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編按:衛福部食藥署4月公告修正農藥「芬普寧」蘋果殘留容許量,引發外界質疑是否受到美國壓力。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周三(7/15)表示,美國訂定標準為5ppm,台灣是3ppm,並不是直接比照美國。石崇良進一步表示,以蘋果為例,它是在111年已提出申請,調整芬普寧容許量MRL標準,今年(2026年)1月進行預告,4月正式公告。長時間依科學證據及國內需求審慎訂定,台灣殘留容許量標準不是直接比照美國,因此整件事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沒有關係。此外,衛生福利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許朝凱日前接受媒體訪談表示,芬普寧(Fenpropathrin)與芬普尼(Fipronil),兩者為不同農藥成分。芬普尼是環境用藥,不可用在農藥用途。「芬普寧」本來就可用於蔬果,葡萄、蓮霧。都有個別標準,過去蘋果屬於「梨果類」標準,如今比照葡萄、蓮霧,從類別標準改為個別標準。對此,「農藝女孩看世界」粉專也提出,「芬普寧」不是「芬普尼」的相關論點。強調兩者是完全不同容許量的農藥,必須先搞懂才不會被錯誤資訊帶著走。如果真的有疑慮和擔憂,可選購產銷履歷的國產水果,削皮後再吃,都可以再降低殘留。
日期:202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