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大陸籍男子,昨(14)日清晨划著橡皮艇小船闖入新北市林口區汕頭,靠近岸邊100多公尺時自行打電話報案。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只見王男一臉疲憊,在眾人包圍下坐在岩石上休息,並喊:「我很渴。」
日期:2024-09-15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日前遭羈押禁見,前民眾黨秘書長謝立功表示,柯文哲應該認罪協商,引發小草(民眾黨支持者)不滿,要求中評會開除謝的黨籍。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週四(9/12)被詢及相關問題時指出,不明白謝立功的立論基礎從何而來,但謝的發言跟他所知、所理解有很大的落差。知名球評、畢業於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碩士的石明謹透露,謝立功其實是調查員出身,年輕時在第一線辦過不少大案,他的專長是跨境犯罪、「洗錢」跟人口販賣。許多網友也翻出謝立功過去曾任謝立功曾任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調查員,會有這樣的建議,民眾黨和柯文哲都應該要正視。媒體報導柯文哲遭檢廉搜出USB內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被懷疑為賄款,《菱傳媒》報導,則是報導,檢廉調複製昔日扁案模式,11日悄赴第一銀行數間分行調閱保險箱、保險室租用紀錄且同步查扣柯文哲及其親友保險箱,不過辦案人員與銀行方面均低調不願說明。
日期:2024-09-12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疑似圖利京華城容積率案遭羈押禁見,北檢也祭出有曾偵辦ACE王牌交易所虛幣詐騙案,有「金流高手」之稱、外語能力佳的檢察官陳玟瑾出馬。對此,律師黃帝穎受訪分析,北檢應是想要查日前媒體所曝光的1500萬金流,借重陳玟瑾對於專業的判讀,以及柯文哲親友的海外資產。「畢竟一般人認為虛擬貨幣的金流是最難追蹤的!」律師王至德受訪表示,在柯文哲否認的狀況下,找到合理的犯罪金流是能否起訴柯文哲的重要關鍵,因此把重點放在這件事情上面是很合理的決定,所以檢察官門現在應該會把主力都放在這件事情上,的確是可以認為找陳玟瑾進來就是為了加強這方面的戰力。
日期:2024-09-09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北院今天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部分外媒以台灣第3大黨領袖涉貪、捲入地產重建醜聞進行報導。
日期:2024-09-06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疑似圖利京華城容積案,台北地檢署週三(9/4)日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於下午2點重開羈押庭,歷時庭訊2.5小時後,結果出爐,法官呂政燁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法院裁定理由指出,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裁定指出,柯文哲並因此致使共犯京華城創辦人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因此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正在廣播節目直播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臉色一沉,立刻表示自己要回黨中央開會,隨即離開節目現場。柯文哲稍早已上銬,由囚車送往土城看守所。對於媒體不斷詢問,民眾黨中央目前尚未對黨主席柯文哲被羈押回應。
日期:2024-09-05
(今周刊1446)面對第八九七號裁定衍生的保單解約亂象,司法院及第一線法官如何解讀?對未來的《保險法》修法,他們又有什麼樣的期待?
日期:2024-09-04
(今周刊1446)「近期收到法院強制執行命令,很久以前買的保單全被扣押,就怕保單被解約之後,這一點點的基本保障都會失去。」這是去年至今,許多身負債務的保戶所面臨的焦慮。
日期:2024-09-04
「目前一天的新案,一人大概會分到30幾件……,去年7、8月高峰時,更是1天1人就50多件。」淑芬(化名)的話語中,透露出一股濃濃的無力感。過去1年,湧入地院民事執行處的案量爆量成長,讓一線處理案件的司法事務官和書記官,個個大喊吃不消。今年以來截至7月底,台北地院相關新收案件來到17.89萬件,已達2022年以前全年平均新收案量的水準。平均每名事務官手上,至少有兩千件強執案件待處理。
日期:2024-09-04
(今周刊1446)一紙最高法院的裁定公文,統一了過去各法院的分歧見解,但也在過去一年多,意外引發一場擴及地方法院、壽險公司,乃至於一般民眾的「保單被解約」亂象。究竟,這場保險風暴所為何來?當「你的保單不再是你的保單」時,保戶又該如何自救?
日期:2024-09-04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入京華城疑似圖利案,台北地方法院週一(9/2)凌晨3時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則是羈押禁見。對於柯文哲說今年3、4月才知京華城容積率達到840%,不過有網友翻出台北市議員苗博雅3年前質詢影片質疑柯文哲說謊。律師黃帝穎受訪則質疑,副市長彭振聲稱柯文哲交辦京華城相關案件,北院竟裁定不算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過去高等法院對於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案,做出卸任市長仍有實質影響力的見解,鄭文燦和柯文哲同為卸任市長,若裁定不同,將會面臨「雙標」挑戰。網紅律師陳宇安則表示,不同法官、律師對於不同案件,本來就會有不同的判決和見解,就像一審有罪二審翻盤無罪時,難道要笑一審法官翻船或不專業嗎?律師鄧湘全則認為,羈押被告最大前提必須是犯罪「嫌疑重大」,法院判斷「犯罪嫌疑重大」,必須是證據已達「某種程度大概有罪的證明程度」。
日期:202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