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停砍公教年金案立院12/12表決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退休公教人員年金確定停砍,並回溯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逐年遞減。究竟退休公教人員能夠月領多少?年金改革2018年上路後,退休公教人員年金所得替代率從原本最高75%、最低45%,逐年降至最高60%、最低30%為止,截至2025年為止,公教所得替代率已降至66%,公務人員目前平均月退逾5萬、教育人員逾5.8萬。立院三讀停砍公教年金修法3重點、所得替代率變化一次看。
日期:2026-01-02
總統賴清德2026年元旦發表新年談話,以「韌性之島 希望之光」為題發表演說。賴清德指出將推動4個總目標,打造安全韌性、智慧繁榮、均衡發展、民主團結的台灣。針對違憲爭議,賴清德表示,過去一年在野黨強行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被憲法法庭裁判侵犯總統及其他各院權力,如果任由單一憲政單位無限擴張權利,最後傷害的是人民,被放棄的是國家,他希望 2026 年朝野能合作,在野黨應仔細思考法案帶來的衝擊。至於彈劾案,賴清德感嘆,罷免是追究政治責任,彈劾是追究法律責任。「我上任以來不貪不取、沒有任何違法,這時提出彈劾目的何在,在野黨明知人數未達2/3門檻,彈劾程序根本無法通過,為什麼要浪費立法院寶貴的時間,賴清德呼籲在野黨能清楚向社會大眾說明。
日期:2026-01-01
2026請假新制內容有哪些?勞工請假規則將有新制,何時上路?勞工注意囉!勞動部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修訂草案包含保障勞工病假權、為照顧家庭請事假可採小時請假、不可因請假影響全勤獎金等3大修法重點。勞動部長洪申翰指出,勞工全勤獎金屬於工資的一部分,不應全有或全無、不能違反比例原則,請病假時應按比例扣除;新制預定2026年1月1日上路。至於病假部分,未請超過10日,雇主不得因勞工行使病假權而懲處;若勞工認為因請假遭差別對待,也不再需要自行蒐證,舉證責任將改由雇主承擔。若違法最高罰100萬元。勞動部12月9日正式公告勞工請假規則,明訂勞工請病假一年未逾10天,雇主不得有不利處分,全勤獎金也應按比例扣除,新制明年上路。《今周刊》整理現行全勤獎金的相關規定、病假扣全勤合理?以及常見爭議提供讀者參考。
日期:2025-12-31
立法院在藍白聯手下,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法,攸關「停砍公教年金」,引發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周五(12/26)宣布將依「憲法」賦予的義務、責任,予以副署,使之生效,但也同時聲請大法官解釋,以「憲法」程序完成最終裁判、維護憲政尊嚴。賴總統稍後公布該修法並表示,他支持卓揆依循憲政機制,針對條文中可能涉及違憲疑慮之處,循法定程序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之聲請,交由憲法法庭作出最終判斷,讓各界有清楚的依循。
日期:2025-12-26
立法院周五(12/26)召開院會,處理中國國民黨及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提出賴清德總統彈劾案,最後在藍白再度聯手下,以60票比51票,通過「提議」彈劾案,要求賴總統到立法院報告兩次,規定彈劾案投票時間為2026年5月19日。
日期:2025-12-26
立法院12月23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行車吸菸及機車騎士滑手機等危險駕駛行為,提高罰鍰至新台幣1200元,盼藉由加重處罰強化用路人安全意識,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日期:2025-12-24
上周從行政院不副署《財劃法》、藍白彈劾總統、憲法法庭復活惹議,再到北捷隨機砍人,發生一連串驚悚事件,讓人不禁想問:「我們都這麼愛台灣,可是台灣到底怎麼了?」
日期:2025-12-24
用來淘汰不適任教師的校事會議,在抓出問題教職人員同時,也犧牲一群無辜老師。教育部端出新版修法草案,仍未解決學校辦案權限過大、大小案分流界線不明等痛點。
日期:2025-12-24
據民進黨立法院團彙整,第11屆立法院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聯手之下,至少將36件爭議性法案,在未經委員會充分討論下「逕付二讀」,其中更有17案在藍白挾人數優勢,已強勢三讀通過。這些透過「逕付二讀」的17項爭議法案中,已三讀的包括攸關「公投綁大選」的「公投法」第23條條文、癱瘓憲法法庭的「憲訴法」第30條及第43條、攸關中央地方財政分配的三度修正「財劃法」等。接下來已被逕付二讀,力拚本會期三讀的19項修法,也包括「不在籍投票法」,將允許投票權人可移轉投票或到指定場所進行投票。另外,將讓中天電視重回52頻道的「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或是有讓離島成為「一國兩制」示範區疑慮的「離島建設條例」等修正也在其內。
日期:2025-12-22
《憲法訴訟法》遭判違憲12/19起失效!在藍白《憲法訴訟法》實質癱瘓憲法法庭330天後,憲法法庭周五(12/19)突宣判,指出該修法中關於大法官開會與判決人數門檻訂得過高,相關條文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中華民國「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即日起失效。其中,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對於此判決亦提出不同意「114 年憲判字第1 號判決」法律意見書,主張憲法法庭若未依法定人數組成,自始就不具審判權,其判決自然不具法律效力。
日期:202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