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的時光,36趟接力賽般的徒步環島環境服務紀實,一群人一邊走、一邊彎下腰撿拾路邊的菸蒂與垃圾。他們累積走了1,119.46公里,合計撿出15,722.38公斤的垃圾量。這群人相信,只要願意付出與實踐,哪怕力量微小、仍能創造無限大的改變契機。
日期:2024-07-26
一名蘇姓台大醫學系在學生為了體驗「面試快感」,報名台大醫學系並再次錄取上,讓「落榜第1名」的李姓考生不滿學校讓蘇生占了1個名額,又未增列備取生,導致他落榜,怒告台大要求正式錄取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李生分數未達最低錄取標準,學校處分無誤;如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大原處分無誤、北高行判決並無不當,駁回李生的上訴確定。
日期:2024-07-20
對於藍白共推之「國會擴權」相關修法,有關總統賴清德、行政院、監察院與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51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周五(7/19)裁定暫時處分,公告相關已於6/24修正公布法令自此裁定公告日起暫時停止適用。此次裁定暫時處分之部分,主要此次修正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關於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分、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等等,以及前述法條及《刑法》中關於「藐視國會罪」等相關刑責規範。對於憲法法庭此次做出暫時處分裁定,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於暫時處分之裁定,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條文,期盼早日釐清爭議,守護國人權益及民主自由之憲政制度。行政院長卓榮泰則稱許憲法法庭勇於捍衛憲政秩序、保障人民權利的作法,並表示敬佩。在司法院發佈前述訊息後,立法院國民黨團隨即發布新聞稿,痛斥憲法法庭做此判決,只印證「司法自主獨立已死」,並砲轟大法官們甘淪民進黨政府、府院黨「打手」,也號稱此為中華民國當前最大司法危機、司法獨立的憲法法庭「最可悲的一刻」。
日期:2024-07-19
傳出華為近期向中國地方法院對聯發科(2454)發起專利侵權訴訟,對此,聯發科今(19)日發出重訊回應,「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公司不予評論」。推估華為此一動作,似乎有意顛覆一直以來智慧終端的授權收費模式。只是,產業間的專利訴訟往往曠日廢時,華為此舉是否可以真的改變長久以來的商業市場既定俗成,仍有待觀察。
日期:2024-07-19
憲法法庭10日召開國會國會職權行使法修法暫時處分案準備程序庭,大法官尤伯祥詢問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黃答辯書主張質詢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這陳述在他看來「以問答問」,並問反質詢定義,但因時間來不及,黃並沒回應。黃國昌昨提出補充答辯書,並大酸昔日多位綠委曾嗆官員不能反質詢,他今(16日)表示,根本不存在「以問答問」問題,並強調質詢概念從過去至今,從沒人懷疑過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反質詢概念怎會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日期:2024-07-16
北市某幼兒園爆出園長兒子涉性侵6名女童遭起訴,甚至拍下逾600支不雅影片,在不少家長人心惶惶,也讓網路上的民意憤慨不已,希望修改法規、公布黑心幼兒園名單。早前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已廢止幼兒園許可,犯案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負責人也連帶重罰。對此,北市教育局表示,有關外界質疑本案蔣市府並未第一時間處理,教育局長湯志民嚴正聲明,絕非事實,請有心人士切勿混淆視聽,竹篙裝菜刀。教育局長湯志民嚴正指出,蔣萬安市長上任後,112年7月接獲通報,在立即調查確認、處以停職、撤銷設立許可,並裁處終身不得任職,相關處理延宕的指控與事實完全背離。至於社會局則表示,對於近日多家媒體報導有關幼兒園性侵案件,質疑該幼兒園負責人另營托嬰中心的轉手是否「借殼上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目前警察局、社會局和教育局一定是聯合稽查,強力介入,不讓園長有任何可以借殼上市的空間;社會局除了主動提供檢方資訊、一一與家屬保持聯絡、加強稽查確保孩子安全,也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希望訂定對負責人身分的限制,從源頭降低疑慮。
日期:2024-07-15
起初,當國民黨要修法擴張調查權,侵害人民權利與權力分立時,我保持沉默,我又沒做壞事,權力分立關我屁事。
日期:2024-07-13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2022年身為園長兒子的一名男教師,涉嫌性侵6名女童遭起訴,甚至拍下超過600支不雅影片,檢警還另外接獲至少20名女童家長報案。但在這長達1年調查期間,該名加害的狼師並未停職,市長蔣萬安今震怒表示,已廢止幼兒園許可,不僅犯案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負責人沒有即時把犯案人停職、沒即時通報,也連帶重罰。不過立委接獲爆料,該名幼兒園似乎在今年5月立案,企圖「借殼再營業」非常誇張。
日期:2024-07-13
今周刊編按:媒體人吳子嘉指稱政府採購BNT疫苗貪污,行政院政務委員、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300萬元,可上訴。陳時中在得知判決後,在臉書上寫道:稍早,委任律師傳來訊息,針對吳子嘉先生抹黑我「靠疫苗A一億美金」的案子,法院宣判吳子嘉損害名譽成立,被告吳子嘉先生須支付300萬元損害賠償。法院判決書指出,經過證據調查,依證人到庭作證及原告到院接受當事人訊問,以及其他書證內容,應認為被告上開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被告在發表言論前亦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去年我就告訴大家,這些昧於良心顛倒事實的造謠,必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在此對於法官做出的公正判決,我由衷感謝,但是從防疫工作到現在,這麼長一段時間裡,來自四面八方的抹黑與謠言,已經對我和全體行政團隊同仁,造成嚴重傷害,這些惡毒的指控和汙名,再多金錢也不能夠彌補回來。即使最後勝訴,從第一句謠言抹黑出現起,就已經注定了沒有人是贏家。在這裡我也要向社會報告,最終獲得的賠償金額,我將全數捐做公益,讓這起沒有贏家的遺憾事件,也能夠對台灣社會有所助益。
日期:2024-07-12
憲法法庭今(10日)下午國會改革修法緊急處分開庭審理前,不僅作為總統、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團的釋憲聲請方與立法院方交鋒,大法官尤伯祥也直接點名立法院機關代表之一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提問,不僅要求說明反質詢定義,也要求說明,若總統賴清德拒絕國情報告的立法院回應。
日期:2024-07-10