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知名製作人裴先生(編按:裴祥泉)於2015年離世。於身後留有上億元的遺產。而依照法律,這位資深製作人的繼承人原則上是他的「兄弟姊妹」,但因為種種原因,這名資深影視製作人不希望由他的兄弟姊妹繼承到他的遺產,因此他便找了公司中的員工3人擔任「遺囑見證人」,並撰寫了「代筆遺囑」。希望遺產分配方式改為:「楊胖(編按:楊智明)30%,阿寬(編按:邱瓈寬)30%,○○公司(編按:漢星公司)員工20%,剩下的20%,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並補充「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強調要剝奪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權。
日期:2026-03-19
編按:你以為「平均分配」就是公平的終點嗎?很多父母一生勞碌,好不容易攢下幾間房產,想著「三個孩子一人一間」最是公平,卻沒想到因為遺囑中少寫了幾個關鍵字,反而成了親兄弟對簿公堂十年的導火線。吳挺絹律師分享這個令人心酸卻真實的案例。遺囑的意義不只是「分配金錢」,更是「預防紛爭」。很多人以為遺囑寫完就萬事太平,但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真正到了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才發現「細節裡的魔鬼」可能導致案件被要求「補正」,甚至被判斷遺囑無效。這篇文章從實務經驗出發,帶你避開最常見的三大遺囑陷阱,並整理去律師事務所諮詢遺囑前,該準備哪些關鍵文件?
日期:2026-03-16
「妳要不要臉啊?!都嫁出去這麼久了,還回來拿媽媽的珠寶去典當!現在還有臉回來分房產?」「你就是個只顧著自己唸書的啃老族!你為爸媽做了什麼?他們住院時都是誰在照顧?誰不要臉?有種再說一次!」農曆新年剛過,在家事法庭走道上,一對面貌相似的中年男女突然爆出謾罵聲,引起大家側目,法警為了避免雙方口角衝突升高為拳腳相向,快步上前隔離雙方。
日期:2026-02-26
前年,三重發生那起駭人聽聞的滅門血案,大家還有印象吧?兇嫌工作成謎,疑似無業詐欺犯,卻能租得起三重的高級社區、月租四萬。結果呢?房東好好的千萬資產慘變凶宅,房價瞬間腰斬。
日期:2026-02-10
台南市一名婦人無法接受母親過世後,兄弟提出的遺囑記載,將15筆上萬坪、總價值近4億元的房屋土地都留給兩個兒子繼承,提告主張母親明明識字,遺囑竟註記其不識字而無法簽名;台南地院認定,遺囑未踐行法定程序,判決遺囑無效。這也代表遺產將面臨重新分配。
日期:2025-05-12
張榮發遺囑無效的訴訟,歷經3年終於結束了,多數人都只知道張國煒最後勝訴的結果,但若仔細看過判決書,可以發現張國煒贏的並不輕鬆,甚至是有點驚險,因為張榮發的遺囑確實有些瑕疵。
日期:2024-08-28
曾任國家安全局局長及陸委會主委的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退休教授陳明通,周一(25日)就兩年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爭議,首次公開說明箇中原由。陳明通指出,林智堅碩士論文是否抄襲,只要十分鐘就能判斷,但所以「風風雨雨吵了這麼久,就是因為認知作戰的問題」。他也秀出多項證據說明,之前控告林智堅抄襲論文的台大國發所學生余正煌,他碩士論文的核心內容,若非是陳明通直接提供,就是陳明通與林智堅的共同創作,並強調「林智堅沒有抄襲余正煌」。陳明通更直言,自己在接受台大審定委員會調查時,拿出已由台北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公證的關鍵資料,卻不被審定委員會承認,而是以學生畢業時間前後,認定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有抄襲余正煌論文的情事。「它以學生畢業的時間為主,就造成今天這場世紀大冤案。」
日期:2024-03-25
老王過世時,有妻子阿芳、父母親2人、2位姐姐,其中父母親均拋棄繼承,老王的遺產由誰繼承?
日期:2024-01-17
老張的六名子女在老張過世之後,討論遺產繼承事宜,其中老大張哲表示其經常在外流浪,甚少盡到孝道,所以願意放棄繼承權,財產由其餘兄弟姊妹繼承,但是國稅局仍然通知張哲要繳遺產稅,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日期:2023-12-14
胡志、胡雄共同繼承財產,嗣後分割遺產,胡志分得別墅一幢價值3,000萬元,胡雄分得存款3,000萬元,結果李姓建商出面主張對於該別墅有法定抵押權2,000萬元,胡志不得已之下拿出2,000萬元給李姓建商作清償債務之用,胡志可不可以向胡雄要求追一部分遺產給他?
日期: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