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繼承發生時,繼承人間如果有共識,繼承的不動產可以登記為持分共有,如果對於繼承的不動產沒有共識,只能先以公同共有辦理登記,因為沒有應有部分,未來出售時相對困難,只能透過多數決或是法院判決來處分不動產。但是,已經拋棄繼承權的孫女,竟然還可以繼承阿嬤遺產,最後向法院提出變價分割的訴訟,原因何在?
日期:2023-12-14
老張的六名子女在老張過世之後,討論遺產繼承事宜,其中老大張哲表示其經常在外流浪,甚少盡到孝道,所以願意放棄繼承權,財產由其餘兄弟姊妹繼承,但是國稅局仍然通知張哲要繳遺產稅,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日期:2023-12-14
胡志、胡雄共同繼承財產,嗣後分割遺產,胡志分得別墅一幢價值3,000萬元,胡雄分得存款3,000萬元,結果李姓建商出面主張對於該別墅有法定抵押權2,000萬元,胡志不得已之下拿出2,000萬元給李姓建商作清償債務之用,胡志可不可以向胡雄要求追一部分遺產給他?
日期:2023-12-13
有時候我們會為了節稅而做了錯誤的規畫,誤入補稅罰鍰的窘境,但不用擔心,《民法》及稅法常有反悔機制。《民法》第408 條第1 項規定:「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其一部分已移轉者,得就其未移轉之部分撤銷之。」
日期:2023-12-06
子女奉養父母天經地義,連法律也規定,若成年子女對父母親不聞不問,可能構成遺棄罪。但如果因經濟因素,或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沒有善盡扶養責任,情形是否會有所不同呢?
日期:2023-11-25
國民法官制今年初上路,幾起判決卻引發「重判」質疑,司法院院長許宗力評律師為「一團散沙」。面對種種問題,這條司法重大改革之路,該如何平穩走下去?
日期:2023-11-22
編按:今年76歲的腦科學家洪蘭,出生於司法世家,祖父為檢察官,父親洪福增是由軍法官檢覈而成的律師,家共有六位姊妹,皆為畢業於北一女及台大的傑出學子。其中三位擁有博士學位,另外三位則擁有碩士學位,堪稱學霸家族。洪蘭深信,姊妹們在各自的專業領域取得成就的原因,應歸功於她們父親言傳身教的深厚底蘊。
日期:2023-11-14
夫妻其中一人過世,婚姻關係便會因此而消滅,但是在法律上,與對方家屬的姻親關係卻依然存在,而且,生存配偶可能得面臨是否還要扶養對方父母親的難題。
日期:2023-11-12
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想減免稅額,增加扶養親屬人數,是最直接又合法的節稅途徑。有名媳婦上網抱怨,年輕剛嫁進去,婆婆說每年身份證都要上繳,「全家人統一她代處理報稅比較快」,等到想自己報稅婆婆卻百般阻擾,到國稅局一查才知道,自己跑去國稅局查,才發現婆婆偽造文書,把小孩給她另一個高薪的兒子報扶養。其實,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子女和兄弟姊妹,不需同住、同戶籍,只要有扶養事實就可申報扶養。若扶養其他親屬,不需同戶籍,但需同住一家並有扶養事實,需檢附確受扶養切結書才可列報。
日期: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