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爾斯登不會受到商業銀行應該遵守的資本需求及其他限制影響,他們在景氣繁榮期間積極地使用金融槓桿,享受連續5 年破紀錄的獲利。
日期:2023-05-12
泰山企業經營權大戰打到獨董身上,泰山週二(5/9)發布重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二項,獨立董事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解任獨董陳敏薰。這是繼2021年底光洋科將台鋼派的獨董吳美慧解任後,又一上市公司祭出此招反制市場派。而證交所週三(5/10)則是發出要求泰山公司更正解任獨立董事重大訊息之說明。證交所表示,針對泰山5/9重大訊息「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陳敏薰依法當然解任」乙案,依主管機關函示,泰山公司前揭獨立董事解任事由非屬「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所列當然解任之事項。惟泰山公司逕依兩份法律意見書自行認定並任意發布重大訊息,證交所已發函要求泰山公司應即更正前揭重大訊息。證交所再次重申,對於經營權爭議事項,均保持中立立場,然重大訊息為投資大眾所高度關注之資訊,公司所發布之重大訊息應詳述事實,不得發布尚未確定之消息或公開資料與事實不符,亦不得以重大訊息做為經營權爭奪之相互攻詰平台,如仍蓄意違反,將從嚴處置。陳敏薰週三(5/10)稍晚也發聲明指出,當年受詹景超之邀請出任泰山公司獨立董事,如今詹景超為了個人利益,面對她基於獨立董事職權之行使,提出不合理質疑,故意扣上缺乏獨立性的帽子,讓陳敏薰始料未及並深感不可思議。陳敏薰表示「所謂的解任,完全違反法律,根本無效,詹景超等破壞法紀與公司治理,越加變本加厲」!
日期:2023-05-10
「詹景超,你是人嗎?」泰山獨董陳敏薰今(5)日舉行記者會開砲痛批,泰山董事長詹景超批評她幫著違法亂紀的龍邦與警察中斷會議,泰山董事詹皓鈞也不甘示弱同時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陳敏薰涉嫌誣告,對此她回應「No surprise(一點都不驚訝)」,抹黑與提告是泰山對付反對派的一貫手法。
日期:2023-05-05
桃園地檢署偵辦詐欺案件,發現某銀行林姓女行員也是詐團成員,不但洩漏銀行內部確認客戶身分程序做交戰守則,來利用職權在櫃檯與其他成員裡應外合,導致300多名被害人損失近3.5億元,全案今天依詐欺取財罪、洗錢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起訴朱女及林女為首的詐團成員共22人。
日期:2023-05-05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國務機要費等案,因會計法去年修法除罪化,高等法院更二審去年7月判決免訴,但吳淑珍、陳致中以及黃睿靚3人部分,最高法院週三(4/26)駁回陳致中、黃睿靚的上訴定讞,陳致中犯下洗錢罪判刑1年。近期必須入獄,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黃睿靚判刑10月、宣告緩刑4年,而吳淑珍被判處2年徒刑撤銷發回更審。陳致中遭判刑定讞後,將失去目前的高雄市議員資格。高雄地檢署也發出傳票,通知陳致中5月11日下午3點30分雄檢報到後發監執行。對此,陳致中在臉書表示,「今年母親節(5月14日)無法陪媽媽一起度過,但我的心與她相連在一起,非但沒有變遠,反而更加靠近,最放心不下的是媽媽孱弱的病體。」陳致中4/27也曾在臉書貼文表示,「我的床頭桌放著媽媽與我的合照,政治車禍導致她半身不遂坐在輪椅上將近四十年,劇變發生的那一年,我剛進小學讀一年級,媽媽拚了老命從鬼門關前回來是放不下稚嫩的孩子」。「樂觀堅強的她總是自嘲,這是被判無期徒刑而且不得假釋,每當我聽到這句話卻心如刀割,我深知這麼漫長的歲月裡,她必須忍受多少肉體、心靈與精神上的折磨與痛苦。而且她更對官司無辜牽連下一代感到非常自責,如果這是老天的旨意,如果這是宿命的安排,17年前的事情,為人子者為母受罪責,致中心甘情願,沒有怨悔,這或許是回報養育之恩唯一的方式。」(原文刊載於2023/4/26,更新時間為2023/5/3)
日期:2023-05-03
泰山賣全家股票獲利80億元資金後又有投資新動作,龍邦國際董事長劉偉龍今日(4/27)舉行記者會指出,泰山董事長詹景超私自找買家接手全家股票爭議尚未停歇,現在又要再投資「街口支付」公司4成股權,金額高達36億元,他呼籲主管機關好好把關,不要讓詹家在5月31日臨時股東會前全部將公司資產掏空。
日期:2023-04-27
為避免個別獨立董事濫權,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增訂若審計委員會只剩一席,或遇不可抗力的正當理由導致無法召開,除財報需要獨董同意意見以外,都可經由全體董事3分之2以上同意,讓公司業務可順暢進行。
日期:2023-04-20
一起學生輕生案震驚全國,從事前校園心理輔導,到事後調查霸凌的制度檢討,各環節都要痛定思痛、認真審視缺失,才能阻止類似憾事再發生。
日期:2023-04-19
3月4日與5日,俗稱「兩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先後於北京召開。這兩場為期約一周、攸關未來5年中國整體發展路徑的會議,不僅是「習帝國」開局之年的最關鍵議事,也是外界觀察未來一年中國經濟、政治與外交政策的一扇指標窗口。這兩場會議究竟說了什麼?兩會之後的中國,又存在哪些「危機」與「轉機」?
日期:2023-03-08
今周刊編按:前立委林益世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索取賄款 6300萬元,歷經多次審判見解有歧異。最高法院大法庭周四(3/2)裁定,民代受託於議場外關說、請託或施壓,為運用職務或身分地位的影響力,若形式上具有公務活動性質,就是與職務有密切關連,構成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職務受賄罪的「職務上行為」。依裁定見解來看,林益世恐被依貪汙罪重判。對此,承審林益世案的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周五(3/3)依大法庭見解,撤銷更一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肯定大法庭見解,並強調「能力越大、責任越大」,民代未來從事選民服務可依此框架而循,無須再動輒得咎,惟正本清源作法還是要透過立法解決。他也在臉書表示,「哪一位立法委員能主動提出影響力交易罪和民代斡旋罪的草案,我們要予以肯定支持和表揚,衷心期待!也請法務部在大法庭有此裁定後繼續加油,一起努力推動法案!」
日期:202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