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和幾位當事人討論繼承的問題發現,現代子女不婚或已婚不育,甚至有同性婚姻的問題,如果按照民法的應繼份去做分配,最後很可能無法公平的分配給後代子孫,甚至有可能是由沒有血緣的姻親繼承。
日期:2023-11-02
邁入中高齡階段,你一定要做到的「老後財富自主」,輕鬆規畫你的長壽人生,妥善規畫退休金流,養錢防老,才能活到人生的最後一刻,都有錢可用。
日期:2023-10-27
上週有個與法律有關的新聞,讓許多台灣人都驚呆了!「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給兄弟姊妹?」
日期:2023-09-23
父親生前已經說好要把房子留給我,哥哥卻說女生嫁出去就不能分財產,這是合法的嗎?我竟然一塊錢都拿不到!
日期:2023-08-31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於8年前病逝,生前立下遺囑「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並將逾2億元遺產分給愛徒邱瓈寬、製作人楊智明,引發爭產風暴,裴的弟妹們不滿,興訟訴請「確認遺囑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裴祥泉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邱瓈寬逆轉勝,即遺囑有效,本案還可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裴祥泉預立遺囑時,已將擔任遺囑見證人的陳、謝二人排除於受遺贈者之外,且遺囑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自不宜無視裴祥泉立遺囑時之真意,漠視其於遺囑前言所表示「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心願,反使其遺產全歸其法定繼承人取得,因此判決遺囑有效。為什麼都立了遺囑,還是不能按照心意分配遺產?究竟要如何把遺產,留給想要給的人?(原文刊載於2023/3/31,更新時間為2023/8/23)
日期:2023-08-23
編按:曾以律師娘之名協助許多主婦創業的林靜如,在陪伴父親走過人生最後那段路後,才深刻體認到:多數人總在老後遇到突發狀況,驚覺自己沒有做好財產規劃,於是必須面臨生活上的問題或困境;又或者忘了為自己最後的尊嚴與自主意志做好安排,讓後人為了自己身後事產生嫌隙。透過分享這些年在律師事務所聽聞的各類人生故事,並邀請律師從法律觀點出發,給予讀者財產規劃與傳承上的說明、建議及剖析,期望大家明白事前安排的重要,讓自己與家人在遇到無法預期的意外來臨時,可以從容安然的面對未來人生。
日期:2023-08-11
王伯伯是被女兒推著輪椅進我辦公室的,但聽說在中風之前,他也是叱詫風雲的一位老闆。
日期:2023-08-10
新聞報導,台中一名18歲的賴姓高中生繼承價值5億的不動產,卻在與夏姓男子登記結婚2小時後,離奇墜樓身亡,引起多方面關於繼承問題的討論。而高中生法律上的祖父,其實是他的生父,更讓這個事件,增添許多的討論熱度。
日期:2023-06-12
法庭上,兩姊妹不甘心的表示,母親去世後哥哥拿出母親留下的遺囑,裡面宣稱「姊妹倆未曾扶養我,且基於媽媽的立場,那些財產是蘇家祖傳的,我有責任傳承,所以我不打算傳給女兒,要把內湖的3棟房子全部留給獨子蘇長翔。」
日期:2023-06-09
編案:近日台中一名身家5億的賴姓18歲高中生,在辦理結婚登記2小時後,在新婚配偶住處墜樓身亡引起社會關注。這起案件除了離奇的劇情,高額的遺產分配爭議也引發了社會對於財富傳承的討論,到底父母該如何避免巨大財富成為子女的負擔和危險?又該如何做好財產規劃,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權益?當年沈殿霞對女兒的精心安排,值得我們借鏡。
日期:2023-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