01-10
情侶或是夫妻一起買房,會擔心若是出了一部分錢,房子卻沒有登記在自己名下,以後感情生變,權利會受損,所以大部分人都會建議採用「共同登記」來保障雙方的權益,以免其中一方未經同意就擅自賣掉房子。
日期:202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