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眾詢問,父親在2020年2月贈與土地給母親,但母親在該年10月過世,父親也在今(2021)年8月逝世,子女們在辦理父親遺產稅申報時遇到了難題,因為那筆父親死亡前2年內贈與母親的土地,到底要不要併入申報?
日期:2021-11-09
「聽說.....遺產配偶可以先分一半,其他由子女平分,是嗎?」「好像不是喔!我聽說配偶繼承權跟子女是一樣的,應該是大家一起平分遺產才對吧!」大家覺得呢?你又是「聽說」什麼呢?
日期:2021-11-04
我們假設,經過多年的工作與儲蓄,退休即將到來。無論是因為選擇還是時機,你將面臨失業的生活。現在,你必須制定一個支出計畫,讓你和你的配偶(如果有的話)只要還活著,就能持續生活下去。當你花掉你的備用金時,你可能會出錯的基本方式有兩種。
日期:2021-10-22
贈與農地給直系親屬,只要申報時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且受贈人須在5年列管期間繼續將農地作為「農地」使用就能免課贈與稅。不過,有一位民眾將農地贈與小孩後,省下一筆2,315萬元的贈與稅,卻因一件事被抓包,反而被追繳209萬餘元。
日期:2021-10-12
民眾都想要在合法範圍內獲得最大節稅效益,並將資產完整傳承給心愛家人,國稅局「節稅秘笈」可幫助民眾合法節稅、傳承資產,其中「保險指定受益人」也是好用的節稅方式之一,國稅局還教戰民眾如何指定受益人最安心。
日期:2021-09-16
申報遺產稅過去常出現漏查、短報的情況,甚至也因此錯失理賠機會。財政部表示,110年9月1日起民眾查詢股票、保險、存款等金融遺產時,統一由國稅局做為單一窗口,不用一一等待各金融機構回覆,可透過2種方式將金融遺產的財產資料一次拿到手,有利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
日期:2021-09-12
案例故事:謝女107年因家暴事件與前夫離婚後獲得一筆贍養費後並取得一子撫養權(兒子丙15歲),期間帶孩子與王姓男友共同生活(未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女 (女兒丁1歲),109年疫情爆發謝女被確診罹患肺癌四期,期間均由王男獨立照顧前夫孩子及女兒,並陪伴謝女醫院治療及生活起居。在疫情期間謝女有感生命無常,也擔心隨時撒手人寰,希望在自己尚有餘力可以做好身後安排,保障兒女未來生活。同時也感謝男友盡心陪伴與付出,謝女希望哪天自己離開以後,可以將名下財產及壽險理賠金指定給男友,並將一對兒女託付給男友照顧。
日期:2021-09-11
民眾在申報遺產稅時,要特別注意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贈與近親的財產,也需併入遺產總額中課稅。日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接獲民眾詢問,丈夫在109年10月分別贈與妻子與女兒500萬元及200萬元,但不幸於今年7月逝世,這兩筆共700萬元的贈與是否需要列入遺產稅申報。高雄國稅局對此表示,雖然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配偶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但是,由於該筆金額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依《民法》規定,仍被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日期:202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